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比例超过1%的
公告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摩恩电气”或“本公司”)于今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问泽鸿先生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超过1%的通知,2020年09月29日,问泽鸿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公司股份7,404,100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1.69%。现将相关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问泽鸿 | |||||||
住所 | 上海市浦东新区******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0年09月29日 | |||||||
股票简称 | 摩恩电气 | 股票代码 | 002451 | |||||
变动类型(可多选)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股份种类(A股)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
A股 | 7,404,100 | 1.69 | ||||||
合计 | 7,404,100 | 1.69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 (请注明) |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姓名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 |
比例(%) | 例(%) | ||||
问泽鸿 | 合计持有股份 | 175,300,100 | 39.91 | 167,896,000 | 38.23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75,300,100 | 39.91 | 167,896,000 | 38.23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问泽鑫 | 合计持有股份 | 11,820,000 | 2.69 | 11,820,000 | 2.69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1,820,000 | 2.69 | 11,820,000 | 2.69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公司于2020年09月05日 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45),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76,6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40.23%)的股东问泽鸿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21,800,000股,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4.96%(如遇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根据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承诺、计划一致,减持数量在减持计划范围内,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 ||||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 | 是□ 否√ |
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
6.备查文件 |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特此公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 问泽鸿二○二○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