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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维图新: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1-21

证券代码:002405 证券简称:四维图新 公告编号:2020-102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共13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已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431,61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了回购注销,占公司回购前总股本的0.0220%。其中,2018年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8.0447元/股,回购数量为403,110股;2018年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8.5060元/股,回购数量为28,500股。

综上,本次共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431,610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从1,961,563,170股减至1,961,131,560股。

2、公司于2020年11月1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实施情况

(一)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实施情况

1、2018年3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监事会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

单进行了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8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监事会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确认,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18年5月14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

4、2018年6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2018年6月11日为授予日,授予385名激励对象29,450,000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为12.15元/股。

5、2018年7月11日,公司实际完成360名激励对象共计27,046,469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工作,上市日为2018年7月12日。

6、2019年2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因离职已不符合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唐伟、李红颖、赵明姝和李应共计4人(均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554,622股进行回购注销。《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已经公司2019年5月13日召开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7、2019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2019年4月24日为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日,授予61名激励对象1,550,000股预留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为12.80元/股。

8、2019年5月9日,公司实际完成56名激励对象共计1,475,300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工作,上市日为2019年5月10日。

9、2019年6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数量及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认为公司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条件已满足,同意公司为353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解锁期15,821,488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手续。

10、2019年10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公司2018年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原激励对象易建林(YI JIANLIN)、江玮、郭育康、阮盛杰、李燕华、谭承诚、王科、杨雪、张小强、赵建新、廖芳(LIAOFANG)、王大伦、金丽娜、吴中恒、邹韬共计15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709,020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8.0627元/股;同意对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公司2018年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原激励对象曹亮、王远哲共计2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41,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8.5240元/股。《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已经公司2019年11月11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1、2020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认为公司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条件已满足,同意公司为52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解锁期1,025,475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手续。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12、2020年6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认为公司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条件已满足,同意公司为336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二个解锁期11,445,681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手续。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13、2020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公司2018年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原激励对象汪宏志、杨威、常鹏飞、李野、徐万荣、高建涛、李恒力、唐爽、蔡芳松、冯新健共计10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03,110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8.0447元/股;同意对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公司2018年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原激励对象袁瑞、陈东旭、石学锦共计3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8,500股

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8.5060元/股。《关于调整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已经公司2020年9月18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1、回购原因及回购数量

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原激励对象袁瑞、汪宏志、杨威、陈东旭、常鹏飞、李野、徐万荣、石学锦、高建涛、李恒力、唐爽、蔡芳松、冯新健 13 人离职。其中,袁瑞、陈东旭、石学锦 3 人为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其余 10 人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根据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十三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以及“第十四章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的相关规定已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拟对其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共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431,610股。

2、回购价格及定价依据

2018 年 7 月,公司实施了 2017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权益分派实施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 0.42 元(含税)。

2019 年 6 月,公司实施了 2018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权益分派实施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 0.14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

2020 年 8 月,公司实施了 2019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权益分派实施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 0.18 元(含税)。

根据《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

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

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派息:P=P0-V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P=P0÷(1+n)其中:P 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0 为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n 为每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后增加的股票数量)。2018 年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P=(P0-V1–V2)÷(1+n)–V3=(12.15-0.042-0.014)÷(1+0.5)-0.018≈8.0447 元/股。

2018 年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P=(P0-V2)÷(1+n)–V3=(12.80-0.014)÷(1+0.5) -0.018= 8.5060 元/股。

3、公司已向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共计13名原激励对象支付回购款共计人民币3,485,320.02元。

4、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1月5日出具了“XYZH/2020BJAA70011”号验资报告,对公司截至2020年10月15日止减少注册资本及股本的情况进行了审验,认为: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961,563,170元,股本为人民币1,961,563,170元,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45,436,404股,占股份总数的2.32%;无限售条件股份1,916,126,766股,占股份总数的97.68%。公司于2020年10月15日向汪宏志、杨威、常鹏飞、李野、徐万荣、高建涛、李恒

力、唐爽、蔡芳松、冯新健共计10名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回购共计403,11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为2018年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8.0447元/股,回购金额合计人民币3,242,899.02元。公司向袁瑞、陈东旭、石学锦共计3名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回购共计28,5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为2018年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8.5060元/股,回购金额合计人民币242,421.00元。截至2020年10月 15日止,公司已向13名离职激励对象支付股票回购款人民币3,485,320.02元,回购限制性股票431,610股,每股账面价值1元,回购完成后,公司变更后的总股本由1,961,563,170股减少至1,961,131,560股,注册资本相应由人民币1,961,563,170.00元变更为1,961,131,560.00元。

5、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从1,961,563,170股减至1,961,131,560股。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20年11月19日完成。

三、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本次变动后
数量比例数量数量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45,661,6432.33%-431,61045,230,0332.31%
高管锁定股32,853,5871.67%032,853,5871.68%
股权激励限售股12,808,0560.65%-431,61012,376,4460.63%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915,901,52797.67%01,915,901,52797.69%
三、总股本1,961,563,170100.00%-431,6101,961,131,560100.00%

注:具体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公司股份结构表为准。

四、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特此公告。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11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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