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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而泰: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10-28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7 年 10 月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刘建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罗珊珊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陈欢琴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1,927,076,906.35               1,598,982,400.10                             20.5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214,540,342.02               1,067,001,639.60                             13.83%
(元)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512,944,868.41                   38.85%        1,435,609,202.62                    45.7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5,510,439.21                 27.06%          147,470,365.01                    54.11%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34,249,751.60                 1.25%           122,363,643.07                    46.99%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0,435,489.78                 96.97%           96,286,369.00                    58.00%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548                  27.15%                       0.1776               54.1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548                  27.15%                       0.1776               54.1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18%                 0.57%                    12.93%                    3.58%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固定资产处置损失/股权处置收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22,465,794.38
                                                                                             益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2,607,000.00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647,111.11 理财产品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963,764.48
减:所得税影响额                                                              1,329,686.13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247,261.90
合计                                                                      25,106,721.94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53,096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刘建伟              境内自然人            17.88%       148,475,000       111,356,250 质押               83,400,000
深圳市创东方和
而泰投资企业        境内非国有法人         9.64%        80,080,080        80,080,080 质押               80,080,080
(有限合伙)
云南国际信托有
限公司-云信互
兴共赢 1 号证券 其他                       4.98%        41,355,750
投资单一资金信
托
新疆国创恒股权
                    境内非国有法人         4.79%        39,750,000
投资有限公司
力合科创集团有
                    国有法人               2.60%        21,557,305
限公司
五矿证券-兴业
银行-五矿和而
泰员工持股计划 其他                        1.37%        11,342,402
集合资产管理计
划
黄建明              境内自然人             1.26%        10,423,960
乌鲁木齐和谐安
泰股权投资合伙 境内非国有法人              1.05%         8,699,250
企业(有限合伙)
赖欣                境内自然人             0.78%         6,500,000
陈清光              境内自然人             0.76%         6,276,190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云信互
                                                                       41,355,750 人民币普通股         41,355,750
兴共赢 1 号证券投资单一资金信托
新疆国创恒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39,750,000 人民币普通股         39,750,000
刘建伟                                                                 37,118,750 人民币普通股         37,118,750
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                                                   21,557,305 人民币普通股         21,557,305
五矿证券-兴业银行-五矿和而
泰员工持股计划集合资产管理计                                           11,342,402 人民币普通股         11,342,402
划
黄建明                                                                 10,423,960 人民币普通股         10,423,960
乌鲁木齐和谐安泰股权投资合伙
                                                                        8,699,250 人民币普通股          8,699,250
企业(有限合伙)
赖欣                                                                    6,5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6,500,000
陈清光                                                                  6,276,190 人民币普通股          6,276,190
泰康资产-交通银行-泰康资产
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优势精选资产                                            6,030,589 人民币普通股          6,030,589
管理产品
                                  (1)2014 年 4 月 25 日,刘建伟先生与深圳市创东方和而泰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签订了《一致行动协议》,构成了一致行动人;(2)五矿证券-兴业银行-五矿和而泰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员工持股计划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为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购买账户;(3)除此之外,未知以
说明
                                  上其余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自然人股东黄建明先生通过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
                                  有公司 10,423,960 股,占公司总股本 1.26%;自然人股东陈清光先生通过中信建投证券
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 6,276,190 股,占公司总股本 0.76%。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情况及主要原因说明
(1)应收账款期末数较年初数增加18,096.19万元,增长50.25%,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增加所致。
(2)预付款项期末数较年初数增加401.30万元,增长161.92%,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预付材料款增加所致。
(3)其他应收款期末数较年初数增加1,440.75万元,增长146.36%,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转让深圳市锐吉电子
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增加所致。
(4)其他流动资产期末数较年初数减少4,229.99万元,下降38.57%,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银行理财产品减少
所致。
(5) 长期股权投资期末数较年初数减少333.18万元,下降37.99%,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转让深圳市锐吉电
子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所致。
(6) 在建工程期末数较年初数增加2,164.88万元,增长688.62%,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长三角生产运营基地
建设项目及智能控制器生产技术改造及产能扩大项目(二期)工程款增加所致。
(7) 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数较年初数增加1,114.47万元,增长353.67%,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预付设备款增
加所致。
(8) 应付账款期末数较年初数增加16,282.45万元,增长49.04%,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原材料采购增加所致。
(9)未分配利润期末数较年初数增加13,985.56万元,增长76.28%,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实现净利润增加所致。
2、利润表项目变动情况及主要原因说明
(1) 营业收入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增加45,045.22万元,同比增长45.72%,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客户订单需
求增加所致。
(2) 营业成本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增加35,410.13万元,同比增长46.27%,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增
加导致成本相应增加。
(3) 税金及附加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增加498.61万元,同比增长96.17%,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原列报于管
理费用中的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及印花税等相关税费列报至本项目所致。
(4) 财务费用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808.74万元,同比增长353.30%,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因人民币升
值产生的汇兑损失较去年同期增加所致。
(5) 投资收益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050.35万元,同比增长84.23%,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股权转让收益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6) 其他收益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增加260.70万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原列报于营业外收入中的与日常经
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列报至本项目所致。
(7) 营业外支出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减少52.90万元,同比下降32.62%,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非流动资产处
置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8) 所得税费用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增加588.60万元,同比增长40.62%,主要是原因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利润总额较上年同期增长所致。
3、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情况及主要原因说明
(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3,534.42万元,同比增长58.00%,主要原因是报
告期内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6,440.64万元,同比增长114.41%,主要原因是
报告期内是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3)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413.86万元,同比下降947.91%,主要原
因是报告期内因人民币汇率变动产生汇兑损失比去年同期增加所致。
(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10,302.62万元,同比增长268.22%,主要原因是报
告期内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7年8月2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公司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进行了审核。根
据会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获得审核通过。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
证监会的书面核准文件。
2017年9月26日,公司启动实施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截止本报告披露日,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批通过。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                                          公告编号 2017-044(详见巨潮资讯网:
                                     2017 年 08 月 30 日
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的公告                                              http://www.cninfo.com.cn)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17 年 09 月 28 日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
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
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1)、本人目
                                                        前不存在自
                                                        营、与他人共
                                                        同经营或为
                                                        他人经营与
                                                        发行人相同、
                                                        相似业务的
                                                        情形;(2)、
                                                        在本人直接
                                                        或间接持有
                                                        发行人股份
                                                        期间,本人将
                                                        不会采取参
                                                        股、控股、联
                                                        营、合营、合
                                          关于同业竞    作或者其他
                                          争、关联交    任何方式直      2008 年 07 月               严格按照承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刘建伟                                                   持续进行
                                          易、资金占用 接或间接从       16 日                       诺履行
                                          方面的承诺    事与发行人
                                                        现在和将来
                                                        业务范围相
                                                        同、相似或构
                                                        成实质竞争
                                                        的业务,也不
                                                        会协助、促使
                                                        或代表任何
                                                        第三方以任
                                                        何方式直接
                                                        或间接从事
                                                        与发行人现
                                                        在和将来业
                                                        务范围相同、
                                                        相似或构成
                                                        实质竞争的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业务;(3)、
                            如因国家政
                            策调整等不
                            可抗力原因
                            导致本人或
                            本人控制的
                            其他企业(如
                            有)所充实的
                            业务与发行
                            人构成同业
                            竞争时,则本
                            人将在发行
                            人提出异议
                            后及时转让
                            或终止上述
                            业务或促使
                            本人控制的
                            其他企业及
                            时转让或终
                            止上述业务;
                            如发行人进
                            一步要求,发
                            行人并享有
                            上述业务在
                            同等条件下
                            的有限受让
                            权;(4)、本
                            人如违反上
                            述承诺,则发
                            行人有权根
                            据本承诺函
                            依法要求本
                            人履行上述
                            承诺,并赔偿
                            因此给发行
                            人造成的全
                            部损失;本人
                            因违反上述
                            承诺所取得
                            的利益归发
                            行人所有。
刘建伟、深圳                (1)在深圳
               股东一致行                   2014 年 06 月 在创和投资   严格按照承
市创东方投                  市创东方和
               动承诺                       27 日        的存续期内    诺履行
资有限公司、                而泰投资企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深圳市创东                  业(有限合
方和而泰投                  伙)(以下简
资企业(有限                称\"创和投资
合伙)共同承                \")的存续期
诺                          内,除向公司
                            的关联方刘
                            建伟、创东方
                            及非关联方
                            募集资金外,
                            创和投资不
                            会向公司其
                            他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
                            人员、持股比
                            例超过 5%的
                            股东等其他
                            关联方募集
                            资金;(2)在
                            创和投资的
                            存续期内,创
                            和投资在任
                            何时点的股
                            东数量均不
                            会超过 10 名;
                            在创和投资
                            的存续期内,
深圳力合创                  不会通过任
                                            2014 年 06 月 在创和投资   严格按照承
业投资有限     其他承诺     何方式直接
                                            27 日        的存续期内    诺履行
公司                        或间接认购
                            创和投资的
                            权益份额。
                            在创和投资
                            的存续期内,
深圳国创恒                  不会通过任
                                            2014 年 06 月 在创和投资   严格按照承
科技发展有     其他承诺     何方式直接
                                            27 日        的存续期内    诺履行
限公司                      或间接认购
                            创和投资的
                            权益份额。
                            自公司本次
深圳市创东                                               自新增股份
                            非公开发行
方和而泰投     股份限售承                   2014 年 10 月 上市首日起   严格按照承
                            1,601.6016 万
资企业(有限 诺                             21 日        三十六个月    诺履行
                            股股票发行
合伙)                                                   内
                            结束之日(即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新增股份上
                          市首日)起三
                          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创和
                          投资本次认
                          购的和而泰
                          股票,也不由
                          和而泰回购
                          该部分股份。
                          一、公司全体
                          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承
                          诺(一)本人
                          承诺不无偿
                          或以不公平
                          条件向其他
                          单位或者个
                          人输送利益,
                          也不会采用
                          其他方式损
                          害公司利益;
                          (二)本人承
                          诺对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
崔军;贺臻;刘              员的职务消
建伟;路颖;罗              费行为进行
                                         2016 年 12 月              严格按照承
珊珊;汪显方; 其他承诺     约束;(三)                   持续进行
                                         01 日                      诺履行
王鹏;游林儒;              本人承诺不
张坤强                    动用公司资
                          产从事与履
                          行职责无关
                          的投资、消费
                          活动;(四)
                          本人承诺由
                          董事会或薪
                          酬与考核委
                          员会制定的
                          薪酬制度与
                          公司填补回
                          报措施的执
                          行情况相挂
                          钩;(五)本
                          人承诺已公
                          布及未来拟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公布(如有)
  的公司股权
  激励的行权
  条件与公司
  填补回报措
  施的执行情
  况相挂钩;
  (六)自本承
  诺出具日至
  公司本次非
  公开发行股
  票实施完毕
  前,若中国证
  监会作出关
  于填补回报
  措施及其承
  诺的其他新
  的监管规定,
  且上述承诺
  不能满足中
  国证监会该
  等规定时,本
  人承诺届时
  将按照中国
  证监会的最
  新规定出具
  补充承诺。
  (七)本人承
  诺切实履行
  公司制定的
  有关填补回
  报措施以及
  对此作出的
  任何有关填
  补回报措施
  的承诺,若违
  反该等承诺
  并给公司或
  者投资者造
  成损失的,本
  人愿意依法
  承担对公司
  或者投资者
  的补偿责任。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作为填补回
                      报措施相关
                      责任主体之
                      一,若违反上
                      述承诺或拒
                      不履行上述
                      承诺,本人同
                      意按照中国
                      证监会和深
                      圳证券交易
                      所等证券监
                      管机构制定
                      或发布的有
                      关规定、规
                      则,对本人作
                      出相关处罚
                      或采取相关
                      管理措施。
                      (一)不越权
                      干预公司经
                      营管理活动,
                      不侵占公司
                      利益;(二)
                      自本承诺出
                      具日至公司
                      本次非公开
                      发行股票实
                      施完毕前,若
                      中国证监会
                      作出关于填
                      补回报措施     2016 年 12 月              严格按照承
刘建伟   其他承诺                                    持续进行
                      及其承诺的     01 日                      诺履行
                      其他新的监
                      管规定的,且
                      上述承诺不
                      能满足中国
                      证监会该等
                      规定时,本人
                      承诺届时将
                      按照中国证
                      监会的最新
                      规定出具补
                      充承诺;(三)
                      本人承诺切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实履行公司
                                                   制定的有关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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