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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中南: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12-25

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二、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12月24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2月24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2月24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王新立董事长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3人,代表股份303,459,0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8412%。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1人、代表股份303,387,468股,占公司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1.836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71,600股,占公司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052%。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和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审议了如下议案: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赵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根据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推荐人的推荐,并经本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资格审查,提名赵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表决情况:同意票303,456,4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991%;反对票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9%;弃权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6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96.3687%;反对票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3.6313%;弃权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0%。

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发表结论性意见如下: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方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

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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