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计划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赵国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2月10日收到公司股东的《减持计划告知函》,具体情况如下:
持本公司股份2,065,50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1795%)的董事、副总经理赵国生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5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435%。
赵国生先生本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将于本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
一、股东持股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 | 公司任职情况 | 持股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可转让股份(股) |
赵国生 | 董事、副总经理 | 2,065,501 | 0.1795% | 516,375 |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包括之后资本公积转增部分)。
3、减持数量及比例
股东名称 | 可转让股份(股) | 计划减持数量(股)(不超过) | 减持比例 (不超过) | 减持方式 |
赵国生 | 516,375 | 500,000 | 0.0435% | 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
若在减持计划期间,公司有派发现金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
事项,则上述计划减持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期间:本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
5、减持价格:具体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若在减持计划期间,公司有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变动事项,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因市场环境等原因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四、其他事项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上述董事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赵国生先生出具的《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