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
近日,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慧光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慧光微电子”,曾用名:南昌欧菲触控科技有限公司)、江西晶浩光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浩光学”,曾用名:南昌欧菲华光科技有限公司)及江西晶润光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润光学”,曾用名:南昌欧菲晶润科技有限公司)获得政府补助6,5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获得补助主体 | 获得补助的原因或项目 | 补助金额 | 获得补助依据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是否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 | 是否有可持续性 |
1 | 慧光微电子 | 南昌高新区管委会投资运营补助项目 | 3,683.71 | 南昌高新置业投资有限公司通知函 | 与资产相关 | 是 | 否 |
2 | 晶浩光学 | 1,733.46 | 是 | 否 | |||
3 | 晶润光学 | 1,082.83 | 是 | 否 | |||
合计 | 6,500.00 |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补助资金已经全部到账。
上述政府补助资金与公司子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相关,补助资金具有偶发性,未来是否持续发生存在不确定性。
二、补助类型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类型: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公司本次收到的政府补助属于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递延收益。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上述政府补助属于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
3、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上述收到的政府补助,预计将会增加本年度利润1,776.71万元。
4、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本次政府补助的最终会计处理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收款通知函
2、银行进账单
特此公告。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