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43 证券简称:金洲管道 公告编号:2020-029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孙进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鲁冬琴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鲁冬琴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3,836,722,242.34 | 3,710,295,198.73 | 3.41%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2,752,527,063.59 | 2,438,879,963.99 | 12.86% | |||
本报告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1,365,589,012.84 | 11.69% | 3,465,732,168.26 | -4.69%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12,420,159.85 | 71.45% | 469,807,755.60 | 191.95%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106,461,032.14 | 71.38% | 225,909,290.17 | 71.41%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62,399,150.58 | -11.83% | 211,552,826.47 | 117.07%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2 | 69.23% | 0.90 | 190.32%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2 | 69.23% | 0.90 | 190.32%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08% | 1.27% | 18.19% | 11.15%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269,648,940.11 | 湖州金洲公司资产征收及固定资产处置损益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1,730,340.85 | 收到的社保及地方税费返还、减免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9,918,565.88 | 收到各项政府补助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1,518,394.52 | 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收益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688,905.92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38,168,302.71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60,567.30 |
合计 | 243,898,465.43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39,806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霍尔果斯万木隆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1.24% | 110,559,279 | 0 | |||||
杭州明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3.05% | 15,896,253 | 0 | |||||
刘爽 | 境内自然人 | 2.88% | 15,000,000 | 0 | |||||
上海方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75% | 9,111,900 | 0 | |||||
朱海峰 | 境内自然人 | 0.50% | 2,581,700 | 0 | |||||
李志华 | 境内自然人 | 0.45% | 2,320,000 | 0 | |||||
文沛林 | 境内自然人 | 0.39% | 2,012,372 | 0 | |||||
贾凤敏 | 境内自然人 | 0.33% | 1,700,000 | 0 | |||||
杨雪梅 | 境内自然人 | 0.29% | 1,500,000 | 0 | |||||
龙飞 | 境内自然人 | 0.29% | 1,485,300 | 0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霍尔果斯万木隆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110,559,279 | 人民币普通股 | 110,559,279 | ||||||
杭州明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5,896,253 | 人民币普通股 | 15,896,253 |
刘爽 | 15,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5,000,000 |
上海方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9,111,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9,111,900 |
朱海峰 | 2,581,7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581,700 |
李志华 | 2,32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320,000 |
文沛林 | 2,012,372 | 人民币普通股 | 2,012,372 |
贾凤敏 | 1,7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700,000 |
杨雪梅 | 1,500,000 | 1,500,000 | |
龙飞 | 1,485,3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485,300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未知以上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前10名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 1、公司股东刘爽通过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15,000,000股,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0股,实际合计持有15,000,000股。2、公司股东上海方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通过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9,111,900股,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0股,实际合计持有9,111,900股。3、公司股东朱海峰通过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2,580,700股,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1,000股,实际合计持有2,581,700股。4、公司股东杨雪梅通过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1,500,000股,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0股,实际合计持有1,500,000股。5、公司股东龙飞通过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1,485,300股,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0股,实际合计持有1,485,300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科目
(一)资产负债表科目
1、交易性金融资产:报告期末0万元,比期初减少15,000.00万元,下降100.00%。系所购银行理财产品到期收回所致。
2、应收票据:报告期末4,601.57万元,比期初增加2,654.73万元,上升136.36%。系本期收到商业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3、应收款项融资:报告期末3,945.56万元,比期初减少6,042.84万元,下降60.50%。系本期收到银行承兑汇票减少所致。
4、其他应收款:报告期末14,130.75万元,比期初增加3,770.67万元,上升36.40%。主要系报告期湖州金洲公司持有待售资产确认完成处置,列支应收湖州吴兴南太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资产征收余款7,561.65万元;以及本期收回湖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道工业搬迁补偿款3,000.00万所致。
5、持有待售资产:报告期末0万元,比期初减少11,060.57万元,下降100.00%。系本报告期湖州金洲公司资产征收工作完成,结转资产处置所致。
6、其他流动资产:报告期末1,429.22万元,比期初增加428.63万元,上升42.84%。系报告期末增值税留抵税额增加所致。
7、在建工程:报告期末13,956.23万元,比期初增加6,214.79万元,上升80.28%。主要系报告期不锈钢项目及管道工业新厂区工程投入增加所致。
8、短期借款:报告期末18,700.00万元,比期初减少15,753.01万元,下降45.72%。系报告期资金充足,偿还银行贷款,降低银行融资额所致。
9、其他应付款:报告期末3,244.74万元,比期初减少1,465.10万元,下降31.11%。系报告期沙钢金洲归还少数股东方资金拆借款所致。
10、未分配利润:报告期末133,184.75万元,比期初增加31,364.71万元,上升30.80%。系报告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46,980.78万元,以及分配股利15,616.07万元所致。
(二)利润表科目:
1、财务费用:本期453.57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189.48万元,下降72.39%。系公司资金较充足,
银行融资金额减少,致利息支出减少。
2、投资收益:本期151.84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638.55万元,下降94.56%。系上年同期转让灵图软件全部股权,取得转让收益2,480.13万元所致。
3、信用减值损失:本期-1,029.5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79.63万元,上升31.78%。系按公司会计政策正常计提应收款坏账准备所致。
4、资产处置收益:本期26,964.8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收益27,179.23万元。系报告期湖州金洲公司资产征收工作完成,确认资产处置收益所致。
5、营业外支出:本期85.81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596.96万元,下降87.43%。系本期报损无使用价值固定资产减少所致。
6、所得税费用:本期8,628.8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388.82万元,上升103.51%。系本期应纳税所得额增加,弥补湖州金洲公司历年可抵扣亏损后,所得税费用增加。
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本期46,980.7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0,888.68万元,上升191.95%。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本期22,590.9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9,411.44万元,上升71.41%。非经常性损益:本期24,389.8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1,477.24万元,上升737.39%,系湖州金洲公司资产征收工作完成,确认资产处置收益(税后)23,119.48万元所致。经常性损益增长,主要系公司持续开展提质降本增效工作,消耗费用下降,产品盈利能力增强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科目: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为21,155.2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流入11,409.37万元,上升
117.07%。主要系本期货款回收较好,以及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同比减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对202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业绩预告情况:同向上升业绩预告填写数据类型:区间数
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 | 上年同期 | 增减变动 | ||||||
累计净利润的预计数(万元) | 49,589.51 | -- | 63,364.38 | 27,549.73 | 增长 | 80.00% | -- | 130.00%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95 | -- | 1.22 | 0.53 | 增长 | 79.25% | -- | 130.19% |
业绩预告的说明 | 湖州金洲公司资产被政策性征收,确认大额资产处置收益,致非经常性损益大幅增长;以及公司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持续增强。 |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合同订立公司方名称 | 合同订立对方名称 | 合同标的 | 合同总金额 | 合同履行的进度 | 本期及累计确认的销售收入金额 | 应收账款回款情况 |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 镀锌钢管 | 集中采购协议,未明确合同总金额 | 已执行供货 | 通过采筑电商平台销售收入1049269.96元 | 已回款449744.01元 |
重大合同进展与合同约定出现重大差异且影响合同金额30%以上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具体类型 | 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 委托理财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
银行理财产品 | 自有资金 | 18,000 | 0 | 0 |
合计 | 18,000 | 0 | 0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进峰
2020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