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家族成员间调整股权比例的提示性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重要提示
近日,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发股份”或“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江苏联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发集团”)的通知,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之一的孔祥军先生于2019年9月15日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联发集团20.53%的股份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其儿子孔令国先生,本次股权转让后,孔祥军先生和孔令国先生各持有联发集团20.53%的股份。并于2019年9月19日在联发集团所属股权登记托管单位——江苏省股权登记中心办理完成了股份过户登记。
二、 联发集团股权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股权转让致使联发集团股权结构在实际控制人家族成员之间调整,联发股份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控制关系变化如下:
本次股权转让前:
孔祥军先生、崔恒富先生、陈警娇女士和黄长根先生分别持有联发集团
41.06%、8.18%、4.07%和4.07%的股份,四人合计持有联发集团57.38%的股份,联发集团持有本公司38.89%股份,通过控股联发集团间接控制本公司。孔令国
先生为孔祥军先生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0.389%的股份。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39.28%的股份。本次股权转让后:
孔祥军先生、孔令国先生、崔恒富先生、陈警娇女士和黄长根先生分别持有联发集团20.53%、20.53%、8.18%、4.07%和4.07%的股份,五人合计持有联发集团57.38%的股份,联发集团持有本公司38.89%股份,通过控股联发集团间接控制本公司。孔令国先生为孔祥军先生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0.389%的股份。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39.28%的股份。
三、 本次实际控制人家族成员间股权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结构调整是在实际控制人家族内部进行,且调整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的联发股份的股份仍为39.28%,控制权未发生实质变化。本次股权比例调整有利于企业更好地传承和发展,实现基业长青的目标。
特此公告!
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一九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