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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伦药业: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17科伦02”2020年本息兑付暨摘牌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7-11

证券代码:002422 证券简称:科伦药业 公告编号:2020-073债券代码:112550 债券简称:17科伦02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17科伦02”2020年本息兑付暨摘牌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2020年7月20日兑付自2019年7月19日至2020年7月18日期间的利息及债券本金,本次兑付本息的债权登记日为2020年7月17日,凡在2020年7月17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和兑付本金。

1.债券最后交易日为2020年7月17日

2.债权登记日为2020年7月17日

3.本息兑付日为2020年7月20日

4.债券摘牌日为2020年7月20日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17年发行的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简称“17科伦02”、“本期债券”、债券代码112550)至2020年7月19日将期满三年,债券发行期满后将按照发行条款约定兑付本金。同时,根据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二期) 募集说明书》和《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上市公告书》有关条款的规定,在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内,每年付息一次,现将前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2.债券简称:17科伦02

3.债券代码:112550

4.发行总额:人民币6亿元

5.债券余额:人民币5.87亿元

6.债券期限:本次债券期限为3年,债券存续期第2年末附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7.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5.38%。

8.债券起息日:2017年7月19日。

9.债券付息日:2018年至2020年每年的7月19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8年至2019年每年的7月19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0.信用评级情况: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

11.上市时间、地点和发行价:2017年8月17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挂牌交易。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100元。

12.登记、托管、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本期债券付息方案

按照《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票面利率公告》,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5.38%。每手面值1,000元,每张面值100元,每手本期债券本金兑付金额为1,000元,利息为53.8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手本金兑付金额为

1,000元,利息为43.04元;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和RQFII),根据《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号)规定,自2018年11月7日起至2021年11月6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实际每手本期债券兑付本金1,000元、利息53.80元。

三、债券最后交易日、债权登记日、本息兑付日、债券摘牌日1.债券最后交易日为2020年7月17日

2. 债权登记日为2020年7月17日

3. 本息兑付日为2020年7月20日

4. 债券摘牌日为2020年7月20日

四、债券兑付兑息对象

本次兑付兑息对象为截止2020年7月17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本期债券持有人(界定标准请参见本公告的“特别提示”)。

五、债券兑付兑息方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兑付兑息工作。

在本次本息兑付日2个交易日前,公司会将本期债券本次兑付本金及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兑付本金及利息划付给相应的兑付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六、摘牌安排

本期债券将于2020年7月20日摘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债券兑付摘牌业务相关工作的通知》(深证上〔2019〕63号),本期债券最后交易日为到期日前一交易日,本期债券将于2020年7月17日收盘后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终止交易。

七、关于本期债券利息所得税征收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根据《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号)规定,自2018年11月7日起至2021年11月6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八、咨询联系方式

发行人: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住所:成都市青羊区百花西路36号邮编:610071联系人:冯昊、黄新咨询电话:(028)82860678传真:(028)86132515

九、相关机构

1.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冉云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联系人:张胜、吴承达、李勇联系电话:(028)86690037传真:(028)866900202.登记结算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深南大道201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25楼联系人:赖兴文电话:(0755)21899306邮政编码:518038

特此公告。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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