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棕榈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3月11日以书面、电话、邮件相结合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3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11人,实际参会董事11人。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秦建斌董事长主持,经与会董事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将全资子公司持有的资质分立到上市公司的议案》表决情况: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同意接收子公司常州奕鹏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奕鹏”)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以分立方式给母公司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分立前常州奕鹏的债权债务由常州奕鹏承担;棕榈股份的债权债务由棕榈股份承担;分立后常州奕鹏的债权债务由常州奕鹏承担;棕榈股份的债权债务由棕榈股份承担。《关于将全资子公司持有的资质分立到上市公司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