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天虹股份:关于聘任总经理及变更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8

证券代码:002419 证券简称:天虹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1

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总经理及变更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情况

经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肖章林先生具有上市公司工作经历和战略、运营管理工作相关经验,具备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及履职所必需的能力,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同意聘任肖章林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万颖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其因工作需要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万颖女士仍在公司担任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万颖女士在任职董事会秘书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为公司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公司董事会对万颖女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万颖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9,000股,并通过共青城奥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570,680股股份。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同意聘任商亮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商亮先生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前考试,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商亮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755-23651888传 真:0755-23652166电子邮箱:ir@rainbowcn.com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中心路(深圳湾段)3019号天虹大厦19楼

特此公告。

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1:公司总经理简历肖章林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年出生,上海交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曾任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创新设计部经理助理,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副部长、经营管理部副部长、经营管理部部长兼毫米波通信事业部总经理,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规划与经营部部长,中航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秘书,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航善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董事。

除简历所披露的信息外,肖章林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合适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附件2:公司董事会秘书简历

商亮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年出生,吉林大学经济学学士、同济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历任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秘书、人力资源部助理总监/副总监、天虹商学院副院长、人力资源部总监、成都公司总经理、天虹行政管理与法律事务部总监、党建与企业文化部总监。现任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助理总经理兼公司资本运营部总监。商亮先生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前考试。

商亮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通过共青城奥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50000股,通过员工持股计划持有本公司股份23700股。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

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合适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