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众思壮”或“公司”)于2021年1月27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21】第49号)(以下简称“关注函”),要求公司就《关注函》中的相关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21年2月3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北京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公司收到《关注函》后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函件要求,妥善安排相关回复工作。目前因部分问题涉及的细节事项需公司进一步核实确认,为保证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回复,预计将于2021年2月6日前完成《关注函》的回复及披露工作。公司对延期回复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诚挚的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一年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