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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健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9

长江润发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鉴证报告

和信专字(2022)第000245号

目录页码
一、内部控制鉴证报告1-2
二、长江润发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3-9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长江润发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报告正文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和信专字(2022)第000245号

长江润发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长江润发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健康公司”)管理层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对2021年12月31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作出的认定。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长江健康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并保持其有效性,同时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对2021年12月31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作出认定。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设计、实施和维护有效的内部控制,并评估其有效性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长江健康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和《内部控制审核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上述规定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测试和评价内部控制系统设计的合理性和执行的有效性,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降低对控制政策、程序遵循的程度,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长江润发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报告正文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四、鉴证意见我们认为,长江健康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于2021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本结论是在受到鉴证报告中指出的固有限制的条件下形成的。

五、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本鉴证报告仅供长江健康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长江健康公司年度报告的附加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附件:长江润发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济南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长江润发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长江润发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长江润发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1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未发现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较为有效的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公司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本年度纳入评价范围主要单位包括长江润发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事项包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主要业务及事项,评价工作围绕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方面;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子公司管理、关联交易、重大投资、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信息披露、财务报告、信息系统管理等,内部控制评价过程中给予了重点关注。

1、公司治理与组织结构

公司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三会一层”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各机构的议事规则及工作细则,明确了决策、执行、监督的职责权限,形成了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在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方面,同样建立了清晰的组织架构和明确的职责分工。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按照相互独立、相互制衡、权责明确的原则行使职权。

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通过董事会对公司进行管理和监督,认真行使法定职权,维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向股东大会负责,依法行使公司的经营决策权。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了董事会秘书,负责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同时,董事会还设立了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

监事会向全体股东负责,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管理层对董事会负责,负责实施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事项,主持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公司明确了各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建立了与经营模式相

适应的组织机构,科学地划分了各职能部门的权责,形成相互制衡机制。总裁全面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督导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评估各部门工作成效。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相互制约,在各自的职能范围内履行部门职责。

2、人力资源员工是公司最核心的宝贵财产。公司以人为本,把人才战略作为企业发展的重点,公司严格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妇女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尊重和维护员工的个人权益,切实关注员工健康、安全和满意度,重视人才培养,实现员工与企业的共同成长,不断将企业的发展成果惠及全体员工,构建和谐稳定的劳资关系。

公司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有利于可持续发展的人力资源政策,建立了科学合理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内容涵盖人员聘用、工资薪酬、绩效考核、福利保障与员工培训等方面,为公司建立高素质的人员团队提供健全的制度保障。公司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同公司全体员工订立劳动合同,并依法为员工提供各项劳动和社会保障措施,保证了公司全体员工的合法权益。

3、社会责任

公司重视履行社会责任,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在安全管理、质量管理、环境保护、节能环保和员工权益保护方面修订、完善了的相关管理制度及标准体系,在严格质量控制和检验的同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注重环境保护和节能降耗,有效履行各项社会责任,打造和提升企业形象。

公司及子公司积极参加社会帮扶及捐赠活动,不忘初心,回馈社会。公司高层领导及员工积极参与公益事业,在郑州市抗洪救灾的关键时刻,积极为抗洪一线提供应急救援;开展公益义诊和医疗咨询服务活动,为群众提供“到家门口”的优质医疗服务;在保障妇女儿童健康工作方面深耕细作,启动“郁金香健康公益基金”,开展女性两癌筛查,为女性健康保驾护航。

4、日常经营过程中实施的控制

公司以制度为基础,制定并实施包括但不限于销售管理、生产管理、采购管理、库存管理、财务管理等一系列涵盖整个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制度,以保证公司各项工作均有章可循、管理有序,形成了规范的管理体系。

5、子公司管理公司根据自身经营管理需要,制定了《子(分)公司管理制度》,对控股子公司的规范运作、人事管理、财务管理、投资管理、信息管理等方面进行规定与规范。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独立自主、合法有效地经营,并接受公司的监督管理。

6、关联交易本公司建立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关联方关系、关联交易的内容、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及权限等进行了明确规定,确保了关联交易在“遵循商业原则,关联交易的价格原则上应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的标准”的条件下进行,保证公司与各关联人所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公允性、合理性;关联方的识别程序、关联交易发生前的审查决策程序以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制度等控制措施在本报告期内均得到有效地执行。

7、重大投资公司在《公司章程》中明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关于重大投资的审批权限,并制定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重大投资的对象、决策权限及审议程序等做出了具体规定,规范了公司的投资行为。

8、对外担保本公司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担保风险。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有关规定,在《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中明确股东大会、董事会关于对外担保事项的审批权限。

9、募集资金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控制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存储、审批、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与开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掌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资金动态,制定严格的募集资金使用审批程序和管理流程,保证募集资金严格按照用途使用,并跟踪项目进度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确保投资项目有序推进实施。

10、信息披露管理本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对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及披露标准作了详细规定。同时制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对公司重大事件的报告、传递、

审核、披露程序进行了规定。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由董事长担任信息披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信息披露的主要责任人,负责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

11、财务报告公司财务部门直接负责编制公司财务报告,严格按照国家会计政策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内控制度的规定完成工作,确保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针对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公司按照规定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并在审计基础上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保证公司财务报告不存在重大差错。同时,对于财务报告的信息披露工作,按照公司信息披露管理的制度执行,在此过程中对相关内幕知情人进行及时的登记监督,保证公司财务信息不会提前泄露。

12、信息系统管理公司建立了统一的财务管理信息系统,规范了信息系统的相关业务操作,增强信息系统的安全性、可靠性和合理性以及相关信息的保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为建立有效的信息与沟通机制提供支持保障,提高公司现代化管理水平,减少人为失误因素,为企业内部控制活动创造了有利的条件。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标准,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内控缺陷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1、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2、公司已经公告的财务报告存在重大差错;3、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内控缺陷定性标准
4、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5、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6、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重要缺陷1、未依照公认的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一般缺陷除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外的其他缺陷。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内控缺陷定量标准
重大缺陷考虑补偿性控制措施和实际偏差率后,该缺陷总体影响水平高于重要性水平(净资产的0.5%)。
重要缺陷考虑补偿性控制措施和实际偏差率后,该缺陷总体影响水平低于重要性水平(净资产的0.5%),但高于一般性水平(净资产的0.1%)。
一般缺陷考虑补偿性控制措施和实际偏差率后,该缺陷总体影响水平低于一般性水平(净资产的0.1%)。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内控缺陷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1、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2、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有效整改,可能造成重大损失;3、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政府部门的重大处罚;4、出现重大安全生产或环境污染事故,对公司造成重大负面影响;5、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内控缺陷定性标准
重要缺陷1、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2、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中重要缺陷未得到及时整改;3、其他对公司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情形,其严重程度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公司偏离控制目标。
一般缺陷除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以外的其他缺陷。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内控缺陷定量标准
重大缺陷直接损失金额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或已经对外正式披露并对股份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
重要缺陷直接损失金额100万元(含100万元)至500万元,或受到国家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股份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
一般缺陷直接损失金额10万元(含10万元)至100万元,或受到省级(含省级)以下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股份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公司将在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同时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定期对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体系的运行做好维护和优化,保证公司内控建设得以持续完善。

长江润发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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