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盛路通信: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1-24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路通信”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董事会召开前,我们事先认真阅读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及相关材料,经审核,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亚太(集团))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需求。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聘请亚太(集团)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会议审议。

二、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亚太(集团)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公司聘请亚太(集团)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聘请亚太(集团)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事项,主要是基于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及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角度考虑,不会影响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会损害广大股东利益,变更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更加合理、

有效地使用募集资金。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此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及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褚庆昕傅恒山周润书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