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2日收到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联合下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041000224),发证日期为2020年9月9日,有效期为三年。
本次系公司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后进行的重新认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公司自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起连续三年(2020年至2022年)可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公司2020年已按照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进行纳税申报及预缴,因此本次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不影响公司2020年度的相关财务数据。
特此公告。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一年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