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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德红外: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9-30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号富华大厦A座9层联系电话: telephone:+86(010)6554 2288 +86(010)6554 2288
ShineWing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9/F, Block A, Fu Hua Mansion, No.8, Chaoyangmen Beidajie, Dongcheng District, Beijing, 100027, P.R.China传真: facsimile:+86(010)6554 7190 +86(010)6554 7190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索引 页码鉴证报告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1-10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2016年9月9日至2020年6月30日

(本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XYZH/2020WHA20511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对后附的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高德红外)于2016年9月募集的人民币普通股资金(以下简称 前次募集资金)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的使用情况报告(以下简称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执行了鉴证工作。

高德红外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实施和维护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保证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以及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以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询问、检查、重新计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鉴证程序,选择的程序取决于我们的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高德红外上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 500号)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高德红外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本鉴证报告仅供高德红外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发行新股之目的使用,未经本事务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2016年9月9日至2020年6月30日

(本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此页为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XYZH/2020WHA20511签字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北京二○二○年九月二十七日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2016年9月9日至2020年6月30日

(本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或 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30令)及《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 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编制了本公司于2016年9月9日募集的人民币普通股资金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的使用情况报告(以下简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本公司董事会保证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766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4,256,031股,发行价格每股25.6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20,954,393.60元,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扣除了承销费、保荐费15,000,000.00元后,于2016年9月9日分别汇入公司指定的民生银行武汉光谷支行(人民币账户)243,204,393.60元、招商银行武汉分行(人民币账户)362,750,000.00元,两个银行账户共计转入认股款人民币605,954,393.6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6年9月12日出具XYZH/2016WHA20315号《验资报告》。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止2020年6月30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且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销户,具体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账户名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销户日期初始存放金额截至2020年6月30止余额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民生银行武汉光谷支行6983319682020年5月14日243,204,393.60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武汉分行1279023859104072019年2月28日362,750,000.00
合计605,954,393.60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已销户,无余额。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截至2020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金额
2016年9月9日募集资金余额605,954,393.60
其中:募集资金利息净收入
加:2016年9月-2020年6月募集资金利息净收入4,286,146.98
加:2016年9月-2020年6月募集资金理财收益13,280,374.88
减:2016年9月-2020年6月募集资金使用金额623,520,915.46
其中:募投项目使用金额359,853,258.30
以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8,152,542.77
以募集资金利息净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4,094,981.79
以募集资金利息净收入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以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置换前期自有资金投入募集资金51,420,132.60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二)尚未使用的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且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销户。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本公司存在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的情况,变更明细如下:

(1)经本公司2017年6月20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将新型高科技(WQ)系统研发及产业化基地项目的部分实施地点变更至公司的注册地湖北省武汉市东湖开发区黄龙山南路6号产业园内。

(2)经本公司2018年1月30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将新型高科技(WQ)系统研发及产业化基地项目的实施地点全部变更至武汉市东湖开发区黄龙山南路6号产业园内。

四、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请参见本报告附件1相关说明。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9月30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合计人民币51,420,132.60元,主要用于设备购置及铺底流动资金。

根据公司2016年10月25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51,420,132.60元。置换金额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6年10月14日出具了XYZH/2016WHA20324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情况。

六、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详见本报告附件2相关说明。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说明

详见本报告附件2相关说明。

七、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非现金资产情况。

八、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根据公司2016年10月25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将2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公司将及时把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于2017年7月12日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25,000.00万元全部归还并存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根据公司2017年7月17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司将2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公司将及时把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18年7月11日,公司已将2017年7月17日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20,000.00万元全部归还并存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根据公司2016年10月25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用最高额度不超过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于2017年1月24日运用闲置募集资金7,000.00万元向广发银行武汉东湖支行购买了“薪加薪16号”人民币理财计划,该理财产品已于2017年4月24日到期,本金7,000.00万元及收益664,520.55元已如期到账。

公司于2017年1月24日运用闲置募集资金3,000.00万元向民生银行武汉分行购买了人民币结构性存款D-1款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已于2017年4月24日到期,本金3,000.00万元及收益262,500.00元已如期到账。公司于2017年2月6日运用闲置募集资金5,000.00万元向招商银行武汉分行购买了单位结构性存款CWH00288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已于2017年3月9日到期,本金5,000.00万元和收益131,643.84元已如期到账。公司于2017年3月31日运用闲置募集资金3,000.00万元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购买了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固定持有期公司17JG0318期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已于2017年5月4日到期,本金3,000.00万元及收益110,000.00元已如期到账。公司于2017年3月31日运用闲置募集资金3,000.00万元向招商银行武汉分行购买了单位结构性存款CWH00314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已于2017年5月2日到期,本金3,000.00万元及收益100,997.26元已如期到账。

公司于2017年4月28日运用闲置资金9,000.00万元向广发银行武汉东湖支行购买了“薪加薪16号”人民币理财计划,该理财产品已于2017年7月27日到期,本金9,000.00万元及收益920,958.91元已如期到账。

公司于2017年5月11日运用闲置募集资金3,000.00万元向招商银行武汉分行购买了单位结构性存款CWH00334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已于2017年8月11日到期,本金3,000.00万元及收益302,465.75元已如期到账。

公司于2017年5月16日运用闲置募集资金3,000.00万元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购买了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固定持有期公司17JG0556期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已于2017年8月14日到期,本金3,000.00万元及收益311,500.00元已如期到账。

公司于2017年08月18日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9,000.00万元向广发银行购买“薪加薪16号”人民币理财计划对公产品,该理财产品已于2017年12月25日到期,本金9,000.00万元及收益1,367,753.42元已如期到账。

公司于2017年08月22日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4,000.00万元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该理财产品已于2017年12月25日到期,本金4,000.00万元及收益598,600.00元已如期到账。

公司于2017年09月26日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5,000.00万元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购买《招商银行点金公司理财之步步生金8688号保本理财计划》对公理财产品,

该理财产品计划将于2038年12月4日到期,公司可根据自己的需求在上述期限内按需分次赎回。公司根据自己的需求于2017年10月18日及2017年12月22日分别赎回1,000.00万元,2018年2月22日赎回1,000.00万元,2018 年12月26日赎回2,000.00万元,全部本金5,000.00万元已经赎回,全部理财投资收益1,176,958.91元已经到账。

根据公司2017年10月23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用最高额度不超过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范围及使用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于2017年12月28日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7,000.00万元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购买单位结构性存款CWH00530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已于2018年3月28日到期,本金7,000.00万元及收益793,972.60元已如期到账。

公司于2017年12月29日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000.00万元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购买了中信理财之共赢利率结构18552期人民币结构性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已于2018年4月16日到期,本金2,000.00万元及收益275,178.08元已如期到账。

公司于2018年1月2日运用闲置募集资金4,000.00万元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购买“非凡资产管理89天安赢第185期对公款”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已于2018年4月2日到期,本金4,000.00万元及收益438,904.11元已如期到账。

公司于2018年3月29日运用闲置募集资金3,000.00万元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购买单位结构性存款CWH00618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已于2018年7月2日到期,本金3,000.00万元及收益343,561.64元已如期到账。

公司于2018年3月29日运用闲置募集资金1,000.00万元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购买中信理财之共赢利率结构19515(保本)人民币结构性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已于2018年7月16日到期,本金1,000.00万元及收益136,109.59元已如期到账。

公司于2018年3月29日运用闲置募集资金3,000.00万元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湖支行购买“薪加薪16号”人民币理财计划产品,该理财产品已于2018年7月2日到期,本金3,000.00万元及收益374,794.52元已如期到账。

公司于2018年4月3日运用闲置募集资金5,000.00万元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购买了人民币结构性存款D-1款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已于2018年7月3日到期,本金5,000.00万元及收益573,846.11元已如期到账。

公司于2018年7月19日运用闲置募集资金10,000.00万元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湖支行购买“薪加薪16号”人民币理财计划产品,该理财产品已于2018年12月3日到期,本金10,000.00万元及收益1,764,109.59元已如期到账。公司于2018年7月19日运用闲置募集资金2,000.00万元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湖支行购买“薪加薪16号”人民币理财计划产品,该理财产品已于2018年10月18日到期,本金2,000.00万元及收益231,863.01元已如期到账。公司于2018年7月19日运用闲置募集资金3,000.00万元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购买单位结构性存款CWH00755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已于2018年8月20日到期,本金3,000.00万元及收益113,095.89元已如期到账。

公司于2018年7月19日运用闲置募集资金4,000.00万元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购买单位结构性存款CWH00756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已于2018年9月19日到期,本金4,000.00万元及收益319,342.47元已如期到账。

公司于2018年7月19日运用闲置募集资金3,000.00万元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购买单位结构性存款CWH00757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计划已于2018年10月19日到期,本金3,000.00万元及收益355,397.26元已如期到账。

公司于2018年7月20日运用闲置募集资金2,000.00万元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购买单位结构性存款CWH00760理财产品,该理财品已于2018年10月19日到期,本金2,000.00万元及收益234,356.16元已如期到账。

公司于2018年7月20日运用闲置募集资金5,000.00万元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购买中信理财之共赢利率结构21010人民币结构性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已于2018年12月3日到期,本金5,000.00万元及收益866,301.37元已如期到账。

根据公司2019年1月15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于2019年1月25日运用闲置募集资金5,000.00万元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购买共赢利率结构24443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该理财产品已于2019年4月25日到期,本金5,000.00万元及收益511,643.84元已如期到账。

九、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2016年9月9日至2020年6月30日(本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公司2018年12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新型高科技(WQ)系统研发及产业化基地项目结项,并将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根据2019年1月15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招商银行武汉分行账户实际结余金额118,848,149.17元已于2019年1月25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账户于2019年2月28日注销。

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且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销户。

十、其他差异说明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各年度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已披露的内容不存在差异。

附件: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九月二十七日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2016年9月9日至2020年6月30日

(本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总额:605,954,393.60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500,577,784.5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无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无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2016年: 146,601,831.20 2017年: 66,880,235.36 2018年: 201,433,220.03 2019年: 84,939,497.91 2020年: 723,000.00
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序号承诺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项目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实际投资金额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实际投资金额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1新型高科技(WQ)系统研发及产业化基地项目新型高科技(WQ)系统研发及产业化基地项目362,750,000.00362,750,000.00255,178,857.00362,750,000.00362,750,000.00255,178,857.00-107,571,143.002018-12-28
2制冷型碲镉汞及Ⅱ类超晶格红外探测器产业化项目制冷型碲镉汞及Ⅱ类超晶格红外探测器产业化项目153,900,000.00153,900,000.00156,094,533.90153,900,000.00153,900,000.00156,094,533.902,194,533.902019-12-31
3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221,421,400.0089,304,393.6089,304,393.60221,421,400.0089,304,393.6089,304,393.60不适用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2016年9月9日至2020年6月30日(本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差额的原因:

(1) 募集资金结余的原因有以下几点:①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公司对项目实施地点进行了变更,对现有厂房进行了合理利用,并优化现有产

业资源、合理布局产能,提高了生产和经营效率。②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加强项目建设各环节费用的控制,节约了项目建设费用,形成了资金结余;③公司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

(2) 募集资金超支使用的原因系公司将上述项目对应募集资金的存款利息及理财收益投入项目建设所致。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2016年9月9日至2020年6月30日

(本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附件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实际投资项目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承诺效益最近三年实际效益截止日 累计实现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序号项目名称2018年2019年2020年
1新型高科技(WQ)系统研发及产业化基地项目注1不适用---注1注1
2制冷型碲镉汞及Ⅱ类超晶格红外探测器产业化项目注2不适用---注2注2
3补充流动资金注3不适用---注3注3

注:(1)新型高科技(WQ)系统研发及产业化基地项目:因军品项目流程的特殊性,现暂未产生经济效益。。

(2)制冷型碲镉汞及II类超晶格红外探测器产业化项目:该项目所对应的产品系红外热成像仪及综合光电系统的核心器件,其所实现的效益大部分体现在公司的整体业绩中,因此无法单独核算效益情况。

(3)公司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不存在产能利用率指标计算,因此该指标不适用。公司补充流动资金无法单独核算效益。通过补充流动资金降低了公司资产负债率,优化资本结构,减少财务费用,增强抗风险能力。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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