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0年1月14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3亿元,授信期限为1年,用于流动资金贷款、国际贸易融资。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于2020年12月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继续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授信,具体如下:
1、拟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3亿元,授信期限为1年,用于流动资金贷款、国际贸易融资、融资类保证。
2、授信条件为信用方式,不涉及新增担保。
3、实际授信的额度、期限、品种及用途以银行最终批准为准。
4、授权公司董事长李锂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与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由本公司承担。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