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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仕达: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30

股票代码:002403 股票简称:爱仕达 公告编号:2019-011

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9年4月28日在上海市中山南路969号谷泰滨江大厦18楼召开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由季克勤女士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25,772.50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6.06%;实现合并净利润为13,322.01万元,比去年同期降低17.71%;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4,869.70万元,较上年同期降低13.92%。

监事会认为:《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结果,2018年度母公司实现税后净利润191,214,660.70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9,121,466.07元,加上前期滚存未分配利润330,432,671.11元后,减去派送现金红利51,788,478.15元后,本期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450,737,387.59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18年-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和未来12个月的投资计划,综合考虑公司长期发展的需要和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期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18年底总股本350,320,801股扣除已回购股数9,682,222股,即340,638,579股为基数,每10股分配现金股利1.5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与公司发展成长相匹配,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未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2019年4月30日《证券时报》。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并能够得到有效执行,该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董事会关于公司内部控制

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19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无反对或弃权票。(六)审议通过《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19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七)审议通过《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同时刊登于2019年4月30日《证券时报》。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授权董事长根据2019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并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四项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及执行期限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并从2019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19年4月30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二〇一九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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