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9年9月12日上午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19年9月2日以面呈、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勇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10人,实际出席董事10人,3名监事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董事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银行续贷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满足子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与未来发展规划,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整体利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银行续贷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此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须提交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收购新立电子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何勇先生、程科先生、戚思胤先生已就此议案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收购新立电子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此议案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与《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于2019年10月8日召开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