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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文化: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承军)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8

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承军)本人作为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南文化”或“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要求,忠实勤勉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在2023年度(2023年1月-2023年6月)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承军,1980年出生,本科学历、经济学学士,2014年任国信证券江阴营业部区域总监,2015年任长城证券江阴营业部副总,2016年至2018年6月任长城证券江苏分公司企业融资部副总经理,2018年7月至今任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童卫路证券营业部企业融资部总经理,兼任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2月5日至2023年6月30日担任中南文化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出席会议情况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会议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3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共计召开4次董事会,本人全部亲自出席。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进行审慎判断,经认真审议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独立董事姓名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承军44000

(二)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3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召开了1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参加。

三、重点关注事项及履职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未发现公司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情形;涉及披露事项的,公司均及时披露。2023年,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主动、有效、独立地履行职责,对重大事务进行独立判断和决策,具体情况如下:

1、定期报告

2023年4月20日,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2022年年度报告中《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关于2023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2023年4月20日,对公司提交的《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并在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该议案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高管聘任事项

2023年6月12日,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积极履行职责,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及薪酬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审核,切实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积极履行职责,认真审阅公司内审部门提交的工作报告,督促公司内审部门严格按照审计计划开展工作,对规范公司治理、健全内部控制提出指导性意见,对公司定期财务报告等需要披露的重要财务信息进行严格审核,与审计会计师及时有效沟通,并对重要事项进行充分讨论。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3 年,本人任期内与公司内部审计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部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安排与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沟通,积极助推内部审计部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日常审计及年度审计中作用的发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现场调查情况

2023年,本人任职期间多次到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掌握公司运行动态。

七、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1、公司信息披露情况。本人十分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2、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对于每一个需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进行认真的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询问,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先例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3、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交所下发的相

关文件,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以提高对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

八、其他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报告期内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情况;

3、报告期内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九、总体评价

2023年度,本人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就董事会各项议案进行了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议并仔细、审慎地行使了所有表决权,对相关事项认真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时,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督促与考察,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最后,感谢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在本人任职期间给予的积极配合与支持!

独立董事:承军 _________2024年4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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