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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山精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0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度,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监督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监事会成员通过列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形式,对会议召开程序、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方面进行有效监督,以保障公司规范运作与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2021年公司监事会工作情况

2021年度,公司共召开6次监事会,全体监事均出席了各次会议,并完成19项议案的审议工作,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和决议内容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时间会议名称议案名称
2021-2-9第五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1、关于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2021-4-13第五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1、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20年度报告和报告摘要
3、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
4、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关于支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年度审计报酬及2021年度续聘的议案
6、关于公司监事2021年度薪酬的议案
7、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8、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9、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10、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召开时间会议名称议案名称
2021-4-22第五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1、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1-7-28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1、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021-8-10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1、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和报告摘要
2、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2021-10-25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1、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有关事项发表的审核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等程序进行了监督,对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及公司董事、高管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营;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时,能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报告期内,未发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股东、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2021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财务管理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体系较为完善、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公司定期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2021年,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决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交易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2021年,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情况。

(四)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2021年度,公司各项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外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且没有以前期间发生持续到本报告期内的对外担保事项;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是根据子公司经营目标及资金需求情况确定的,是为支持子公司业务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也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了监督:2021年度,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使用募集资金,未发现募集资金存在使用不恰当的情形,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募投项目逐步投资的计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的支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六)公司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监事会经过对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及相关事项进行监督,通过对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名单予以核实,认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指导意见》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七)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董事会出具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制订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符

合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各项内部控制在生产经营等公司营运的各个环节中得到了持续和严格的执行。董事会出具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八)公司利润分配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和审核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及未来资金发展需求等综合因素,与公司实际经营业绩匹配,与公司长远发展战略相符,有利于公司的稳定经营和健康发展,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监事会2022年工作计划

2022年,监事会将继续诚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依法依规监督和检查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情况,切实提高监督管理水平,推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经营质量的提高,维护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的利益。

特此报告!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2年4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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