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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氧股份: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11

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13,283,33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771%。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为2020年8月14日。

一、非公开发行基本情况和股份变动情况

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6月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7]751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不超过134,131,800股。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发行新股132,827,777股,发行对象为六名,分别是公司控股股东——杭州制氧机集团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杭州杭氧控股有限公司”)、浙江广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商旅金融投资有限公司和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新增股份于2017年8月1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增至964,603,777股。 公司2017年至2019年各年度权益分派均以年末股本总数964,603,777股为基数派发了现金股利,未派发股票股利,也未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自非公发行至今,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截止目前,公司股本总额仍为964,603,777股。 根据公司披露的《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051),本次非公开发行所认购的股份中119,544,444股已于2018年8月14日解除限售上市流通。公司控股股东——杭州杭氧控股有限公司在本次非公开发行中认购了13,283,333股,锁定期限为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该股份将于2020年8月14日解除限售上市流通,解除限售股数占公司总股本的1.3771%。

二、申请解除限售股份股东的履行承诺情况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承诺:本公司此次获配的股份从本次新增股份上市

首日起36个月之内不得转让。并申请在这36个月内对该部分新增股份进行锁定。

2.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3.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也不存在对其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0年8月14日(星期五)。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13,283,333股,占总股本的1.3771%。

3、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数为1名,证券账户总数为1户。

4、限售股份持有人及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获配对象所持限售股份数(股)本次可解除限售数量(股)备注
1杭州杭氧控股有限公司13,283,33313,283,33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或冻结的情况
合计13,283,33313,283,333

四、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股份类型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 (股)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股)比例(%)股份数量(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4,134,1871.47-13,283,333850,8540.09
高管锁定股850,8540.090850,8540.09
首发后限售股13,283,3331.38-13,283,33300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950,469,59098.5313,283,333963,752,92399.91
三、总股本964,603,777100.000964,603,777100.00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已严格履行相关承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特此公告。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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