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董事兼财务总监王宝玉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杨松先生以及副总经理林洁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2月10日收到董事兼财务总监王宝玉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杨松先生以及副总经理林洁女士《关于减持众业达股票计划的申报》,计划在减持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04,45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544,602,079比例0.0375%)。详见2020年2月1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减持时间区间内,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0年3月11日收到王宝玉先生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截止2020年3月10日,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王宝玉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40,000股,减持股份数量过半,详见2020年3月1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公司股份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
截至2020年6月3日,王宝玉先生、杨松先生、林洁女士减持公司股票计划时间已过半。公司于2020年6月3日收到王宝玉先生、杨松先生及林洁女士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王宝玉先生自前述减持公司股份40,000股并披露减持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后至2020年6月3日,未有实施减持。
杨松先生、林洁女士自减持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至2020年6月3日,未有实施减持计划。
2、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减持计划发布时持股情况 | 截止目前持股情况 |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王宝玉 | 合计持有股份 | 215,000 | 0.0395% | 175,000 | 0.0321%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53,750 | 0.0099% | 13,750 | 0.0025% | |
有限售条件股份(含高管锁定股) | 161,250 | 0.0296% | 161,250 | 0.0296% | |
杨松 | 合计持有股份 | 571,600 | 0.1050% | 571,600 | 0.1050%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42,900 | 0.0262% | 142,900 | 0.0262% | |
有限售条件股份(含高管锁定股) | 428,700 | 0.0787% | 428,700 | 0.0787% | |
林洁 | 合计持有股份 | 77,000 | 0.0141% | 77,000 | 0.0141%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9,250 | 0.0035% | 19,250 | 0.0035% | |
有限售条件股份(含高管锁定股) | 57,750 | 0.0106% | 57,750 | 0.0106%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截至公告日,杨松先生、林洁女士减持计划尚未实施;王宝玉先生已实施的减持符合预披露的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2、在减持计划持续期间,王宝玉先生、杨松先生及林洁女士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减持,具体的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3、在减持计划持续期间实施减持时,公司将督促王宝玉先生、杨松先生及林洁女士继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
4、公司将继续关注相关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