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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粮资本: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13

股票代码:002423 股票简称:中粮资本 公告编号:2022-026

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5月7日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发出。据此通知,会议于2022年5月12日在北京以现场与网络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会议由孙彦敏先生主持,列席会议的有公司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选举孙彦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二、《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选举产生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具体如下:

(一)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孙彦敏先生;委员任晓东女士、孙昌宇先生。

(二)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张新民先生;委员任晓东女士、钱卫先生。

(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钱卫先生;委员孙昌宇先生、胡小雷先生。

以上委员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三、《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聘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总经理助理等高级管理人员。此外,公司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由其

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相关职责,具体如下:

(一)总经理:孙彦敏先生。

(二)副总经理:李德罡先生、姜正华女士、蹇侠先生。

(三)财务负责人:李德罡先生。

(四)董事会秘书:蹇侠先生。

(五)总法律顾问:蹇侠先生。

(六)总经理助理:田涛先生。

(七)证券事务代表:赵鑫先生。

以上人员(简历及情况说明附后)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为止。独立董事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5月13日

附件:简历及情况说明

(1)孙彦敏先生,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香港鹏利集团中国食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粮国际(北京)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中国粮油食品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公司总经理、中国粮油食品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监、中粮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监。现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等职务。

(2)李德罡先生,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中国粮油食品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资金管理部助理、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部主管、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职务。

(3)姜正华女士,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中国水利水电二局人力资源部科员、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中粮集团法律部高级法律顾问、中粮集团战略部高级投资专员、中粮集团战略部并购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

(4)蹇侠先生,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中粮集团法律部诉讼与知识产权部总经理、法律部合同与公司法部总经理、中粮集团酒店事业部副总经理、中粮集团办公厅培训中心总经理、人力资源部培训部总经理、办公厅副主任、深圳前海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中粮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并于2018年5月至2020年6月期间挂职江西省九江市委常委、副市长。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等职务。

(5)田涛先生,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EMBA。曾任中粮金融资本公司董事、总经理、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中良财务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中粮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资金管理部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等职务。

(6)赵鑫先生,198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高级业务经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资深高级业务经理。现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等职务。

截至目前,上述人员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除上述已披露的任职关系外,上述人员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发生与上市公司产生利益冲突的情况;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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