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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山精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5-26

证券代码:002384 证券简称:东山精密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二〇二三年五月

发行人声明

1、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本预案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3、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4、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5、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核准。本预案所述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

释义

本预案中除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上市公司、发行人、东山精密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可转债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480,000.00万元(含480,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事项
本预案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公司章程》《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报告期、最近三年及一期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1-3月
最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日历日
元、万元、亿元、元/股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人民币元/股

说明:

(1)本预案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指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数据和根据该类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

(2)除特别说明外,本预案若出现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一、本次发行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经对照关于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格和条件的规定,对公司的实际情况逐项自查,认为公司各项条件满足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具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

二、本次发行概况

(一)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公司A股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二)发行规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80,000.00万元(含480,000.00万元),具体发行规模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三)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人民币,按面值发行。

(四)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

(五)票面利率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可转债在发行完成前如遇银行存款利率调整,则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票面利率作相应调整。

(六)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的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转股年度有关利息和股利的归属等事项,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确定。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公司将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偿还债券余额本息的事项。

(5)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承担。

(七)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

(八)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依据、调整方式及计算方式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等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具体初始转股价格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深交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票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公司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予以制定。

(九)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条件及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内,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

2、修正程序

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深交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票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十)转股股数的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Q的计算方式为: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其中:

V: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P:指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余额以及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十一)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赎回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本次发行前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

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人民币时。上述当期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IA:指当期应计利息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十二)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如果公司股票的收盘价格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时,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修正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应再行使回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被监管机构认定为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权利。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自动丧失该附加回售权。上述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第十一条赎回条款的相关内容。

(十三)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因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分配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含因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形成的股东)均享受当期股利。

(十四)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协商确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十五)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有权放弃配售权。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的具体比例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发行时具体情况确定,并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

原股东优先配售之外的余额和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发售和/或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余额由承销商包销。具体发行方式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在发行前协商确定。

(十六)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1、债券持有人的权利

(1)依照其所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额享有约定利息;

(2)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及《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参与或委托代理人参与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3)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将所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为公司股份;

(4)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6)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7)按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息;

(8)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公司债权人的其他权利。

2、债券持有人的义务

(1)遵守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款的相关规定;

(2)依其所认购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额缴纳认购资金;

(3)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

(4)除法律、法规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不得要求公司提前偿付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本金和利息;

(5)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承担的其他义务。

3、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情形

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内,当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应当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1)拟变更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2)拟修改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3)公司未能按期支付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息;

(4)公司发生减资(因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份回购、业绩承诺导致股份回购以及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须的回购致使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解散、重整或者申请

破产;

(5)担保人(如有)、担保物(如有)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如有)发生重大变化;

(6)公司、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债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受托管理人书面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7)公司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公司债务清偿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需要依法采取行动;

(8)公司提出债务重组方案;

(9)拟变更债券受托管理人或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10)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实质影响的事项;

(11)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其他事项。

下列机构或人士可以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董事会;

(2)债券受托管理人;

(3)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

(4)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士。

(十七)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本次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80,000.00万元(含48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1盐城维信电子有限公司超精细线路板项目262,245.87153,125.05
2盐城维信电子有限公司新能源柔性线路板及其装配项目2期140,384.47116,248.26
3新能源汽车及电池精密结构件项目83,994.4870,225.69
4苏州市永创金属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万件新能源汽车水冷板技改项目50,241.1540,401.00
5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0100,000.00
合计636,865.97480,000.00

在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需求,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十八)评级事项

公司将聘请资信评级机构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出具资信评级报告。

(十九)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二十)募集资金存管

公司已经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相关制度,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在发行前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确定。

(二十一)本次方案的有效期

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发行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三、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财务报表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分别出具了“天健审〔2021〕5-34号”、“天健审〔2022〕5-46号”、“天健审〔2023〕5-31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1-3月财务报表数据未经审计。

(一)公司最近三年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 3月31日2022年 12月31日2021年 12月31日2020年 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884,510.64713,120.28540,083.74515,401.05
交易性金融资产78,244.0157,578.3849,952.85126,202.76
应收票据6,581.614,840.141,462.457,075.89
应收账款576,678.46700,641.15766,607.98709,049.86
应收款项融资41,295.8764,405.7482,835.5075,047.08
预付款项18,072.2916,151.2818,609.5119,540.30
其他应收款4,263.553,579.393,750.5556,702.62
存货637,238.08616,573.84645,171.24597,712.39
其他流动资产53,920.8350,457.3964,607.0079,035.42
流动资产合计2,300,805.352,227,347.592,173,080.832,185,767.37
非流动资产:
长期应收款3,000.003,000.006,995.0010,595.00
长期股权投资15,875.8113,976.7214,312.1010,120.79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7,132.2117,132.2117,132.216,488.94
投资性房地产123.21129.66155.43-
固定资产1,100,469.721,067,370.051,073,627.071,122,510.20
在建工程228,386.00181,318.3850,303.7556,200.85
使用权资产114,592.6795,106.8392,095.27-
无形资产43,383.8930,258.9729,738.4035,548.42
商誉240,823.17219,193.99221,172.28222,059.09
长期待摊费用52,356.2150,151.7034,306.7832,404.81
递延所得税资产65,921.8960,898.7453,592.0755,841.98
其他非流动资产107,657.9387,251.2828,629.6912,769.42
非流动资产合计1,989,722.691,825,788.531,622,060.051,564,539.50
资产总计4,290,528.044,053,136.123,795,140.883,750,306.87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784,590.38779,440.99804,716.80857,915.51
交易性金融负债11,154.249,151.71-88.17
应付票据193,315.08200,840.59164,664.41176,794.05
应付账款577,642.32598,628.66672,989.01744,323.79
合同负债3,761.072,619.353,968.202,120.47
应付职工薪酬41,254.5550,012.5350,313.8738,143.45
应交税费41,839.0241,228.9815,169.2516,021.27
其他应付款3,158.085,432.4632,316.615,993.9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53,353.87118,974.49149,054.5996,456.37
其他流动负债267.02447.67244.0086.55
流动负债合计1,810,335.631,806,777.421,893,436.751,937,943.55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467,451.66319,782.16203,052.58276,472.09
租赁负债180,071.80164,731.90114,781.02-
长期应付款32,401.97-7,892.70120,075.23
预计负债5,976.216,920.228,944.283,571.96
递延收益72,237.1074,758.7668,563.3764,824.86

递延所得税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39,121.5239,530.9031,435.9329,922.39
其他非流动负债26.88---
非流动负债合计797,287.13605,723.95434,669.88494,866.53
负债合计2,607,622.762,412,501.372,328,106.622,432,810.08
所有者权益:
股本170,986.73170,986.73170,986.73170,986.73
资本公积805,879.46805,489.41809,952.49813,687.94
减:库存股12,590.6812,590.6810,047.98-
其他综合收益-74,566.87-69,297.60-51,962.61-45,161.56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13,534.7813,534.7811,169.837,520.54
未分配利润774,985.32727,820.31527,551.57359,858.0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1,678,228.751,635,942.951,457,650.031,306,891.69
少数股东权益4,676.534,691.809,384.2210,605.11
所有者权益合计1,682,905.281,640,634.741,467,034.251,317,496.7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4,290,528.044,053,136.123,795,140.883,750,306.87

2、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3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651,160.263,158,014.673,179,314.792,809,340.94
其中:营业收入651,160.263,158,014.673,179,314.792,809,340.94
二、营业总成本620,610.482,843,470.572,978,969.412,632,380.28
其中:营业成本554,770.342,602,067.932,712,855.062,368,029.15
税金及附加2,154.1810,565.197,316.028,748.80
销售费用6,717.7635,299.3534,108.7632,918.03
管理费用24,248.6181,566.2578,166.4768,647.90
研发费用19,311.3494,008.55102,856.7291,025.34
财务费用13,408.2519,963.3143,666.3763,011.06
其中:利息费用11,549.2139,334.0737,133.9556,231.52
利息收入5,106.304,212.876,281.938,752.40
加:其他收益4,668.9231,857.4126,946.7620,234.54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37.71-92.244,157.831,887.84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100.91-200.82-751.56641.2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324.21-6,661.35864.551,323.35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2,131.23-7,622.86-799.21-14,220.00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1,848.98-46,820.46-18,737.67-8,491.66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88.65-551.32-1,406.012,138.23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34,461.30284,653.28211,371.62179,832.95
加:营业外收入15,888.191,221.23311.281,346.52
减:营业外支出135.331,784.62600.652,546.94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50,214.16284,089.90211,082.25178,632.53
减:所得税费用3,064.4147,363.9424,992.2824,913.82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47,149.75236,725.95186,089.97153,718.72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47,149.75236,725.95186,089.97153,718.72
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47,165.01236,751.95186,248.11153,013.22
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15.27-26.00-158.14705.50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5,269.27-17,337.40-4,607.438,965.32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5,269.27-17,334.99-4,607.438,965.32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2,193.6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2,193.61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5,269.27-17,334.99-4,607.436,771.71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3,193.56-11,222.59464.665,010.93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8,462.83-6,112.40-5,072.091,760.78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2.41--
七、综合收益总额41,880.48219,388.55181,482.54162,684.0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41,895.75219,416.96181,640.69161,978.54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15.27-28.41-158.14705.50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81.391.090.93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281.391.090.93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3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781,089.543,068,973.802,981,581.292,687,378.16
收到的税费返还27,652.33140,294.51124,375.37101,605.21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49,963.5785,613.6751,208.32101,781.87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858,705.443,294,881.983,157,164.982,890,765.24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512,624.022,231,136.032,309,178.812,116,754.25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07,689.33417,772.21402,645.36357,719.21
支付的各项税费11,606.8549,263.8651,926.1441,979.33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46,846.95133,721.4972,460.2381,095.5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678,767.142,831,893.582,836,210.542,597,548.3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79,938.30462,988.40320,954.45293,216.89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188,388.5942,415.97122,100.8985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1,886.631,096.822,103.481,936.08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491.05892.451,486.7613,210.92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2,958.17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965.5923,542.4561,429.4434,040.85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92,731.8767,947.69187,120.5752,996.02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105,784.95337,502.96304,920.85239,071.86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87,149.45---
投资支付的现金199,729.4960,837.4284,905.68123,718.88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65,586.4445,506.420.13-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58,250.33443,846.80389,826.65362,790.7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65,518.46-375,899.12-202,706.08-309,794.71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1,780.00293,585.58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1,780.006,71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568,372.881,082,876.13962,949.871,314,174.97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32,678.16213,919.37392,152.83531,068.15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601,051.051,296,795.501,356,882.702,138,828.7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312,506.95962,949.87834,876.611,370,985.99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13,129.6764,213.9445,692.0357,577.66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3.64--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7,859.55219,269.68485,699.08599,900.3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33,496.171,246,433.491,366,267.732,028,463.9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67,554.8750,362.01-9,385.03110,364.75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21,748.0414,321.28-2,246.73-1,159.50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03,722.75151,772.57106,616.6092,627.42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545,702.68393,930.11287,313.51194,686.09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749,425.43545,702.68393,930.11287,313.51

(二)合并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1、2023年1-3月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2023年1-3月合并报表范围增加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股权取得方式出资比例股权取得时间
晶端显示精密电子(苏州)有限公司收购100.00%2023年1月
Aranda Tooling,Inc.收购100.00%2023年1月
AutoTech Production Services,Inc收购100.00%2023年1月
AutoTech Production de Mexico S. de R.L. de C.V.收购100.00%2023年1月
苏州东迪控股有限公司投资设立100.00%2023年2月

2023年1-3月不存在合并报表范围减少情况。

2、2022年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2022年合并报表范围增加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股权取得方式出资比例股权取得时间
DSBJ MEXICO ,S.DER. L. DEC. V.投资设立100.00%2022年3月
苏州东越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投资设立100.00%2022年9月
苏州东山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投资设立100.00%2022年12月

2022年合并报表范围减少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股权处置方式股权处置时间
苏州艾冠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注销2022年9月

3、2021年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2021年合并报表范围增加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股权取得方式出资比例股权取得时间
海南诚镓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投资设立100.00%2021年5月
上海东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投资设立100.00%2021年8月
上海东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投资设立100.00%2021年11月
苏州东辰智能装备制造有限公司投资设立100.00%2021年11月

2021年合并报表范围减少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股权处置方式股权处置时间
重庆诚镓精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注销2021年1月
公司名称股权处置方式股权处置时间
东莞新东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丧失控制权2021年8月
苏州东山精密科技有限公司注销2021年11月
DSBJ FINLAND OY注销2021年12月

4、2020年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2020年合并报表范围增加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股权取得方式出资比例股权取得时间
苏州东博精密制造有限公司投资设立51.00%2020年1月
上海维信东山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投资设立100.00%2020年6月
深圳市勤道东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投资设立76.92%2020年6月
苏州东科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设立100.00%2020年7月
盐城东创精密制造有限公司投资设立100.00%2020年11月
DSBJ NORWAY AS投资设立100.00%2020年11月

注:苏州东科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现用名苏州东科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不存在合并报表范围减少情况。

(三)主要财务指标

1、公司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2023年1-3月/ 2023年3月31日2022年度/ 2022年12月31日2021年度/ 2021年12月31日2020年度/ 2020年12月31日
流动比率(倍)1.271.231.151.13
速动比率(倍)0.920.890.810.82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53.86%47.33%45.99%49.41%
资产负债率(合并)60.78%59.52%61.34%64.87%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1.024.304.314.45
存货周转率(次)0.884.124.374.47
总资产周转率(次)0.160.800.840.81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元/股)1.052.711.881.71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1.190.890.620.5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9.819.578.527.64
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2.97%2.98%3.24%3.24%
利息保障倍数(倍)5.358.226.684.18

注: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4、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账面价值;

5、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账面价值;

6、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平均资产总额;

7、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总股本;

8、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总股本;

9、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期末总股本;10、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各项研发费用合计/营业收入;

11、利息保障倍数=息税前利润EBIT/利息费用。

2、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0】2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43号)的要求计算,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如下表所示:

项目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元/股)
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2023年1-3月2.85%0.280.28
2022年度15.33%1.391.39
2021年度13.46%1.091.09
2020年度14.41%0.930.9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2023年1-3月1.69%0.160.16
2022年度13.76%1.251.25
2021年度11.40%0.920.92
2020年度12.25%0.790.79

(四)公司财务状况分析

1、资产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情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各类资产及占总资产的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3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884,510.6420.62%713,120.2817.59%540,083.7414.23%515,401.0513.74%
交易性金融资产78,244.011.82%57,578.381.42%49,952.851.32%126,202.763.37%
应收票据6,581.610.15%4,840.140.12%1,462.450.04%7,075.890.19%
应收账款576,678.4613.44%700,641.1517.29%766,607.9820.20%709,049.8618.91%
应收款项融资41,295.870.96%64,405.741.59%82,835.502.18%75,047.082.00%
预付款项18,072.290.42%16,151.280.40%18,609.510.49%19,540.300.52%
其他应收款4,263.550.10%3,579.390.09%3,750.550.10%56,702.621.51%
存货637,238.0814.85%616,573.8415.21%645,171.2417.00%597,712.3915.94%
其他流动资产53,920.831.26%50,457.391.24%64,607.001.70%79,035.422.11%
流动资产合计2,300,805.3553.63%2,227,347.5954.95%2,173,080.8357.26%2,185,767.3758.28%
非流动资产:
长期应收款3,000.000.07%3,000.000.07%6,995.000.18%10,595.000.28%

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15,875.810.37%13,976.720.34%14,312.100.38%10,120.790.27%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7,132.210.40%17,132.210.42%17,132.210.45%6,488.940.17%
投资性房地产123.210.00%129.660.00%155.430.00%--
固定资产1,100,469.7225.65%1,067,370.0526.33%1,073,627.0728.29%1,122,510.2029.93%
在建工程228,386.005.32%181,318.384.47%50,303.751.33%56,200.851.50%
使用权资产114,592.672.67%95,106.832.35%92,095.272.43%--
无形资产43,383.891.01%30,258.970.75%29,738.400.78%35,548.420.95%
商誉240,823.175.61%219,193.995.41%221,172.285.83%222,059.095.92%
长期待摊费用52,356.211.22%50,151.701.24%34,306.780.90%32,404.810.86%
递延所得税资产65,921.891.54%60,898.741.50%53,592.071.41%55,841.981.49%
其他非流动资产107,657.932.51%87,251.282.15%28,629.690.75%12,769.420.34%
非流动资产合计1,989,722.6946.37%1,825,788.5345.05%1,622,060.0542.74%1,564,539.5041.72%
资产总计4,290,528.04100.00%4,053,136.12100.00%3,795,140.88100.00%3,750,306.87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总资产分别为3,750,306.87万元、3,795,140.88万元、4,053,136.12万元和4,290,528.04万元,公司资产规模较大,随着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张,公司资产规模近年来呈现增加的趋势。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总额分别为2,185,767.37万元、2,173,080.83万元、2,227,347.59万元和2,300,805.35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58.28%、57.26%、

54.95%和53.63%。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资产以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和存货为主,合计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83.36%、89.82%、91.15%和91.2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总额分别为1,564,539.50万元、1,622,060.05万元、1,825,788.53万元和1,989,722.69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1.72%、

42.74%、45.05%和46.37%。报告期内,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为固定资产、在建

工程、使用权资产、商誉,合计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89.53%、88.60%、

85.61%和84.65%。

2、负债状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各类负债及占总负债的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3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784,590.3830.09%779,440.9932.31%804,716.8034.57%857,915.5135.26%
交易性金融负债11,154.240.43%9,151.710.38%--88.170.00%
应付票据193,315.087.41%200,840.598.32%164,664.417.07%176,794.057.27%
应付账款577,642.3222.15%598,628.6624.81%672,989.0128.91%744,323.7930.60%
合同负债3,761.070.14%2,619.350.11%3,968.200.17%2,120.470.09%
应付职工薪酬41,254.551.58%50,012.532.07%50,313.872.16%38,143.451.57%
应交税费41,839.021.60%41,228.981.71%15,169.250.65%16,021.270.66%
其他应付款3,158.080.12%5,432.460.23%32,316.611.39%5,993.920.2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53,353.875.88%118,974.494.93%149,054.596.40%96,456.373.96%
其他流动负债267.020.01%447.670.02%244.000.01%86.550.00%
流动负债合计1,810,335.6369.42%1,806,777.4274.89%1,893,436.7581.33%1,937,943.5579.66%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467,451.6617.93%319,782.1613.26%203,052.588.72%276,472.0911.36%
租赁负债180,071.806.91%164,731.906.83%114,781.024.93%--
长期应付款32,401.971.24%--7,892.700.34%120,075.234.94%
预计负债5,976.210.23%6,920.220.29%8,944.280.38%3,571.960.15%
递延收益72,237.102.77%74,758.763.10%68,563.372.95%64,824.862.66%
递延所得税负债39,121.521.50%39,530.901.64%31,435.931.35%29,922.391.23%
其他非流动负债26.88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797,287.1330.58%605,723.9525.11%434,669.8818.67%494,866.5320.34%
负债合计2,607,622.76100.00%2,412,501.37100.00%2,328,106.62100.00%2,432,810.08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2,432,810.08万元、2,328,106.62万元、2,412,501.37万元和2,607,622.76万元。公司负债以流动负债为主,非流动负债占比相对较小。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分别为1,937,943.55万元、1,893,436.75万元、1,806,777.42万元和1,810,335.63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79.66%、81.33%、

74.89%和69.42%。公司流动负债主要为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和一年

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负债分别为494,866.53万元、434,669.88万元、605,723.95万元和797,287.13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0.34%、18.67%、

25.11%和30.58%。公司非流动负债主要为长期借款、租赁负债、长期应付款和递延收益构成。

3、偿债能力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如下表所示:

项目2023年1-3月/2023年3月31日2022年度/2022年12月31日2021年度/2021年12月31日2020年度/2020年12月31日
流动比率(倍)1.271.231.151.13
速动比率(倍)0.920.890.810.82
资产负债率(合并)60.78%59.52%61.34%64.87%
利息保障倍数(倍)5.358.226.684.18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1.13、1.15、1.23、1.27,速动比率分别为0.82、0.81、0.89、0.92,资产负债率分别为64.87%、61.34%、59.52%和60.78%,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总体有所提升,资产负债率持续降低,随着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的改善,偿债能力有所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4.18、6.68、8.22和5.35,报告期内,公司盈利能力持续提升,利息保障倍数总体上升较多,偿债能力有所增强。

4、营运能力分析

项目2023年1-3月/2023年3月31日2022年度/2022年12月31日2021年度/2021年12月31日2020年度/2020年12月31日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1.024.304.314.45
存货周转率(次)0.884.124.374.47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4.45、4.31、4.30和1.02,总体上相对平稳。公司客户主要为国内外知名企业,回款情况良好。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4.47、4.37、4.12和0.88,存货周转情况良好。

5、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利润表主要项目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3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营业收入651,160.263,158,014.673,179,314.792,809,340.94
营业成本554,770.342,602,067.932,712,855.062,368,029.15
营业利润34,461.30284,653.28211,371.62179,832.95
利润总额50,214.16284,089.90211,082.25178,632.53
净利润47,149.75236,725.95186,089.97153,718.7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7,165.01236,751.95186,248.11153,013.22

公司为专业的全方位智能互联、互通核心器件提供商,业务涵盖电子电路、光电显示和精密制造等领域,产品广泛应用于消费电子、通信设备、新能源汽车、工业设备、AI、医疗器械等行业。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状况保持稳定良好的发展态势。2020年、2021年、2022年和2023年1-3月,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总收入2,809,340.94万元、3,179,314.79万元、3,158,014.67万元和651,160.26万元。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深耕核心主业,在保持与核心客户深入合作的基础上,积极推进新能源等新兴业务拓展力度,努力发挥自身在客户响应、产品研发、内部运营等方面的优势,积极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

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1-3月,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53,013.22万元、186,248.11万元、236,751.95万元和47,165.01万元,盈利规模较大,展现了较好的盈利能力。

四、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本次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80,000.00万元(含48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1盐城维信电子有限公司超精细线路板项目262,245.87153,125.05
2盐城维信电子有限公司新能源柔性线路板及其装配项目2期140,384.47116,248.26
3新能源汽车及电池精密结构件项目83,994.4870,225.69
4苏州市永创金属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万件新能源汽车水冷50,241.1540,401.00
板技改项目
5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0100,000.00
合计636,865.97480,000.00

在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公司董事会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需求,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在相关法律法规许可及股东大会决议授权范围内,董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所需金额等具体安排进行调整或确定。

五、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股利分配情况

(一)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本公司《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第一百五十六条 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为:

1、利润分配原则:公司的利润分配应兼顾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以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2、利润分配形式及间隔期: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二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当年如实现盈利并有可供分配利润时,应当进行年度利润分配。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3、现金分红比例及条件:除特殊情况外,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得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按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孰高的原则确定。每年具体的现金分红比例预案由董事会根据前述规定、结合公司经营状况及相关规定拟定,并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特殊情况是指:

(1)公司当年出现亏损时;

(2)公司累计可分配利润为负数时;

(3)发生金额占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100%的重大投资时(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4、股票股利分配条件:若公司营业收入增长快速,董事会认为公司股本情况与公司经营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最低现金股利分配之余,进行股票股利分配;

公司拟采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的,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5、利润分配的决策机制:在公司实现盈利符合利润分配条件时,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公司的具体经营情况和市场环境,制订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拟进行中期分配的情况下)、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董事会制订的利润分配方案需经董事会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在上一会计年度实现盈利且累计可分配利润为正数,但公司董事会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未制订现金分红方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详细说明不分配原因、未用于分配的未分配利润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审核意见。公司在召开股东大会时除现场会议外,还应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公司因前述第三项规定的特殊情况而不进行现金分红时,董事会就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公司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应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除安排在股东大会上听取股东的意见外,还通过股东热线电话、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等方式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6、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决策机制:公司因生产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等原因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利润分配政策调整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其中,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应在议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且不得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审核意见;公司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方便社会公众股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

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

(二)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万元

分红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以现金回购股份金额现金分红、以现金回购股份金额合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现金分红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
2022年18,731.524,999.0923,730.60236,751.9510.02%
2021年34,118.2710,047.9844,166.25186,248.1123.71%
2020年17,098.67-17,098.67153,013.2211.17%
2020-2022年以现金及现金回购股份方式累计分红金额占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比例44.27%

注: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

2、2023年4月1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以1,702,865,009股(不含库存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1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18,731.52万元,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公司未来三年的分红规划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分红行为,推动公司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保证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增加股利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综合考虑公司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公司特制定了《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年)》(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如下:

1、公司制定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的和可持续的发展,在综合分析企业经营发展实际、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2、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坚持现金分红为主这一基本原则,重视对社会公众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以可持续发展和维护股东权益为宗旨,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并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3、公司未来三年的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年)具体如下:

(1)分配形式及间隔期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方式、股票方式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优先采取现金的方式分配利润。公司当年如实现盈利并有可供分配利润时,应当进行年度利润分配。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当期的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分红。

(2)现金分红比例及条件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基础上,结合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未来三年除特殊情况外,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得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可分配利润按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孰高的原则确定。具体每个年度的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年度盈利状况和未来资金使用计划提出预案。特殊情况是指:

①公司当年出现亏损时;

①公司累计可分配利润为负数时;

①发生金额占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100%的重大投资时。(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3)股票股利分配条件

公司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分配利润,若公司营收增长快速,董事会认为公司股本情况与公司经营规模不匹配时,可以在满足每年最低现金股利分配前提下,公司可以另行增加发放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公司拟采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的,董事会应遵循以下原则: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公司目前发展阶段属于成长期且未来有重大资金投入支出安排,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随着公司的不断发展,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的发展阶段属于成熟期的,则根据公司有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计划,由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程序提请股东大会决议提高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的最低比例。

(4)利润分配的提出时间

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公司董事会提出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公司接受所有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建议和监督。

(5)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周期和相关决策机制

①公司董事会原则上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本规划。若公司未发生《公司章程》规定的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情形,可以参照最近一次制定或修订的股东回报规划执行,不另行制定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①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制定股东回报规划;

①公司因生产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等原因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利润分配政策调整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其中,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应在议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且不得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审核意见;公司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方便社会公众股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

(6)公司利润分配的信息披露

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说明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独立董事是否尽职履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充分维护等。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要详细说明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和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

(7)股东利润分配意见的征求

公司证券部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回答投资者的日常咨询,充分征求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对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及利润分配的意见及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4、规划其他事宜

(1)本规划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订时亦同。

(2)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3)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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