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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2-10-27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一、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李锂、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孔芸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孔芸声明:保证季度报
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以前报告期财务报表是否发生了追溯调整
□ 是 √ 否 □ 不适用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2012.9.30                         2011.12.31
                                                                                                           (%)
总资产(元)                              8,014,725,606.05                7,974,312,664.25                              0.5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
                                          7,822,094,515.00                7,816,438,725.07                              0.07%
者权益(元)
股本(股)                                 800,200,000.00                   800,200,000.0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
                                                         9.78                           9.77                             0.1%
净资产(元/股)
                               2012 年 7-9 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2012 年 1-9 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                   404,974,687.76                    -18.03%        1,339,741,602.57                  -35.2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150,457,953.62                      1.59%          480,134,768.84                   -5.89%
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                         --                    586,922,523.18                  -59.08%
额(元)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                         --                               0.73                 -59.22%
量净额(元/股)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9                      0%                        0.6                -6.2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9                      0%                        0.6                -6.2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94%                          0%                   6.16%                   -0.3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
                                           1.94%                          0%                   6.16%                   -0.38%
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
                        项目                                                                              说明
                                                              额(元)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221,642.79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
                                                                452,976.97
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
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
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
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
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
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
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
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
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
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70,870.02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52,639.85
所得税影响额                                                     -45,492.29
合计                                                            204,072.06                     --
公司对“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以及根据自身正常经营业务的性质和特点将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
性损益的项目的说明
          项目                 涉及金额(元)                                   说明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37,509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的                          股份种类及数量
         股东名称
                                      数量                            种类                          数量
       GS DIRECT PHARMA
                                                70,616,259 人民币普通股                                    70,616,259
                 LIMITED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马少英            1,417,423 人民币普通股                                1,417,423
 山西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丰收
                                      1,075,536 人民币普通股                                1,075,536
                   十五号
中国建设银行-中小企业板交
                                        834,370 人民币普通股                                  834,370
    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
中国银行-嘉实沪深 300 交易
                                        776,252 人民币普通股                                  776,252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华泰柏瑞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710,525 人民币普通股                                  710,525
                    资基金
  广州融达电源材料有限公司              647,550 人民币普通股                                  647,550
江西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545,749 人民币普通股                                  545,749
      金狮 4 号资金信托合同
中国工商银行-华夏沪深 300
                                        543,622 人民币普通股                                  543,622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银行-嘉实沪深 300 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              494,747 人民币普通股                                  494,747
              接基金(LOF)
股东情况的说明
三、重要事项
(一)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1、交易性金融资产:报告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100%,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末远期结汇合约公允价值变
动亏损调整至交易性金融负债所致。
2、预付款项:报告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长193.21%,主要原因系本期预付原料采购款及公司预付工程款、
设备款增加所致。
3、其他应收款:报告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45.98%,主要原因系本期收到出口退税款所致。
4、固定资产:报告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长72.94%,主要原因系子公司成都深瑞畜产品有限公司在建工
程竣工结转固定资产所致。
5、在建工程:报告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长44.46%,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山东瑞盛生
物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朋和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工程投入增加所致。
6、开发支出:报告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58.34万元,主要原因系本期研发支出中未资本化部分增加所
致。
7、长期待摊费用:报告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30万元,主要原因系子公司新增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
所致。
8、递延所得税资产:报告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84.34%,主要原因系2011年末计提的应付职工薪酬在
本期支付,冲回原来计提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所致。
9、交易性金融负债:报告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16.10万元,主要原因系远期结汇合约公允价值变动所
致。
10、应付票据:报告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90.49%,主要原因系子公司应付票据到期支付所致。
11、应付账款:报告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长1,245.16%,主要原因系子公司应付原料、工程、设备款增加
所致。
12、预收款项:报告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69.07%,主要原因系销售实现结转预收款所致。
13、应付职工薪酬:报告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98.47%,主要原因系2011年末计提的年终绩效工资在本
期支付所致。
14、应交税费:报告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长142.34%,主要原因系本期进项税减少所致。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15、其他应付款:报告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长39.65%,主要原因系收到投标保证金增加所致。
16、其他非流动负债:报告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长57.52%,主要原因系本期收到的政府补助尚未摊销所
致。
17、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报告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56.27万元,主要原因系本期汇率变动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
1、营业收入: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减少35.22%,主要原因系销售单价及销售量下降所致。
2、营业成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减少43.84%,主要原因系采购成本及销售量下降所致。
3、管理费用: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长35.23%,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较去年同期增
加以及子公司陆续开始生产经营所致。
4、财务费用: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减少83.38%,主要原因系定期存款增加,利率提高、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5、资产减值损失: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减少9.5万元,主要原因系子公司其他应收款收回,坏账准备冲回所
致。
6、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减少300.94万元,主要原因系本期汇率变动幅度较大导致远期结
汇合约公允价值变动幅度大。
7、营业外收入: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长95.84%,主要原因系收到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8、少数股东损益: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减少206.07%,主要原因系子公司亏损增加所致。
9、其他综合收益: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加74.97万元,主要原因是子公司海普瑞(香港)有限公司本年较
去年同期新增两家子公司以及外币报表折算汇率不同导致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增加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减少59.08%,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销售收入减少所致。
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减少33.49%,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实施现金分红
较上年同期现金分红减少所致。
3、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加29.03万元,主要原因是汇率变动影响所致。
(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1、为了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2011 年 3 月 2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
2011 年度远期外汇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合资格的境内商业银行作为交易对手方进行远期外汇交易,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公司进行的远期外汇交易合计不超过 29,000 万美元。2012 年 3 月
2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 2012 年度远期外汇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
以合资格的境内商业银行作为交易对手方进行远期外汇交易,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公司
进行的远期外汇交易合计不超过 17,000 万美元。
     根据以上董事会决议,公司于 2011 年 5 月 30 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签定了《远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期结汇/售汇、人民币与外币掉期总协议》;于 2011 年 6 月 3 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时代支
行签定了《远期结售汇总协议书》。报告期内,已完成交割及尚未到交割时间的远期外汇交易具体情况如
下:
   交易方向        委托日期        交易金额(美元)       约定交割时间       约定交割汇率       交易对象
   卖出美元       2011.06.03       11,000,000.00          2012.01.20           6.3954           招行
   卖出美元       2012.02.28       13,500,000.00          2012.03.30           6.2975           招行
   卖出美元       2012.02.28       13,500,000.00          2012.05.04           6.3020           中行
   卖出美元       2012.02.28       13,500,000.00          2012.05.31           6.3030           中行
   卖出美元       2012.02.28       13,500,000.00          2012.06.29           6.3030           中行
   卖出美元       2012.02.28         9,000,000.00         2012.07.31           6.3028           中行
   卖出美元       2012.02.28       13,000.000.00          2012.08.31           6.3032           中行
   卖出美元       2012.02.28         8,700,000.00         2012.09.28           6.3020           招行
   卖出美元       2012.02.28         8,700,000.00         2012.10.31           6.3019           招行
   卖出美元       2012.02.28         8,700,000.00         2012.11.30           6.3016           招行
   卖出美元       2012.02.28         8,700,000.00         2012.12.31           6.3015           招行
   卖出美元       2012.02.28         8,700,000.00         2013.01.31           6.3014           招行
    2、经 2011 年 4 月 1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圳新时代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公司于 2011 年 6 月 23 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时代
支行签订了《授信协议》,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 29,000 万元;授信期限:二十四个月,以签订的综合
授信合同约定的期限为准;授信用途:用于贷款;贸易融资、票据贴现、商业汇票承兑、保函、法人账户
透支、国内保理等。
     截止 2012 年 9 月 30 日,公司尚未使用该授信额度。
     3、经 2011 年 4 月 1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公司于 2011 年 7 月 20 日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
《综合授信额度合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 15,000 万元;授信期限:十七个月,以签订的综合授信
合同约定的期限为准;授信用途:短期贷款、出口押汇。
     截止 2012 年 9 月 30 日,公司尚未使用该授信额度。
     4、经 2011 年 4 月 1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公司于 2011 年 7 月 25 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
签订了《授信额度协议》,综合授信额度:4,000 万美元;授信期限:十二个月,以签订的综合授信合同
约定的期限为准;授信用途:进口开立信用证额度、免保证金远期结售汇额度。
     截止 2012 年 9 月 30 日,公司尚未使用该授信额度。
     5、经 2011 年 5 月 2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分行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分行为公司核定了最高授信额度为人民币 26,000 万元;
授限期限:2011 年 8 月 4 日至 2012 年 8 月 2 日;授信用途:其中非专项额度人民币 20,000 万元,可用于
办理贸易融资等业务;衍生交易专项授信额度人民币 6,000 万元,可用于办理远期结售汇等业务。
     截止 2012 年 9 月 30 日,公司尚未使用该授信额度。
     6、经 2012 年 7 月 1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专项授
信额度的议案》,公司于 2012 年 8 月 22 日与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授信额度协议》,
综合授信额度:500 万美元;授信期限:十二个月;授信用途:免除普通远期/掉期外汇交易的保证金。公
司于 2012 年 9 月 26 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综合授信合同》,综合授信额度:8,000
万人民币;授信期限:十二个月;授信用途:减免远期结售汇、开立进口信用证、国内信用证、保函的保
证金。公司于 2012 年 10 月 16 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签订了《授信额度协议》,综合授
信额度:10,000 万元人民币;授信期限:十二个月;授信用途:减免远期结售汇及开立信用证的保证金。
     截止本报告之日,公司尚未使用上述授信额度。
     7、公司 2011 年 6 月 28 日与深圳市坪山新区管委会签署了《合作协议》,计划在深圳市坪山新区建
设生物医药研发制造基地,投资总额为 51 亿元人民币。本协议为意向性框架协议,具体投资方案、实施
时间等均存在不确定性,为公司初步拟定的在坪山新区的投资总额,实际投资总额根据项目的具体进展情
况会有所调整。本协议实施的前提是公司能够获得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否则该协议将无法履行。截至本报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告披露之日,公司还在与深圳市相关部门、坪山新区政府协调土地招拍挂的相关事宜。
     8、2009 年 6 月,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0944200079)。根据国家对高新技术
企业的相关税收政策,公司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三年内(2009 年至 2011 年)按照 15%的所得税税
率征收企业所得税。2011 年底,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效期届满,按照相关复审要求,公司已于 2012
年 5 月向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提交了相关申请复审材料并已被受理。如果复审获得通过,2012 年至 2014
年公司将按照 15%的所得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否则所得税率将变更为 25%。报告期及受理期间,公司暂
按照 15%的所得税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9、2012 年 10 月 15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公司与 Prometic Life Sciences Inc. (以下简称“PLI”)签订《股份购买
协议》,公司以自有资金 9,999,999 美元参与认购 PLI 增发的 48,147,053 股股票,占增发后总股本的 10.02%,
获配的股票自 PLI 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年零一天不出售不转让。本次对外投资是以战略投资为目的,不
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投资
需要获得深圳市经济贸易与信息化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分局等主管政府部门的批准后方可实施。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三)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                承诺人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诺
资产置换时所作承诺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自公司股票上
                                                  市之日起三十
                                                  六个月内,不转
                                   公司股东深圳 让或者委托他
                                   市乐仁科技有 人管理本公司
                                   限公司、深圳市 持有的公司股                                   报告期内,承诺
                                                                 2010 年 04 月 16
                                   金田土科技有 份,也不由公司                    三十六个月     人严格履行了
                                                                 日
                                   限公司、深圳市 回购本公司持                                   上述承诺。
                                   飞来石科技有 有的公司股份。
                                   限公司         本承诺所指股
                                                  份不包括本公
                                                  司在此期间新
                                                  增的公司股份。
                                                  在本公司作为
                                                  公司控股股东
                                                  期间,本公司保
                                                  证不自营或以
                                                  合资、合作等方
                                                  式经营任何与
                                                  公司现从事的
                                                  业务有竞争的
                                   公司股东深圳
                                                  业务,本公司现
                                   市乐仁科技有
                                                  有的或将来成
                                   限公司、深圳市                                                报告期内,承诺
发行时所作承诺                                    立的全资子公 2010 年 04 月 16
                                   金田土科技有                                                  人严格履行了
                                                  司、控股子公司 日
                                   限公司、深圳市                                                上述承诺。
                                                  以及其他受本
                                   飞来石科技有
                                                  公司控制的企
                                   限公司
                                                  业亦不会经营
                                                  与公司司现从
                                                  事的业务有竞
                                                  争的业务。如违
                                                  反上述承诺,本
                                                  公司同意承担
                                                  给贵司造成的
                                                  全部损失。
                                                  1、如今后公司
                                                  或子公司深圳
                                                  市多普生生物
                                                  技术有限公司
                                   公司股东深圳
                                                  因依据深府
                                   市乐仁科技有                                                  报告期内,承诺
                                                  [1988]232 号 2010 年 04 月 16
                                   限公司和深圳                                                  人严格履行了
                                                  文享受的企业 日
                                   市金田土科技                                                  上述承诺。
                                                  所得税优惠被
                                   有限公司
                                                  税务机关撤消
                                                  而产生的额外
                                                  税项和费用时,
                                                  将及时、无条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件、全额返还公
                                                    司或深圳市多
                                                    普生生物技术
                                                    有限公司补缴
                                                    的税款以及因
                                                    此所产生的所
                                                    有相关费用。2、
                                                    如今后公司因
                                                    以实际缴纳的
                                                    增值税和营业
                                                    税税额为计税
                                                    依据缴纳城市
                                                    维护建设税和
                                                    教育费附加事
                                                    宜被税务机关
                                                    追缴而产生额
                                                    外税项和费用
                                                    时,将及时、无
                                                    条件、全额返还
                                                    公司补缴的税
                                                    款以及因此所
                                                    产生的所有相
                                                    关费用。3、如
                                                    今后公司或子
                                                    公司深圳市多
                                                    普生生物技术
                                                    有限公司因上
                                                    市前执行住房
                                                    公积金政策事
                                                    宜被要求补缴
                                                    住房公积金、缴
                                                    纳罚款或因此
                                                    遭受任何损失
                                                    时,将及时、无
                                                    条件、全额返还
                                                    公司或深圳市
                                                    多普生生物技
                                                    术有限公司由
                                                    此遭受的一切
                                                    损失。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 是 □ 否 □ 不适用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    不适用
是否就导致的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问题
                                   √ 是 □ 否 □ 不适用
作出承诺
承诺的解决期限
解决方式
承诺的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承诺人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四)对 2012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2 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2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
                                                                      -10%    至                           10%
度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2012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
                                                                  55,987.43      至                         68,429.09
间(万元)
2011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622,082,600.47
                                              报告期内,肝素纳原料药价格和销售量下降,导致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期有所下降,同时,原料采购价格降低使得毛利率有所增长,以及利息收
                                              入增加,导致公司经营业绩变动幅度为-10%至 10%。
(五)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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