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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37 证券简称:誉衡药业 公告编号:2020-083
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2、本次拟聘任的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发现其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
3、本次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4、本次拟聘任的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勤勉务实,具备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具备履行非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具备一定的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能够胜任所聘职务的要求,符合公司未来发展需要。
5、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
因此,同意提名白莉惠女士、胡晋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特此公告。
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董琦、薛挥、杨华蓉
二〇二〇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