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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邦制药: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19年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6-30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Guizhou Xinbang Pharmaceutical Co.,Ltd.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19

年度)

债券受托管理人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

二〇二〇年六月

重要声明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信邦制药”、“公司”或“发行人”)对外公布的《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审计报告》、《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发行人提供的证明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华融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目录

第一章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概要 ...... 2

第二章 发行人2019年度经营和财务状况 ...... 4

第三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9

第四章 公司债券担保人情况 ...... 10

第五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 11

第六章 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 12

第七章 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 13

第八章 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 14

第九章 偿债保障措施执行情况 ...... 15

第十章 其他重要事项 ...... 18

第一章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概要

一、 发行人名称

中文名称: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Guizhou Xinbang Pharmaceutical Co.,Ltd.

二、 本次债券核准文件和核准规模

2016年12月1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证监许可[2016]3066号文,核准公司向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10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方式。

三、 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债券名称: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

、债券简称:

17信邦01

、债券代码:

112625

、发行规模:

人民币30,000万元

、债券余额:

人民币30,000万元

、债券期限:

本期债券期限为5年,债券存续期第3年末附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债券利率:

本期债券票面年利率为6.18%。

、计息方式:

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起息日:

本期债券起息日为2017年12月5日。

、付息日:

本期债券付息日为2018年至2022年每年的12月5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18年至2020年每年的12月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到期日:

本期债券的到期日为2022年12月5日。

、兑付日:

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2年12月5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

权,则其回售部分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0年12月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债券担保情况:

本期债券无担保。

、债券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用途:

本期发行公司债券所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第二章 发行人2019年度经营和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英文名称:Guizhou Xinbang Pharmaceutical Co.,Ltd.

3、法定代表人:安怀略

4、设立时间:1995年1月27日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000709593915G

6、注册地址: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罗甸县龙坪镇信邦大道48号

7、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8、股票简称:信邦制药

9、股票代码:002390

10、董事会秘书:陈船

11、办公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新添大道与航天大道交汇处科开1号苑

12、联系人:陈船、林翰林

13、联系电话:0851-88660261

14、联系传真:0851-88660280

15、互联网网址:www.xinbang.com

16、发行人经营范围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自产自销:硬胶囊剂(含头孢菌素类)、片剂、颗粒剂(含中药提取)、滴丸剂、软胶囊剂、原料药(人参皂苷-Rd)、中药提取;保健食品生产加工(片剂、胶囊剂、颗粒剂);中药材种植及销售;企业集团内统借统还业务;医疗服务投资管理、咨询服务;养老康复健康产业投资管理、咨询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企业可以按国家规定,以各种贸易方式从事进出口业务。

二、发行人

2019

年度经营情况

1、概述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发行人注册资本16.67亿元,总资产104.19亿元。2019年,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66.55亿元,同比增长1.14%。

发行人目前所从事的主要业务为医疗服务、医药流通及医药工业,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等在本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变化。

主营业务如下:

1、医疗服务业务

在医疗服务领域,公司下属肿瘤医院、白云医院、乌当医院、安顺医院、仁怀新朝阳医院等医疗机构,其中肿瘤医院是贵州省唯一的三甲肿瘤专科医院,白云医院是有较高知名度三级综合医院,坚持医教研协同发展,在贵州省内已形成了一定品牌效应。公司下属医院拥有床位数近6,000张,医疗机构具有各自的特色学科、专家团队及职能分工,已建立起具有明显竞争优势的优质医院网络。具备肿瘤专业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拥有“互联网+医疗”平台,已形成集医生、药师、患者、数据、服务为一体的云端医疗联合体。

2、医药流通业务

公司积累了丰富的渠道资源并建立起覆盖省内多家知名医院和医药流通公司的医药流通销售网络,形成了药品、器械和耗材的配送体系,配送网络不断扩大和延伸,代理种类和品种不断增加,从而实现规模和盈利增长。以公司拥有的医院为终端依托,以较强的营销能力为实力,商业公司具有很强的议价能力。拥有具备连锁资质的零售药房,已经初步形成了覆盖公司既有医院和主要合作医院的医药零售网络。

3、医药工业业务

中肽生化在多肽领域拥有较强的研发实力,拥有与国际知名制药企业长期合作建立起的客户黏性等独特优势;体外诊断试剂业务已取得美国FDA和欧盟CE认证、欧盟GMP证书等。公司拥有17个国家基药目录品种,包括公司的主打品种:益心舒胶囊、脉血康胶囊、维血宁颗粒、银杏叶片、六味安消胶囊、贞芪扶正胶囊;拥有24个国家医保目录品种,其中关节克痹丸为独家品种。中药饮片的生产原药材完全实现了产地基地化,药材的产地可追溯,品种基源明确,中药饮

片的销售持续快速增长。

2、收入与成本

(1)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2019

2018

同比增减金额

金额占营业收入比重
金额占营业收入比重

营业收入合计

6,655,063,577.50 100% 6,580,278,918.05 100% 1.14%

医药流通 3,842,268,754.58 57.73% 4,224,514,382.49 64.20% -9.05%医疗服务 1,943,154,802.52 29.20% 1,555,240,196.92 23.63% 24.94%医药制造 834,343,314.67 12.54% 775,071,760.62 11.78% 7.65%其他行业 35,296,705.73 0.53% 25,452,578.02 0.39% 38.68%

分行业分产品

药品 3,997,657,025.05 60.07% 4,274,555,389.81 64.96% -6.48%医疗器械 678,955,044.20 10.20% 725,030,753.30 11.02% -6.36%医疗服务 1,943,154,802.52 29.20% 1,555,240,196.92 23.63% 24.94%其他产品 35,296,705.73 0.53% 25,452,578.02 0.39% 38.68%

分产品分地区

东北 28,360,134.81 0.43% 33,017,576.98 0.50% -14.11%华北 113,019,775.55 1.70% 113,555,366.10 1.73% -0.47%华东 284,011,234.66 4.27% 275,963,716.45 4.19% 2.92%华南 38,785,092.31 0.58% 46,810,384.86 0.71% -17.14%华中 50,333,108.23 0.76% 57,098,614.92 0.87% -11.85%西北 12,994,705.31 0.20% 16,284,195.25 0.25% -20.20%西南 5,959,857,780.12 89.54% 5,920,008,414.69 89.96% 0.67%境外 167,701,746.51 2.52% 117,540,648.80 1.79% 42.68%

(2)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或地区情况

单位:元

分地区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分行业

医药流通 3,842,268,754.58 3,192,087,472.98 16.92% -9.05% -10.72% 1.55%医疗服务 1,943,154,802.52 1,658,385,556.12 14.65% 24.94% 29.39% -2.94%医药制造 834,343,314.67 314,441,574.39 62.31% 7.65% 15.78% -2.65%

药品 3,997,657,025.05 2,990,544,034.94 25.19% -6.48% -8.46% 1.61%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医疗器械 678,955,044.20 515,985,012.43 24.00% -6.36% -11.04% 4.00%医疗服务 1,943,154,802.52 1,658,385,556.12 14.65% 24.94% 29.39% -2.94%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分地区

西南 5,959,857,780.12 4,945,259,260.18 17.02% 0.67% 0.33% 0.28%

(3)营业成本构成

单位:元

分地区项目

2019

项目

2018

同比增减
金额占营业成本比重
金额占营业成本比重

医药流通 采购成本 3,192,087,472.98 61.50% 3,575,264,439.47 69.47% -10.72%医疗服务 医疗成本 1,658,385,556.12 31.95% 1,281,741,567.18 24.90% 29.39%医药制造 直接材料 229,012,836.26 4.41% 192,684,871.04 3.74% 18.85%医药制造 直接人工 24,204,548.45 0.47% 23,585,510.74 0.46% 2.62%医药制造 制造费用 61,224,189.68 1.18% 55,306,664.61 1.08% 10.70%其他行业 25,634,032.46 0.49% 18,164,672.28 0.35% 41.12%

分产品药品 直接材料 229,012,836.26 4.41% 192,684,871.04 3.74% 18.85%药品 直接人工 24,204,548.45 0.47% 23,585,510.74 0.46% 2.62%药品 制造费用 61,224,189.68 1.18% 55,306,664.61 1.08% 10.70%药品 采购成本 2,676,102,460.55 51.56% 2,995,222,064.99 58.20% -10.65%医疗器械 采购成本 515,985,012.43 9.94% 580,042,374.48 11.27% -11.04%医疗服务 医疗成本 1,658,385,556.12 31.95% 1,281,741,567.18 24.90% 29.39%其他产品 25,634,032.46 0.49% 18,164,672.28 0.35% 41.12%

分行业

三、发行人

2019

年度财务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发行人2019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大华审字[2020]000937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除特殊说明外,本节引用的财务数据均分别源于上述经审计财务报告,且均为合并口径。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2019

项目

2018

增减率

30%

的,说明原因

10,419,401,537.72 10,854,314,146.17-4.01% 不适用

资产合计
负债合计5,371,083,899.065,685,795,483.98-5.54%

不适用

所有者权益合计5,048,317,638.665,168,518,662.19-2.33%

不适用

4,837,089,530.25 4,967,457,613.02 -2.62%不适用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项目

项目2019年2018年增减率变动比例超过30%的,说明原因

6,655,063,577.50 6,580,278,918.05 1.14%不适用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6,295,992,405.79 6,209,290,673.40 1.40%不适用

345,004,240.80 -1,195,362,466.19 128.86%

2018年计提大额商誉减值,报告期内消除商誉减值影响

营业利润
利润总额

331,477,241.94 -1,211,408,212.11 127.36%

2018年计提大额商誉减值,报告期内消除商誉减值影响

263,721,722.93 -1,283,183,286.10 120.55%

2018年计提大额商誉减值,报告期内消除商誉减值影响

净利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236,301,518.87 -1,296,605,450.24 118.22%

2018年计提大额商誉减值,报告期内消除商誉减值影响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19

项目

2018

增减率

30%

的,说明原因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86,327,517.67 -218,563,061.59 505.52%

(1)公司报告期收回药

品配送保证金;(2)2018年受“两票制”影响因素基本消化。

-253,317,925.10

-216,294,331.15 -17.12%

(1)报告期增加股权投

资;(2)报告期医院支付工程款、购买设备增加。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82,768,981.76 -96,970,198.83 -913.48%

(1)报告期内减少银行

借款;(2)报告期内回购股票增加。

第三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发行人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3066号”文核准 ,获准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10亿元的公司债券,分期发行。第一期债券“17信邦01”于2017年12月5日发行,并于2018年1月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实际发行规模3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已全部汇入发行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二、本期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经发行人2016年7月19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及经发行人2016年8月5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发行人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对部分发行条件具体明确,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金融机构借款本息。本期发行公司债券所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发行人已使用本期募集资金29,157.02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支付手续费,发行人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余额为611.49万元(含利息)。

发行人本期债券设立的专项账户运作正常,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使用募集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并由监管银行负责监管,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用途进行使用。其中在本报告期内,募集资金除结息外,未产生使用情况。

第四章 公司债券担保人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第五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报告期内不适用。

第六章 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本期债券起息日为2017年12月5日,付息日为2018年至2022年每年的12月5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8年至2020年间每年的12月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2019年12月5日,发行人已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支付了2018年12月5日至2019年12月4日间的债券利息。

第七章 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情况根据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27日出具的本期债券跟踪评级报告,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根据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于2020年6月29日出具的本期债券跟踪评级报告,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

第八章 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以及本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制定受托管理业务内部操作规则,明确履行受托管理事务的方式和程序,对发行人履行《募集说明书》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约定义务的情况进行了持续跟踪和监督。具体情况如下:

1、发行人于2019年1月31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披露《贵州信邦制药

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公告编号:2019-010 )。

受托管理人已于2019年2月19日在深交所披露重大事项的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提示投资者关注相关的风险。

2、受托管理人已于2019年6月29日在深交所披露了《2017年面向合格投

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18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就发行人2018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债券本息偿付、评级、偿债保障措施执行情况,以及华融证券作为受托管理人的履行情况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3、发行人于2019年11月29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披露《贵州信邦制药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16)。

受托管理人已于2019年12月25日在深交所披露重大事项的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提示投资者关注相关的风险。

第九章 偿债保障措施执行情况为了充分、有效地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发行人为本期债券的按时、足额偿付做出一系列安排,包括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设立专门的偿付工作小组、制定并严格执行资金管理计划、充分发挥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作用和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等,形成一套确保债券安全付息、兑付的保障措施。

(一)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发行人和债券受托管理人已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要求制定了本期债券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债券持有人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行使权利的范围、程序和其他重要事项,为保障本期债券的本息及时足额偿付做出了合理的制度安排。

(二)设立专门的偿付工作小组

发行人指定专门部门负责协调本期债券的偿付工作,并在每年的财务预算中落实安排本期债券本息的兑付资金,保证本息如期偿付,保证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在利息和到期本金偿付日之前15个工作日内,发行人组成偿付工作小组,负责利息和本金的偿付及与之相关的工作。

(三)设立募集资金专户专款专用

1、发行人开立募集资金专户专项用于募集资金款项的接收、存储、划转及

本息偿付,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披露的资金运用,确保专款专用。

2、提取时间、频率及金额

发行人应确保在不迟于本期债券每个付息日前三个工作日内,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余额不少于应偿还本期债券的当期应付利息金额。

发行人应确保在不迟于本期债券本金兑付日前三个工作日内,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余额不少于本期债券当期应付本金与利息之和。

3、管理方式

发行人指定专人负责募集资金专户及其资金的归集、管理工作,负责协调本期债券本息的偿付工作。发行人其他相关部门配合财务部门在本期债券兑付日所在年度的财务预算中落实本期债券本息的兑付资金,确保本期债券本息如期偿付,做好财务规划,合理安排好筹资计划,同时加强对应收款项的管理,增强资产的

流动性,保证发行人在兑付日前能够获得充足的资金用于向债券持有人清偿全部到期应付的本息。

4、监督安排

募集资金专户内资金专门用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及本息兑付,除此之外不得用于其他用途。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对募集资金专户资金的归集情况进行检查。

5、信息披露

发行人根据《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发行人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原则,使公司偿债能力、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受到债券持有人和债券受托管理人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发行人按《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进行重大事项信息披露。

(五)制定并严格执行资金管理计划

本期债券发行后,发行人根据债务结构情况进一步加强公司的资产负债管理、流动性管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资金管理等,并根据债券本息未来到期应付情况制定年度、月度资金运用计划,保证资金按计划调度,及时、足额地准备偿债资金用于每年的利息支付以及到期本金的兑付,以充分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六)充分发挥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作用

本期债券引入了债券受托管理人制度,由债券受托管理人代表债券持有人对公司的相关情况进行监督,并在债券本息无法按时偿付时,代表债券持有人采取一切必要及可行的措施,保护债券持有人的正当利益。

发行人严格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配合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定期向债券受托管理人报送公司履行承诺的情况,并在公司可能出现债券违约时及时通知债券受托管理人,便于债券受托管理人及时依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采取必要的措施。

(七)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发行人根据《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原则,使公司偿债能力、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受到债券持

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和股东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发行人按《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进行重大事项信息披露,至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发行人经营方针、经营范围或生产经营外部条件等发生重大变化;

2、债券信用评级发生变化;

3、发行人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4、发行人发生未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违约情况;

5、发行人当年累计新增借款或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

十;

6、发行人放弃债权或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十;

7、发行人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十的重大损失;

8、发行人作出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

9、发行人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或受到重大行政处罚;

10、保证人、担保物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

11、发行人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可能不符合公司债券上市条件;

12、发行人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13、其他对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八)发行人承诺

发行人承诺在公司出现预计不能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本息时,根据中国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等的要求,将至少采取如下偿债保障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报告期内,偿债保障措施未发生变更,相关偿债计划和措施的执行情况,与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承诺一致。

第十章 其他重要事项

一、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无对外担保情况发生。

二、重大未决诉讼、未决仲裁和行政处罚

报告期内,发行人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三、相关中介机构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律师事务所、评级机构未发生变更。发行人会计师事务所由于原审计团队离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加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保障业务与服务的延续性,发行人改聘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

四、发行人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变动情况

发行人本次公司债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为董事会秘书陈船,报告期内该人员未发生变动情况。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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