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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氟多: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23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持续督导机构”)作为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多氟多”或“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在董事会的授权下负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与持续完善。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所出具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资产安全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公司稳步可持续发展和发展战略的实现。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故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仅能对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而非绝对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会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对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全面性和重要性要求,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白银中天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宁夏盈氟金和科技有限公司、多氟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云南氟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河南省有色金属工业有限公司、浙江中宁硅业有限公司等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97.84%,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99.92%。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评价涵盖的主要业务和事项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主要涵盖公司治理层面事项及公司业务流程层面事项。

其中,公司治理层面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治理结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

公司业务流程层面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人力资源、财务管理、筹资管理、投资管理、采购管理、资产管理、销售管理、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担保业务、财务报告与信息披露、全面预算、关联交易、合同管理、信息沟通、信息系统、内部监督等。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销售管理、采购管理、资产管理、工程项目管理等。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内部控制管理手册》和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四)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本年度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对以前年度内控缺陷的认定进行调整,内部控制缺陷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以2022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数据为基准,确定公司合并财务报表错报(包括漏报)重要程度的定量标准:

重大缺陷:错报≥税前利润的5%

重要缺陷:税前利润的1%≤错报<税前利润的5%

一般缺陷:错报<税前利润的1%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重大缺陷:

①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造成重大损失和不利影响;

②公司在财务会计、资产管理、资本运营、信息披露、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发生重大违法违规事件和责任事故,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和不利影响,或者遭受重大行政监管处罚;

③企业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未能发挥有效监督职能,造成公司重大损失。

④企业财务报表已经或者很可能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拒绝表示意见;

上述①②③造成结果不重大但重要,认定为重要缺陷。

上述①②③造成结果既不重大也不重要,认定为一般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参照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定量标准,确定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重要程度的定量标准为:

重大缺陷:错报≥税前利润的5%

重要缺陷:税前利润的1%≤错报<税前利润的5%

一般缺陷:错报<税前利润的1%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影响重大的认定为重大缺陷:

①违犯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②“三重一大”事项未经过集体决策程序;

③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流失;

④涉及公司生产经营的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失效;

⑤信息披露内部控制失效,导致公司被监管部门公开谴责;

⑥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是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上述缺陷影响不重大但重要,认定为重要缺陷。上述缺陷影响既不重大也不重要,认定为一般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一)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一般缺陷。

(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五、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2023年度公司将根据经营环境变化和公司内部实际情况,在董事会领导下,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公司的各项内控制度,提高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力,同时,加强内部审计工作,抓好关键问题和关键环节的审计,对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及时监督有关部门加以改进,提高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通过核查多氟多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保荐机构认为:多氟多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严焱辉左飒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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