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
期投入之保荐机构核查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山精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对东山精密拟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资金的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980号文核准,东山精密向20名特定对象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03,294,85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8.00元,共计募集资金289,225.58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350.00万元(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286,875.58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13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613.21万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86,395.3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5-9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公司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计总投资额 | 募集资金投资额 |
1 | 年产40万平方米精细线路柔性线路板及配套装配扩产项目 | 80,338.48 | 80,338.48 |
2 | Multek印刷电路板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 72,805.89 | 72,805.89 |
3 | 盐城东山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无线模块生产建设项目 | 70,122.75 | 70,122.75 |
4 | Multek5G高速高频高密度印刷电路板技术改造项目 | 65,958.46 | 65,958.46 |
合计 | 289,225.58 | 289,225.58 |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方式解决。为了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并保障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相应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
三、自筹资金先期投入情况及拟以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截至2020年7月20日,东山精密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399,591,449.68元,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0〕5-104号)。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总投资额 | 自筹资金实际投入金额 | 占比 |
年产40万平方米精细线路柔性线路板及配套装配扩产项目 | 80,338.48 | 20,694.24 | 25.76% |
Multek印刷电路板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 72,805.89 | 12,885.89 | 17.70% |
盐城东山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无线模块生产建设项目 | 70,122.75 | 735.38 | 1.05% |
Multek5G高速高频高密度印刷电路板技术改造项目 | 65,958.46 | 5,643.63 | 8.56% |
合计 | 289,225.58 | 39,959.14 | 13.82% |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399,591,449.68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
意见。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预先投入年产40万平方米精细线路柔性线路板及配套装配扩产项目、Multek印刷电路板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盐城东山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无线模块生产建设项目、Multek5G高速高频高密度印刷电路板技术改造项目39,959.14万元,符合公司发展需要,以募集资金39,959.14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法规、规章要求;
(2)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之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徐建豪 张兴旺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 7月 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