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审议的2019年半年度报告相关事项进行认真审阅及核查,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公司在2019年半年度报告期内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1、经核查,公司与其他关联方发生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经核查,公司在报告期内对外担保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公司严格遵守了《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控制了相关的风险。
独立董事:冯玉军、陈 磊
2019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