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闰土股份:关于收到土地补偿款的补充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15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土地补偿款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收到土地补偿款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27)。为使投资者更好地了解本次收到土地补偿款的详细情况,现对收到土地补偿款事项进行补充,具体情况如下:

一、获取土地补偿款的基本情况

根据灌云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收回江苏和利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1宗土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灌政复〔2022〕5号,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和利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利瑞”,于2023年11月被江苏远征吸收合并)于2022年2月10日签署了《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补偿协议》。灌云县临港产业区管委会拟收回和利瑞的土地(土地使用权证(灌国用(2014)第430号),土地面积404,101.10平方米,606.15亩)中部分土地(面积为276,548.52平方米,414.82亩);经初步商定,其中226亩土地使用其他土地进行置换,其余188.82亩土地由灌云县临港产业区管委会根据具体情况另行安置。

根据《公司章程》《授权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上述事项由董事长审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于近日收到灌云县燕尾港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转付的188亩土地回收的部分补偿款人民币合计10,000,000元。上述款项已转付至江苏远征银行账户(和利瑞于2023年11月被江苏远征吸收合并)。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补偿协议主要内容

(一)交易对方

交易对方:灌云县临港产业区管委与公司关系: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二)收回土地范围

和利瑞的土地(土地使用权证(灌国用(2014)第430号),土地面积404,101.10平方米,606.15亩)中部分土地(面积为276,548.52平方米,414.82亩)。

(三)补偿方案

1、灌云县临港产业区管委会参照同地段土地挂牌单价予以有偿回收(单位面积地价每平方米180元)。

2、灌云县临港产业区管委会以和利瑞周边土地置换方式进行等量面积补偿。经初步商定,其中226亩土地使用其他土地进行置换,其余188.82亩土地由灌云县临港产业区管委会根据具体情况另行安置。若188.82亩土地参照同地段土地挂牌单价予以有偿回收,公司将合计取得2,265.84万元土地补偿款。上述188.82亩土地账面价值为5,294,080.93元。

公司于近日收到188亩土地回收的部分补偿款人民币合计10,000,000元(对应补偿地块的账面价值为2,336,476.07元),剩余土地补偿款人民币12,658,400元将由灌云县临港产业区管委会根据实际情况来转付。

三、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为配合园区持续健康发展需要,公司同意灌云县临港产业区管委会对标的资产进行回收。公司已将该区域的业务搬迁至其他区域,本次交易对公司生产营业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公司于近日收到灌云县燕尾港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转付的188亩土地回收的部分补偿款人民币合计10,000,000元,上述款项已转付至江苏远征银行账户,上述土地补偿款扣除土地账面价值2,336,476.07元(本次收到土地补偿款对应的土地账面价值)后将计入资产处置收益,对当期损益的影响为人民币7,663,523.93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6.74%。相关列示及具体对公司财务状况的最终影响以审计报告为准。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灌云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收回江苏和利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1宗土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2、《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补偿协议》;

3、《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

4、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四年五月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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