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23 证券简称:中原特钢 公告编号:2019-049
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4、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5、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中原特钢 | 股票代码 | 002423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姜正华 | 魏峰 |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中粮福临门大厦11层1105 | 北京市朝阳区中粮福临门大厦11层1105 | ||
电话 | 010-85017079 | 010-85017079 | ||
电子信箱 | zlzbdb@cofco.com | zlzbdb@cofco.com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
营业收入(元) | 201,420,647.84 | 472,780,095.23 | 532,238,104.23 | -62.1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549,202,487.45 | -45,597,293.86 | 580,907,661.14 | -5.4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552,500,239.25 | -59,010,054.44 | -59,010,054.44 | 不适用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614,219,374.86 | 19,139,412.33 | 1,087,728,440.33 | 48.40%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384 | -0.0907 | 0.2521 | -5.43%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384 | -0.0907 | 0.2521 | -5.4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47% | -2.94% | 3.25% | 0.22%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
总资产(元) | 62,792,059,304.34 | 3,234,273,101.31 | 62,995,794,709.56 | -0.3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6,103,040,100.13 | 1,454,921,124.86 | 17,870,871,021.28 | -9.89%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20,930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中粮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62.78% | 1,446,543,440 | 1,107,428,293 | |||
弘毅弘量(深圳)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7.85% | 180,962,793 | 180,962,793 | 质押 | 180,962,793 | |
广东温氏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4.36% | 100,534,883 | 100,534,883 | |||
北京首农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3.93% | 90,481,396 | 90,481,396 | |||
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3.49% | 80,427,911 | 80,427,911 | |||
中国航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3.49% | 80,427,908 | 80,427,908 | |||
兴业国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雾繁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其他 | 3.49% | 80,427,908 | 80,427,908 | |||
上海国际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3.49% | 80,427,906 | 80,427,906 |
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法人 | 0.94% | 21,553,200 | 0 | ||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法人 | 0.23% | 5,411,500 | 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中,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其他普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未知。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无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报告期内,公司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努力发挥党委的领导作用和政治核心作用。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规范运作,管理团队认真贯彻落实股东大会、董事会各项决议,勤勉尽责、悉心经营,切实维护广大股东权益。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工作的开展情况如下:
(1)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全面提升党建质量
公司党委牢记“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服务公司改革发展为导向,深入推进党建工作:一是加强政治建设,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紧密结合公司实际,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主题教育的目标要求,通过主题教育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锤炼党性品格,提高能力本领;二是注重思想引领,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将服务三农作为业务的重要开展方向;三是抓好组织建设,提升基层党建工作质量,加强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四是加强纪律建设,精准运用“四种形态”,积极推动监督执纪工作扎实开展。
(2)不断完善风险管理体系,持续加强风险防范力度
报告期内,公司坚决落实中央关于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精神,坚持“合规优先、风控优先、稳健发展”的经营理念,建立“三道防线”为核心的风险管理机制,并不断完善各业务环节的风控制度和流程,构建全面的风险管理体系。同时,公司始终高度重视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通过建立风险排查和工作整改的组织体系,实现对各金融业务板块风险防范的有效督导和强力管控。此外,公司不断优化金融业务布局,加强对存在风险隐患的业务的管控力度,全面提高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缓释和风险处置等能力,严防重大或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发生。
(3)坚定不移推动市场化经营管理机制建立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能上能下、能高能低、能多能少、能进能出”的用人原则,继续完善各业务板块的绩效考核激励机制,坚持落实以MD制度为代表的市场化管理体系。同时,公司加强与行业优秀企业进行对标,参考业内先进模式,打造有效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此外,公司还进一步加强人才梯队的开发与储备,加快打造专业条线梯队人才库,建立并完善人才培养体系,以保障公司业务的长期稳健发展。
(4)紧密围绕农业提升整体服务能力
作为重要的战略性业务,公司农业金融经过多年的探索与创新,形成供应链金融、农地金融等特色化业务模式,在普惠金融服务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三农等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并树立了良好口碑。报告期内,公司供应链金融业务努力践行产融结合理念,有力支持了中粮集团产业的发展。此外,随着公司农事一体化业务模式的进一步成熟,农地金融业务的拓展速度也在不断加快。
(5)创新发展农业金融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加强金融科技业务的布局,积极在农业金融业务领域开展创新。公司通过对数字化转型进行不断探索,有效运用金融科技工具,力求实现上下游中间交易的不间断信息化。同时,公司积极构建业务生态体系,通过整合中粮集团各产业链,实现金融与产业生态圈的高效内嵌,努力打造开放性的产融结合双圈模式。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57.33亿元、归母净利润5.49亿元。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根据财政部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四项会计准则,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按照上述要求执行相关新会计准则。具体详情请见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9年年初,公司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置出原子公司河南中原特钢装备制造有限公司100%股权,置入中粮资本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重组完成后,中粮资本及其下属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