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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帆医疗: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1-23

证券代码:002382 证券简称:蓝帆医疗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蓝帆医疗股票代码:002382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轩投资有限公司通信地址:香港干诺道西118号20楼2006室联系电话:(852)31570777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李彪通信地址:香港湾仔港湾道**号**阁**联系电话:(852)31570777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李丹宁通信地址:香港湾仔港湾道**号**阁**联系电话:(852)31570777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0年1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

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的规定,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内部规定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权益变动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所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 ...... 5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决定及目的 ...... 8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9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1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2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3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16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7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报告书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上市公司/蓝帆医疗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002382
香港中轩/信息披露义务人中轩投资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李彪、李丹宁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法律法规中国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其他规范性文件,包括其不时的修改、修正、补充、解释或重新制定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

一、中轩投资有限公司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轩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1-11-14
注册地址香港干诺道西118号20楼2006室
法定代表人李彪
注册证书编号333539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
经营期限长期
联系电话(852)31570777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出资关系情况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港币)出资比例
1李彪1,98099%
2王新文201%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姓名性别职务国籍长期居住地其他居留权
李彪董事长中国香港中国香港
王新文董事中国香港中国香港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香港中轩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二、李彪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一致行动人李彪
性别
国籍中国香港
中国香港居民身份证号K81****(*)
住所香港湾仔港湾道**号**阁**
通讯地址香港湾仔港湾道**号**阁**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李彪先生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三、李丹宁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一致行动人李丹宁
性别
国籍中国香港
中国香港居民身份证号P53****(*)
住所香港湾仔港湾道**号**阁**
通讯地址香港湾仔港湾道**号**阁**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李丹宁女士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

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之间的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李彪先生持有香港中轩99%股份并担任香港中轩的董事长,系香港中轩的实际控制人;李丹宁女士为李彪先生之女。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的关系方框图如下: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决定及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和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原因为信息披露义务人自身资金需求及安排。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减持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有继续变动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若在未来12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市场状况增、减持上市公司股份,将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 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香港中轩持有公司股份60,188,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6.24%;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李彪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423,7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15%;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李丹宁女士持有公司股份586,5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06%。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2,198,2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6.45%。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香港中轩持有公司股份40,90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4%;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李彪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423,7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15%;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李丹宁女士持有公司股份586,5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06%。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2,918,2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45%,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自2019年12月17日至2020年1月21日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公司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 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均价(元)减持股数(股)占蓝帆医疗总股本比例(%)
香港中轩大宗交易2019年12月17日11.73750,0000.0778
大宗交易2019年12月24日11.15580,0000.0602
大宗交易2020年1月21日11.30450,0000.0467
大宗交易2020年1月21日11.30500,0000.0519
大宗交易2020年1月21日11.3017,000,0001.7634
合 计19,280,0001.9999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香港中轩已累计质押公司股份40,891,20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4%,占其所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99.96%,占香港中轩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95.28%。

除此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其他权利限制的情形。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香港中轩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买卖蓝帆医疗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形。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的披露,无其他为避免对报告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香港中轩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轩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长:

李 彪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

李 彪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

李丹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香港中轩公司注册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李彪先生、李丹宁女士身份证明文件;

(四)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查阅地点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山东省淄博市
股票简称蓝帆医疗股票代码002382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中轩投资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中国香港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比例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赠与□ 其他 ? 大宗交易(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股票种类:A股 持股数量:62,198,200股 持股比例:6.45%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股票种类:A股 变动数量:19,280,000股 变动比例:1.9999% 变动后持股数量: 42,918,200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4.45%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有继续变动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若在未来12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市场状况增、减持上市公司股份,将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 否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是 □ 否 □ 不适用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是 □ 否 □ 不适用 ?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是 □ 否 ?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 □ 否 □(本次权益变动不需要取得批准)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轩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长:

李 彪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

李 彪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

李丹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轩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长:

李 彪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

李 彪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

李丹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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