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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众思壮:关于变更财务负责人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2-04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财务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众思壮”或“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侯红梅女士,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财务负责人职务。辞职后,侯红梅女士继续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侯红梅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公司及董事会对侯红梅女士在担任财务负责人期间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并审核,公司于2020年2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同意聘任王崇香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

特此公告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〇年二月四日

附件:王崇香女士简历王崇香女士,1964年2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1984年1月-1993年3月,河南省纺织研究院工艺设计;1993年3月-1996年5月,河南省建筑材料总公司会计;1996年5月-1998年7月,河南省进口物资公共保税中心 财务科长;1998年7月-2000年12月,河南省物资信息中心财务科长;2001年1月-2003年10月,河南省燃料总公司财务科长; 2003年10月-2004年7月,中原贸易中心总会计师;2004年8月-2010月4月,濮阳龙丰纸业有限公司总会计师;2010年4月-2012 年4月,新乡平原同力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2012年4月-2019年10月,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

王崇香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通过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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