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3月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昕先生主持。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21年2月26日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1人(其中独立董事4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人。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湖北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对《湖北证监局关于对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中所列示的问题进行了逐项分析整改,符合湖北证监局下发的《决定书》的要求和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编写的整改报告。
详见2021年3月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湖北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公告编号:2021-12号)。
2、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
及相关披露》等有关规定进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并对公司2017年度至2019年度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2021年3月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3号)。
3、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补充审议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王昕先生、高庆寿先生、郝立群女士、钱静女士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2021年3月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补充审议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5号)。
4、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签订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与关联方湖北国创光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其股东国创高科实业集团有公司、湖北国创房地产开发区有限公司、武汉国苑置业有限公司就合作建房事项签订补充协议。
关联董事王昕先生、高庆寿先生、郝立群女士、钱静女士回避了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详见2021年3月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签订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6号)。
5、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湖北国创道路材料技术有限公司向武汉农村商业银行光谷支行申请人民币1,000万元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3年。
详见2021年3月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7号)。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