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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山精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5

证券代码:002384 证券简称:东山精密 公告编号:2020-061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9日以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4月24日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袁永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会议经过讨论审议,以书面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重新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并同意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于2020年2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并将其提交至公司202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董事会取消了原定于2020年3月20日召开的202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现为尽快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董事会重新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拟提名袁永刚先生、袁永峰先生、赵秀田先生、单建斌先生、冒小燕女士、王旭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拟提名王章忠先生、宋利国先生、林树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附后。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提名人均具备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资格。

上述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人数的1/2。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股东大会将以累积投票制方式对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分别表决。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王章忠先生、宋利国先生和林树先生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审核无异议,同意上述人员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换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拟任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候选人声明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候选人详细信息已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公示。

上述议案相关内容与2020年2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保持一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4月24日

附:第五届董事会拟任董事候选人简历

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袁永刚先生:中国国籍,1979年10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1998年10月起历任公司市场部部长、副经理、副董事长。现任本公司董事长,江苏省总商会副会长,政协苏州市第十四届委员会委员,苏州新一代企业家商会(直属商会)党支部书记、会长。曾获得LED行业多项发明专利及实用新型专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袁永刚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11,941,449股,占公司总股本13.19%,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袁富根先生之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袁永峰先生之弟。除上述关联关系外,袁永刚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袁永刚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情形。

经公司查询确认,袁永刚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袁永峰先生:中国国籍,1977年3月出生,大学学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1998年10月起历任公司制造部部长、监事。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苏州市吴中区政协委员,盐城市电子信息行业协会会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袁永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44,802,900股,占公司总股本15.24%,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袁富根先生之子,公司董事长袁永刚先生之兄。除上述关联关系外,袁永峰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袁永峰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情形。

经公司查询确认,袁永峰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赵秀田先生:美国国籍,1963年11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曾任职于美国飞创公司、美国休斯系统公司、美国MCE技术公司、美国Celiant公司、安德鲁公司。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秀田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但通过公司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赵秀田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情形。

经公司查询确认,赵秀田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单建斌先生:中国国籍,1976年7月出生,大学学历。曾任职于珠海紫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现任本公司董事,维信电子有限公司董事兼中国区总裁,江苏省政协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中国电子电路行业协会副理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单建斌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553,700股,占公司总股本

0.03%,还通过公司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单建斌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情形。经公司查询确认,单建斌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冒小燕女士:中国国籍,1980年9月出生,研究生学历、经济师。曾任职于苏州华成汽车贸易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苏州市吴中区新联会理事。曾被评为“苏州市吴中区共青团系统先进工作者”、“新财富金牌董秘”、“上市公司百佳董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冒小燕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391,600股,占公司总股本

0.02%,还通过公司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冒小燕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情形。

经公司查询确认,冒小燕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王旭先生:中国国籍,1982年9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非执业)。曾任职于昆山丰瑞联合会计师事务所、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苏州大学东吴商学院会计硕士校外导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旭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5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

0.03%,还通过公司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王旭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情形。

经公司查询确认,王旭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王章忠先生:中国国籍,1963年11月出生,研究生学历。1983年8月至今历任南京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教师、室主任、党总支书记、科学技术处处长、院长、党委书记、教授。曾于2007年12月至2013年11月兼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目前兼任江苏省先进结构材料与应用技术重点实验室主任,中国热处理学会理事,中国机械工业教育协会应用型本科材料成型及控制专业教学分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江苏省机械工程学会工业炉专委会理事长,江苏省冶金行业协会金属新材料分会副会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章忠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王章忠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情形。

经公司查询确认,王章忠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宋利国先生:中国香港籍,1964年11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职于中信证券天津营业部、天津产权交易所、安徽安泰律师事务所、中国宝安集团、香港恒丰国际投资有限公司、陈钧洪律师行(香港)、丹浩敦国际律师事务

所(香港)。现任众达国际法律事务所(香港)顾问律师。目前兼任安徽大学法学院客座副教授,奇瑞徽银汽车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海峡两岸仲裁中心仲裁员,厦门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宋利国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宋利国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情形。

经公司查询确认,宋利国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林树先生:中国国籍,1978年4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2006年11月至今任南京大学商学院会计学系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目前兼任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树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林树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情形。经公司查询确认,林树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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