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
湖南 |
汉
股
份有 |
限
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众环专字(2022)1110074号
于
湖南 |
汉
股
份有 |
限
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众环专字(2022)1110074号
公湖南
汉
森制药 |
股
限
公 |
司
股
东 |
: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森制药公司”)截至 2021年 12 月 31 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工作。
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是汉森制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21年 12月 31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本鉴证报告仅供汉森制药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以下无正文,
汉
森制药 |
股
限
公 |
司
际
使 |
用
况
的鉴 |
证
告【众环专字(2022)1110074 号】签章页。
报中审众
环
会 |
计
(
师事务所 | 特殊普 |
通
)
合伙 | 中国 |
注册
计
师 |
:
中国注册会计师:
光
蔡永陈
陈 | 峰 |
中国·武汉 2022年4月26日
汉
森制药 |
股
限
公 |
司
用
情 |
况
报告湖南
汉
森制药 |
股
限
公 |
司2021
用
情 |
况
的专项报告本公
司及
董事会全体成员保 |
证
、
公告内容真实 | 准确 |
、
,没
完整 | 有虚假 |
记
、误
载 | 导 |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本公司将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
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募集资金基本情经中国
证
券监督管 |
理
《
委员会 | 关 |
于
汉
森制药 |
股
限
公 |
司
开
发行 |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509 号)核准,由主承销商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9,000,000.00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35.80 元 ,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9,000,000.00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80,200,000.00 元,扣除此次支付的承销保荐费人民币 13,000,000.00 元(本次募集资金之前已支付承销保荐费人民币2,000,000.00 元)后的余额人民币 667,200,000.00 元,另扣除已支付的承销保荐费人民币 2,000,000.00 元及其他上市发行费用人民币 7,907,600.00 元后,此次发行所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57,292,4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10 年 5 月 14 日到位,业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验证,并出具了利安达验字(2010)第 1031 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单位 | 人 |
民
元
币募集资金
账
户使 |
用
况
情 | 金额 | 本年度发生额 |
1、募集资金净额
657,292,400.00-
2、四磨汤口服液技改工程项目使
用
-285,545,853.82
3、旧车间 GMP 改造
4、补充流动资金
-37,001,256.20-30,000,000.00
汉
森制药 |
股
限
公 |
司
用
情 |
况
5、银行手续费
6、利息收入
-18,226.6754,500,495.02412,328.77
208,571.57
7、投资收益
8、收购云南永孜堂股份
-282,000,000.00
9、设立汉森健康产业(湖南)有
限公司
-62,537,226.7215,102,660.3810、募集资金专户期末余额
(2)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结余14,894,088.81元。2021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取得利息收入208,571.57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结余15,102,660.38元,业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众环专字(2022)1110074号《关于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二、
报告募集资金存放
和
管 |
理
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情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
理和
使 |
用,
用
的效率 |
和
果,
效 | 防范资金使 |
用风险,确保资金使用安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本公司制定了《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及中国银行益阳分行于2010年6月17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1年9月27日本公司与保荐机构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解放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2年7月16日本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铁银支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14年12月18日本公司投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汉森健康产业(湖南)有限公司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益阳资阳支行、保荐机构共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在开户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汉
森制药 |
股
限
公 |
司
用
情 |
况
2、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本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在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列示如下(含利息收入):
报告单位
:
单位 | 人 |
民
元
币银行名称
账
银行名称 | 号 |
账
户类别 | 截止 |
日
11.07
余额中国银行益
阳
分行 |
兴业银行长沙蔡锷路支行兴业银行长沙蔡锷路支行合计
583357366808
368130100100150464368130100200095795
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专户
5,758.52
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专户七
日
通知存款 |
15,096,890.7915,102,660.38
三、
际
使 |
用
况
(一)
情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
实 |
际
用
情 |
况
1、根据本公司2011 年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
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30,000,000.00 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口服液及胶囊生产线技术改造工程项目
根据本公司 2012 年 10 月 23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拟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追加投资的议案》,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对“口服液及胶囊生产线技术改造工程项目”追加投入 130,823,000.00 元,追加投资后该项目总投资额为 286,256,000.00 元。截止报告期末已投入 285,545,853.82 元。
3、根据本公司 2013 年 10 月 23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的《关
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收购云南永孜堂制药有限公司 80%股权的议案》,公司于 2013 年11 月份以超募资金 282,000,000.00元收购云南永孜堂制药有限公司 80%的股权。
4、根据本公司2014 年 8 月18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关于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公司旧车间进行 GMP 改造的议案》,公司使用超募资金49,280,000.00 元对旧车间进行 GMP 改造。截止报告期末已投入使用 37,001,256.20元。
5、根据本公司2014 年 8 月 1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关于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公司于 2014年 10 月份以超募资金
汉
森制药 |
股
限
公 |
司
用
情 |
况
62,537,226.72 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以建设中药材种植基地,开展中医药健康产业业
报告务
。
(二)
务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
变 |
更
况
说 |
明2021年度本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三)
目
先期投 |
入及
况截至2010年5月31日,募集资金到位前本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置换情单位
:
单位 | 人 |
民
元
币序
序 | 号 |
目
名称 |
已
入
金额 |
口服
及
胶囊生产线技术改造 |
工
目5,602,020.00
上述自筹资金业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利安达专字[2010]第1469号专项审
程项核报告
,证明
核报告 | 其与实 |
际
况
相符 |
,
源证
券 |
股
限
公 |
司
了同
意置换的专项意 |
见,公司2010年8月23日公告后于2010年9月20日执行了上述资金置换。
(四)
及
未使 |
用
目
情 |
况
明截至 2021 年 12月 31 日,募集资金尚未使用的金额15,102,660.38 元(含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占全部募集资金净额 657,292,400.00 元的 2.30%,剩余超募资金将继续在超额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
四、
说募集资金实
际
使 |
用
况
与公 |
司
况
的对 |
照
逐
项核对 |
,
司
定期报告 |
和
于
募集资金使 |
用
况
的披露 |
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关于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审核报告》《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意见》《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保荐意见》《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募投项目追加投资的公告》《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追加投资事项的核查意见》《关于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收购云南永孜堂制药有限公司80%股权的议案》
汉
森制药 |
股
限
公 |
司
用
情 |
况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对公司旧车间进行GMP改造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宁乡县妇幼保健院签署合作合同的公告》《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益阳巿妇幼保健院(益阳巿儿童医院)整体搬迁运营ppp项目招标的公告》《关于控股孙公司取得企业法人执照的公告》《关于终止全资子公司与宁乡县妇幼保健院合作项目的公告》《关于终止全资子公司与益阳巿妇幼保健院(益阳巿儿童医院)整体搬迁运营ppp项目招标的公告》《关于控股孙公司宁乡妇幼儿童医院有限公司完成注销登记的公告》已作相应的披露。
五、
报告募集资金使
用及
披露中存在的问 |
题2021年度,本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及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
附件 | 募集资金使 |
用
况
对 |
照
表湖南
汉
森制药 |
股
限
公 |
司2022年4月26日
汉
森制药 |
股
限
公 |
司
用
情 |
况
报告附件
:
附件募集资金使
用
情 |
况
照
表 |
编制单位
:
编制单位 | 湖南 |
汉
股
份有 |
限
司
公 | 单位 |
:
民
币 |
万元
65,729.24
募集资金总额 | 本年度投 |
入
募集资金总额报告期内变
更用
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无无无
已累计
入
募集资金总额 |
69,708.44
是 | 否 |
已变 更项募集资金承诺调整后投本年度投入
项目 可 行 性
是否截
至
期末 | 截 |
至
入
期末投 | 项 |
目
达到预 | |||||||||
本 | 年 | 度 | 实 | 达到 |
是 否 发 生 重大变化承
目和
超募资金投向 |
承诺投资项目
累计
入
投 | 进度 | 定 |
可
用
状 |
态日期目(
含部 | 投资总额 |
分变更)
资总额(1)
现
金额 | 的效益 | 预 |
计效益金额(2)
(3)=(2)/(1)
口服
及
胶囊生产线技术改造 |
工
目
2013年 12
月
程项 | ||
否 |
15,543.3028,625.60
28,625.60
28,554.5928,554.59
99.75%
99.75%
7,614.397,614.39
否 | 否 |
承
目
小 |
计超募资金投向
15,543.30
3,000.004,928.00
3,000.004,928.00
3,000.003,700.13
100.00%
75.08%
——
——2015年 12
月旧车间 GMP 改造
补充流动资金收购
云
南永孜堂 |
股
设立汉森健康产业(湖南)有限公司超募资金投向小计合计
28,200.00
6,253.72
28,200.00
6,253.72
28,200.00
6,253.72
100.00%
100.00%
97.10%
98.17%
2,169.27
-474.77
——42,381.7257,925.02
42,381.7271,007.32
41,153.8569,708.44
1,694.509,308.89
汉
森制药 |
股
限
公 |
司
用
情 |
况
口服
报告液
及
胶囊生产线技术改造 |
工
目
未达到预 |
计
主
要原 |
因:
于
国内疫情 |
、
环
境 |
影
,
响 | 加之建 |
设
延
长 |
,
目
的产能未 |
能完全释放,同时受原材料上涨,劳动力成本上升的影响,各种生产成本的上升,影响投资项目效益。收购云南永孜堂股权、设立汉森健康产业(湖南)有限公司、旧车间 GMP改造、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均未承诺项目效益。旧车间 GMP 改造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该项目内容包括平面布局调整、净化通风口调整、设备更新、车间内墙地面及彩钢板更新等,该项目的效益无法量化测算。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原厂旧车间进行新版 GMP 改造主要是为保障公司生产线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版)的要求,有利于完善和提升公司质量管理体系。
计
划进度或预 |
计
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收益的情补充流动资金项
目无
法单独核算效益 |
:
目因
实 |
际
于
公 |
司
同
的资产组中 |
,
现
在公 |
司
,
整体收益中 | 故 |
无
算效益。公司利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的发展要求。公司超募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法单独核项
目可
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 |
况
明 无
经公司 2011年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于 2011年 7月使用超募资金 3,000.00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经公司2012年10月23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募投项目追加投资的议案》,以部分超募资金对“口服液及胶囊生产线技术改造工程项目”追加投入13,082.30万元,该项目总投资额为28,625.60万元,截止报告期末累计投入28,554.59万元。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经公司2013年10月23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收购云南永孜堂制药有限公司80%股权的议案》,
公司于2013年11月以超募资金28,200.00万元收购云南永孜堂制药有限公司80%的股权。经公司2014年8月18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公司旧车间进行GMP改造的议案》,以超募资金4,928.00万元对旧车间进行GMP改造,截止报告期末已投入使用3700.13万元。经公司2014年8月18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公司于2014年10月份以超募资金6,253.72万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以建设中药材种植基地、开展中医药健康产业业务。
说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
实施地点变 |
更
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无无
情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
先期投 |
入及
况
2010年度利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560.20万元,2011年、2012年、2013年、2014年、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度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用
置换情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
无无况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项
目
实施出 |
现
及原因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1,510.27万元,公司将其中0.58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的活期账户内;1,509.69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的七日通知存款账户内。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尚未使
用
的募集资金 |
用
及
去向 |
用及
披露中存在的问 |
题
其他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