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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粮资本: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12-28

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中粮资本、公司、本公司: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12月27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12月2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2月27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2月2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6号东方花园饭店三层玉兰B厅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孙彦敏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经公司半数以上董事推举,由公司董事孙昌宇先生担任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主持人。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赖熠、齐曼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5人,代表股份1,729,490,4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0613%。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3人,代表股份1,628,952,8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6978%。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2人,代表股份100,537,5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634%。

3、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情况(中小股东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共计3人,代表股份101,984,2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26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446,6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00,537,5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634%。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选举胡小雷先生出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表决情况:

所获得的选举票数是否当选
选举胡小雷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1,628,952,892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所获得的选举票数
选举胡小雷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1,446,659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赖熠、齐曼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年12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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