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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科防务: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15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在全体监事的共同努力下,严格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公司全体监事认真履行监督职责,通过列席或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了解和掌握公司的经营决策、投资战略、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情况,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监督,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现将2021年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本年度公司监事会召开了11次会议,具体会议及审议议案如下:

(一)2021年2月26日,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有及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交易对价的议案》。

(二)2021年3月17日,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核实<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4、《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三)2021年4月19日,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5、《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关于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补充确认及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议案》

8、《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四)2021年4月27日,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2、《关于对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五)2021年5月6日,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六)2021年5月26日,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对公司前次重组报告书中定向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条款进一步说明的议案》。

(七)2021年8月25日,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八)2021年9月28日,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九)2021年10月19日,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十)2021年10月27日,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十一)2021年12月10日,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以上会议决议公告均已按规定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2021年度监事会的意见和建议

报告期内,监事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

司依法治理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2021年度有关工作事项提出合理意见和建议: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赋予的职权,对公司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并列席或出席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监事会认为: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严格遵循《公司法》 《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有关决议的内容合法有效,未发现公司有违法的经营行为。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行使职权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状况方面

对2021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财务工作等进行了监督、检查和审核。

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健全,公司季度财务报告、半年度财务报告、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

(三)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公司已严格按照《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和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控制组织架构,既有的内控体系不存在重大缺陷,能有效保证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运行,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与完整。公司出具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1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的要求,真实、客观、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内部控制合理、有效。

(四)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进行了核查,公司未发生达到披露标准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不存在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信息披露和交易定价等方面有不规范或违法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通过对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核查。监事会认为:2021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2022年监事会工作展望

2022年,监事会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依法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情况,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同时,加强落实监督职能,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定期组织召开监事会工作会议,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合规性,依法对公司的财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2年4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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