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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龙管业: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30

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原则和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认真履行董事会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各项决议的实施,不断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确保董事会科学决策、规范高效运作,促进公司平稳、健康的持续发展。具体如下:

一、报告期内情况概述:

(一)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经营模式、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1、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各类主流供排水管道产品、综合管廊、节水灌溉产品、燃气管道、新型节能供热管道及上述产品配套管件的研发、生产、销售;提供智能节水、高效节水整体解决方案;承接与上述产品相关的水利、市政、节水灌溉等工程的施工业务。公司通过控股子公司宁夏水利设计院为客户提供水利工程设计、工程咨询、工程勘察、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水利水电建设工程蓄水安全鉴定,水利建设工程总承包,水利工程建设监理等专业技术服务。

2、主要产品及用途

公司主要产品有:预应力钢筒混凝土输水管道(PCCP)、钢筋缠绕钢筒混凝土输水管道(BCCP)、钢筋缠绕钢筒混凝土管(BCP)、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顶管(JCCP)、预应力钢筋混凝土输水管道(PCP)、钢筋混凝土排水管道(RCP)、非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RCCP)、TPEP钢管、预制方涵管廊以及聚氯乙烯(PVC)和聚乙烯(PE)输水管道、天然气输送管道、节水灌溉器材及城市供热管道及上述产品配套管件等。

产品被广泛运用于跨流域调水、城市及工业园区、村镇供排水、城市管廊建设、农田水利灌溉、高效节水、城市天然气输送、城市供热等领域。

3、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模式为:采购部门根据生产计划及产品物耗定额编制物资采购计划,在货比三家、比质、比价、比服务的前提下就近进行招议标集中采购。其中:主要原材料、设备要求直接在生产厂家或在生产厂家设在本地的直销商处进行采购;辅助材料及机械配件在公司确定的供应商名录中定点采购。

(2)生产模式

公司的生产模式以订单式生产方式为主,主要根据合同规定进行生产、发货。同时,公司通常保持部分常用标准、常用工压的管道产品库存以满足客户对标准管道产品的需求。

(3)销售模式

2021年,公司产品的销售模式以参与投标并签订供货合同的方式为主。公司工程勘察、设计、咨询类业务的销售模式为参加投标方式和接受业主主动委托方式相结合。

为了加速市场布局,进一步拓展销售渠道,控制降低市场风险,2022年,公司将新增代销模式,采用直销+代销双驱动模式开拓市场,完善销售网络,进一步提升订单的获取能力。

4、业绩驱动模式

目前,公司主要的业绩驱动模式仍为订单驱动型,业绩的增长依赖于国家及地方各级政府对水利行业的投资强度和订单取得的多寡和订单质量。

(二)公司所属行业的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以及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1、公司所属行业的发展阶段

目前,公司主营业务所属行业已呈现出市场化程度高、产品同质化竞争激烈、产能过剩等特点,公司主营业务所属行业整体上已处于成熟期。

随着国家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国家节水行动、“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十四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十四五”水利科技创新规划、“十四五”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规划以及“一带一路”和西部大开发战略等相关政策和规划的实施,国家水网骨干工程、高标准农田建设、城市供水管网改造等重大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建设的大力推进,涉水领域建设投资将继续保持高位,今后较长时期内管道行业市场需求仍将稳步增长,公司主营业务所属行业仍将在较长时间内处于景气周期;EPC、全过程工程咨询等新业务模式的出现,互联网+、BIM等新技术在水利行业的应用日益成熟,为公司勘察、设计、咨询及工程总承包业务今后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

2、公司所属行业的周期性特点

公司所处行业关乎国计民生,其发展直接受到国家和政府投资政策变化的影响,周期性

特征较为明显。同时,由于下游水利、市政等建筑施工行业受季节性因素影响比较明显,一般年末年初都开工不足,呈现出一定的季节性特点。

3、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经过近五十年的努力和积淀,公司已发展成为国内供排水管道制造行业最具竞争力的大型企业之一。作为行业内技术先进、品种最多、规格最全的供排水管道生产供应商,综合实力位居行业前列。据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协会相关报告显示,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PCCP)行业前五家企业市场占有率达到了约2/3,PCCP的市场格局基本稳定,梯队现象尤为明显,且近两年呈现出集中度进一步提高的现象。根据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协会的相关排名,公司自2015年-2020年连续六年排名全国重点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PCCP)企业产量第一名。

同时,宁夏水利设计院经过六十余年的积淀,已发展成为宁夏区内水利勘察设计行业龙头企业。

(三)公司核心竞争力分析

经过近五十年的持续积累,公司已发展成为国内产品品种最全、经营规模最大的供排水管道生产企业之一,并具备了水利行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水利工程总承包和水利工程监理等多项专业服务能力,形成了独特的竞争力:

1、研发优势

公司拥有宁夏“自治区级企业技术中心”;设立了“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水工结构博士工作站”;发起并成立了“中国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质量创新联盟”,为中国大口径主流管材(PCCP)建立了技术平台;聘请了“管道混凝土”和“管道结构”等首席专家。另外,公司与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高性能建筑结构与材料研究所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未来将共同开展相关课题研发。

公司聚集了30余名高级研究人员(其中2名博士)和60余名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才,自主研发能力明显加强,在大口径混凝土管道研制方面具有独到的优势。公司研发的钢筋缠绕钢筒混凝土压力管道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新产品鉴定、室外集中供热直埋保温管复合塑料管材被自治区认证为建设科技成果推广项目。

“钢筋缠绕钢筒混凝土压力管研发与转化使用”通过科技部中科高技术企业评价中心组织的科技成果评价;博士工作站承担的“钢筋缠绕钢筒混凝土压力管设计方法与安全评价”通过宁夏水利厅组织的验收与鉴定;制定企业标准10部,主编地方标准2部。

“输水工程钢筋缠绕钢筒混凝土压力管(BCCP)创新与实践”成果获得“大禹科学技术

奖”一等奖;获得两项“苏博特杯”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行业技术革新奖,其中:“PCCP、PCP成品水压机自动控制技术”获技术改造类三等奖;“PCP振动台变频控制技术”获技术改造类三等奖;全资子公司—宁夏青龙塑料管材申报的“室外集中供热预制直埋保温复合塑料管生产及关键技术研究”项目获得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等奖;“集中供热预制保温塑料管道生产与应用关键技术研究”项目获得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公司自主研发建成检测平台建设项目,提高了我公司试验检测能力和水平。项目已经通过政府部门验收。4米管径BCCP管道试制和试验成功, 并取得第三方检验报告。

报告期末,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拥有专利权157项,其中,发明专利10项、实用新型专利147项。

2、生产技术工艺优势

公司历来非常注重新产品、新技术的自我研发和新工艺的消化吸收、新材料的使用工作。目前公司的生产工艺及部分生产设备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曾荣获水利部“企业技术进步奖”、国家轻工业联合会“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

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夏青龙塑料管材有限公司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宁夏专. 精. 特. 新”示范企业和技术标杆企业、拥有灌溉企业甲壹级等级资质,是宁夏创新型企业试点单位之一, 2013年入围“中国轻工业塑料行业(塑料管材)十强企业”,“PE-RTⅡ型室外集中供热预制保温复合塑料管道的开发及应用”项目获得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等奖。全资子公司-三河京龙新型管道有限责任公司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河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控股子公司-甘肃青龙管业有限责任公司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其试制生产的DN710/1.6MPaPVC给水管材,在国内处于领先水平。

3、品牌优势

质量是青龙管业生存的根本,是青龙管业对客户的第一承诺,是产品进入市场的通行证,经过多年的精心培育,公司的产品、品牌已在市场上建立了良好的声誉,公司先后在南水北调工程、陕甘宁盐环定调水工程、鄂北水资源配置工程、引绰济辽工程、引大入秦工程、宁夏扶贫扬黄灌溉工程、山西大水网工程、宁夏中南部城乡供水工程、银川都市圈城乡供水工程、北京奥运排水工程及大兴机场等工程建设中受到各项目业主的嘉奖,先后荣获“国家免检产品”、“中国驰名商标”“宁夏名牌产品”、“宁夏著名商标”、“宁夏质量管理奖”、“质量信得过产品”、“中国水利优质工程大禹奖”等荣誉称号。

公司控股子公司-甘肃青龙管业有限责任公司被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认定为标准化良好行为AA级企业;其生产的鑫陇牌给水用硬聚氯乙烯(PVC-U)管材被甘肃省名牌战略推进

委员会评为甘肃省名牌产品。公司控股子公司-宁夏水利设计院现为中国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协会常务理事单位、中国水利企业协会会员单位、宁夏工程咨询协会常务理事单位、宁夏水利学会副理事长单位、宁夏水利行业协会副会长单位。宁夏水利设计院2006年被评为全国水利文明单位,2008年被评为全国水利水电勘测设计行业AAA级信用单位,2011年获得自治区“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荣誉称号,2013年获得自治区非公企业“双强六好”党组织荣誉称号,2016年被评为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AAA级单位,2019年被评为全国优秀水利企业。2021年,被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信厅评为自治区级“专精特新”企业。

4、产品优势

公司目前是我国供排水管道行业中产品品种和规格最齐全的企业,是国内目前唯一的覆盖混凝土管道、塑料管道和钢管的规模化生产企业,能全方位满足客户对主流供排水管道产品、燃气管道、供热管道及节水灌溉产品和节水灌溉整体方案提供的需求,因此,在行业、区域布局、渠道资源、生产资源、人力资源等方面形成了较强的协同效应,可充分发挥规模效益,具有独特的市场竞争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5、资质优势

公司控股子公司宁夏水利设计院拥有工程勘察甲级、水利行业设计甲级、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规划水资源论证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甲级、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甲级资信证书,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水平评价4星证书,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水平评价1星证书,测绘乙级资质证书,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察设计监理资质,是水利水电建设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单位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单位。可从事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的规划及勘测设计、评估审查咨询、工程监理、水库蓄水安全鉴定、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工程总承包、工程施工等业务。

6、管理优势

经过近五十年的管理实践,公司打造了一支管理经验丰富,对行业和技术发展有深刻认识的优秀管理团队,主要成员均有多年的管道行业从业经验。公司已形成了一整套系统的企业文化理念和良好的经营管理机制。

公司曾获得水利部“全国水利系统先进企业”、水利部“全国优秀水利企业”、“AAA级信用企业”等称号;被国家工商总局延续认定为“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协会“企业信用评价AAA级信用企业”;宁夏“自治区先进企业”、宁夏“全区水利建设突出贡献奖”。

公司原董事长、总经理、现任党委书记陈家兴先生先后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水利系统优秀经济管理者”、“全国优秀水利企业家”、“宁夏优秀青年企业家”、“ 宁夏2016年度诚信杰出企业家”、“全国抗疫民营经济先进个人” 荣誉称号。公司承建的“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工程2015年度第三批项目PCCP采购(三)施工第21标段”被评为2017年度湖北省水利工程建设文明工地;公司被宁夏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授予“盐环定扬黄工程更新改造项目供货先进单位”;公司全资子公司—安阳青龙管业有限责任公司安阳市人民政府授予“安阳市优秀非公有制成长创新型企业”,被中共汤阴县委、汤阴县人民政府授予“汤阴县优秀非公有制行业领军型企业”;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青铜峡分公司被青铜峡市人民政府授予“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2019年度,公司获中铁一局都市圈西线供水项目优秀供应商奖。

(四)报告期经营情况

2021年是挑战与机遇并存的一年,新冠疫情的反复和大宗材料的涨价给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带来了很大的干扰和不确定性,同时,随着各项刺激政策和规划的相继出台,今后公司所处管道行业较长时期内需求仍将稳步增长。2021年公司加强了新产品的研发投入,并实行了外部行业专家聘用机制,坚持通过技术进步和产品创新来推动行业的发展,确保公司长期处于领先定位。

报告期内,大宗商品价格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上涨,公司生产主要原材料聚乙烯、聚氯乙烯、预应力钢丝、冷板、热板、水泥平均采购价格较去年同期分别上涨了7.48%、42.57%、41%、42%、42%、37%,在原材料涨价不利因素的影响下,公司紧抓政策机遇和市场机遇,大力推进技术进步和生产过程自动化建设工作,积极开展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的研发利用工作;精心组织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持续加强降本增效工作;根据合同相关条款,公司主动与业主单位进行协商谈判,减少原材料上涨带来的损失。另外,报告期内新冠疫情的反复,人流物流受限,给公司的生产和营销工作带来了一定影响,部分工程的招投标活动推迟,给公司的经营活动带来了一定的影响,面对疫情,公司响应各级政府的防疫要求,加强疫情防控工作并积极践行社会责任,及时给疫情灾区及公司所在地相关部门捐款、捐物;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带领全体员工积极应对,众志成城、群策群力、攻坚克难、奋力拼搏,努力降低新冠疫情对公司经营活动带来的不利影响。

报告期内,管道业务新签合同金额17.81亿元,其中混凝土管道10.06亿元、塑料管材

5.66亿元、复合钢管2.09亿元;上一年度结转合同金额17.07亿元,其中混凝土管道15.43亿元、塑料管材1.64亿元;合同发货金额22.60亿元,其中混凝土管道14.56亿元、塑料管

材5.31亿元、复合钢管2.73亿元;结转至以后报告期执行的合同金额为12.28亿元,其中混凝土管道9.3亿元、塑料管材1.88亿元、复合钢管1.10亿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4,017,526,464.33元,同比增加9.91%;净资产 2,332,120,344.93元,同比增长5.77%。

报告期实现营业总收入2,437,179,257.87元,同比增长18.07%;净利润155,577,484.02元,同比减少11.9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43,037,754.68元,同比减少14.59%;基本每股收益0.43元,同比减少14.5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损益的净利润13,071.60,同比增长6.83%。

二、报告期内董事会主要工作情况

(一)报告期董事会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会议董事会召开情况

2021年度,公司共召开5次董事会,审议议案22项,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4次、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1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以及会议的提案、议案等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的要求。具体如下:

会议届次会议日期会议方式审议事项审议结果决议披露日期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1年2月5日通讯表决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通过2021年2月5日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1年4月26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通过2021年4月28日
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通过
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通过
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通过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通过
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通过
《2020年度报告》及其摘要通过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通过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通过
《关于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2021年—2023年)>的议案》通过
关于向银行申请融资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通过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通过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开展主要原材料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通过
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通过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1年8月16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通过2021年8月18日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通过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1年9月29日通讯表决《关于监事会提议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通过2021年9月29日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通过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1年10月22日通讯表决《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通过2021年10月25日
《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经理的议案》通过

2、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规定,全体董事秉承勤勉尽职的态度,严格执行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

(二)报告期股东大会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以现场记名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共计召开2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14项。具体如下:

会议届次会议日期议案名称审议结果投资者参与比例%决议披露日期
2020年度股东大会2021年5月18日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通过34.0447772021年5月19日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通过
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通过
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通过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通过
《2020年度报告》及其摘要通过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通过
关于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2021年—2023年)》的议案通过
关于向银行申请融资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通过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10月15日《关于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通过34.0719072021年10月16日

(三)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均严格遵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则的规定及《公司章程》、《公

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要求,充分发挥各自的专业优势,勤勉尽责的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按时参加董事会,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依法依规出具独立意见,积极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独立董事对报告期内历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以及公司其它事项均未提出异议。

(四)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根据相关规则规定及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公司董事会下设了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能够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等相关规定规范运作,审查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审核了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情况,定期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督促和指导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财务管理运行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和评估。

与审计机构就2021年年度审计报告的编制进行了沟通与交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则规定对公司计提减值准备、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意见。与公司审计部等有关部门就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与执行保持沟通。

(五)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情况

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则的规定制定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机构调研接待工作管理办法》和《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等制度,对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的各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并严格执行。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积极采取以下措施:

1、制度明确规定公司董事长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负责人和授权发言人,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的组织和协调,组织实施投资者关系的日常管理工作。

2、指定公司证券事务部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由董事会秘书领导,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具体事务。

3、通过电话、电子信箱、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等多种交流的渠道,认真接受投资者的各种咨询、质询,听取投资者的建议和意见。

2021年,在相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下,积极与投资者沟通并取得了良好的沟通结果。

(六)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对信息披露事务的有关要求,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制度对信息披露的内容及披露标准、信息传递、审核及披露流程、相关部门及人员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职责、内部控制及监督机制、信息沟通、公司部门和下属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报告、责任追究机制等做了明确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七)董事会对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的评价工作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并得以有效执行,基本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没有发生对评价结论产生实质性影响的重要变化。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应用指引,结合企业运行管理实际, 完善各项内控制度,在内控管理上,审计部及各职能部门结合日常审计、考核、检查工作,按照内控基本规范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针对企业内控管理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发现问题和风险点,持续进行改进,帮助企业提高抗风险能力,每年定期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按照《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及公司制定的《内部审计制度》,结合公司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围绕内部控制 5 要素: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实施的有效性进行全面评价,对发现的内控缺陷及时进行整改。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得到了有效的执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将进一步完善企业内控管理制度,通过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切实保障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运行,不断提高营运活动的盈利能力和管理效率。建立持续的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机制,持续不断的对内部控制设计及运行存在的缺陷进行改进,保证实现内部控制目标。

三、股东回报规划及实施情况

(一)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者调整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中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规范性文件、规则的规定及股东建议,《公司章程》中对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分配条件、分配周期、分配方式、分配条件、利润分配的调整或变更等做出了详细的规定。

同时,为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公司在兼顾公司持续发展的基础上,通过充分论证,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发展规划、行业发展趋势、社会资金成本和外部融资环境等各项可能影响利润分配的因素,根据相关法律、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制定了《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年—2023年)》。

公司历年的利润分配实施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

(二)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情况

根据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34,992,000股扣除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80元(含税);2020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上述方案在报告期内已实施完毕,现金分红金额60,176,160.00元(含税);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5月2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5月27日。

(三)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XYZH/2022YCAA10177《审计报告》确认,2021年合并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43,037,754.68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71,053,999.28 元,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公司拟按照以下方案实施分配:

1、母公司提取盈余公积金 7,105,399.93 元。

2、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报告期末公司合并未分配利润为 909,592,250.00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782,384,126.91 元。

3、以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34,992,000股扣除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1,505,200股)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8元(含税),预计本次利润分配 60,027,624 元(含税)。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发行股本权证等原因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

4、2021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预案需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监事会审议并经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四、公司治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治理准则》、《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加强信息披露工作,积极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努力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具体如下:

(一)股东与股东大会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则规定,公司制定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股东回报三年规划》,并不断进行修订、完善。《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对股东、股东大会的权利及召集、召开程序、提案的审议、投票、计票、表决结果的宣布、会议决议的形成等做出了具体的规定。

公司股东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并承担义务,同时公司通过深交所互动易平台、公司公开邮箱、电话、现场接待等方式建立了有效的沟通渠道,保障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对公司重大事项的知情、参与决策和监督等权利。

严格落实执行《公司章程》和《股东回报规划》中的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积极主动进行现金分红回报投资者。

《公司章程》规定,选举二名及以上董事或者监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充分保护了中小投资者的选举权利。

(二)董事与董事会

《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中对董事的选聘程序、任职资格、权利义务及董事会的构成、职责、召集、召开、表决、会议决议的形成等做出了详尽的规定。

董事的提名、任职资格、聘任及董事会的构成符合《公司法》、《治理准则》、《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严格实行集体决策,确保公司决策的科学和公平公正。董事忠实、勤勉、谨慎的履行职责;独立董事充分发挥其专业能力、独立履行职责,本着审慎原则和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尤其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的原则,对重要及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三)监事与监事会

公司制定有《监事会议事规则》,监事的提名、任职资格、聘任及监事会构成符合《公司法》、《治理准则》、《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监事通过列席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召开监事会会议等方式,审核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财务状况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有效监督。

(四)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激励约束机制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聘任公开、透明,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高级管理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单位担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为进一步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效益的增长,根据《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构成、考核、发放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并严格执行。

(五)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与公司

公司治理机制健全、治理结构有效,运行良好,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与经理层之间权责分明、有效制衡、科学决策。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的人员、资产、财务与公司完全分开,机构、业务与公司独立,各自独立核算、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

控股股东不存在超越股东大会、董事会而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人事任免和公司的经营决策及依法开展的生产经营活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权益的行为。

公司的重大决策由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依法做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干预公司的正常决策程序、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六)利益相关者、环境保护与社会责任

公司充分尊重银行及其他债权人、员工、客户、供应商、社区等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利,并与之进行有效的交流与合作,实现各方利益的协调均衡,共同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依法召开股东大会,保障股东权利;积极实施现金分红政策,注重股东投资回报。

依法保护员工合法权益,切实关注员工健康、安全和满意度,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健康体检;高度重视员工成长,采取送出去、请进来和内部培训等培训模式,常年开展提升专业技能和企业文化等方面内容的培训,提升员工专业素养,实现员工与企业的共同成长;不断增加员工收入,让全体员工共享企业发展成果。

通过党支部、工会、团组织、电话、电子邮箱、微信等多种方式建立了与员工多元化的沟通交流渠道,认真听取员工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以及涉及员工利益的重大事项的意见。

公司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积极主动开展厂区的生态文明建设,在节能减排、依法纳税、生态保护、促进就业、增加职工收入、救灾助困等方面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在经营工作中,大力推进技术进步和生产过程自动化建设工作,积极开展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

产品的研发利用工作,努力建设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企业。报告期内,面对河南省郑州市7·20特大暴雨引发的特大自然灾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第一时间向郑州市红十字会共计捐款120万元,并主动捐款捐物,用于支援抗洪抢险救灾工作。2021年1月22日,公司党委书记陈家兴先生被中央统战部授予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民营经济先进个人称号。

(七)信息披露与透明度、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则的规定,制定有《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机构调研接待工作管理办法》和《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等制度,明确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在信息披露工作中的职责,通过指定的报刊和网站,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公司信息,同时做好信息披露前的保密工作及内幕知情人登记备案工作,切实履行公司信息披露的义务,让公司所有投资者平等、公平获取公司信息。公司注重保持和加强与监管部门、投资者的日常联系和沟通,不断地规范信息披露工作,进一步提高了信息披露质量。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除正常的信息披露外,还通过网上业绩说明会、投资者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和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现场接待等多种方式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认真接受投资者的各种咨询、质询,听取投资者的建议和意见。

(八)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与内部审计

为加强公司内部控制,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则的规定制定了《内部控制制度》,并根据监管要求和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严格执行公司相关内控管理制度等的规定,不断强化内控规范的执行和落实,在强化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的基础上,对公司的关键业务流程、关键控制环节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价,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提高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作效率,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

公司设立了审计部,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领导下对公司及子公司的经济运行质量、经济效益、内控建设、各项费用开支以及资产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五、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趋势及公司面临的市场竞争格局

1、行业发展趋势

随着国家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国家节水行动、“十四五”水安全

保障规划、“十四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十四五”水利科技创新规划、“十四五”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规划以及“一带一路”和西部大开发战略等相关政策和规划的实施,国家水网骨干工程、高标准农田建设、城市供水管网改造等重大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建设的大力推进,涉水领域建设投资将继续保持高位,今后较长时期内管道行业市场需求仍将稳步增长,公司主营业务所属行业仍将在较长时间内处于景气周期;EPC、全过程工程咨询等新业务模式的出现,互联网+、BIM等新技术在水利行业的应用日益成熟,为公司勘察、设计、咨询及工程总承包业务今后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

2、公司面临的市场竞争格局

目前,供排水管道行业、供热管道行业、节水灌溉领域竞争激烈,呈现出产能过剩的特点。行业内各主要企业在不断加强在核心市场区域地位的同时,均加大了对新市场区域、新业务的开拓力度。在PCCP(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道)行业,生产集中度很高,全国产量主要集中于前十家企业,市场格局基本稳定,排名靠前的PCCP企业逐步实现产品和业务的多元化,开发新市场和新的管道产品,以提升其在管道行业中的竞争力。

经过近五十年来地持续努力和积淀,公司已发展成为国内供排水管道制造行业最具竞争力的大型企业之一。作为行业内技术先进、品种最多、规格最全的管道综合供应商之一,综合实力位居前列。

(二)公司的发展战略

在公司董事会的决策和领导下,结合国家社会经济技术发展趋势和自身实际情况,公司将持续做精、做强、做大现有业务,延伸产业链、拓展服务面;全力推进工程总承包业务,努力打造公司施工平台;以宁夏水利设计院为平台,努力打造面向全国的设计集团;实施技术进步计划,通过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的研发应用及产学研技术转化,加快企业技术进步和新产品开发速度;全力推进生产过程自动化建设,大力提升产品质量和劳动生产效率;借助外部专家、机构力量,持续创新经营机制、强化人力资源激励工作,激发各业务单元和全体员工的内生动力,提升能力、激发活力;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水平、持续推进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强化基础管理工作,有效防范经营风险,巩固并继续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地位,努力实现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地发展。

(三)报告期经营计划执行情况及2021年经营计划

1、报告期经营计划执行情况

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投资政策、行业发展以及公司相关订单的获取和执行情况、公司新业务情况,公司确定的2021年度经营计划目标为:实现营业总收入237,380万元、实现归

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15,54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扣除非经常损益的净利润12,235.74万元。报告期内,大宗商品价格出现了较大幅度的上涨,公司生产主要原材料聚乙烯、聚氯乙烯、预应力钢丝、冷板、热板、水泥平均采购价格较去年同期分别上涨了7.48%、42.57%、41%、42%、42%、37%;另外,2021年新冠疫情的反复,人流物流受限,给公司的生产和营销工作带来了一定影响,部分工程的施工进展缓慢、工程招投标活动推迟,给公司的经营活动带来了较大的影响。

报告期实现营业总收入243,717.93万元,高于经营计划目标2.67%;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14,303.78万元,低于经营计划目标8.69%;归属于母公司扣除非经常损益的净利润13,071.60万元,高于经营计划目标6.83%。

2、2022年度经营控制目标

2022年司将密切关注十四五规划和相关政策的推进情况,强抓政策机遇,提高经营业绩。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投资政策、行业发展以及公司相关订单的获取和执行情况、新业务情况及公司2021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的实际完成情况,公司确定的2022年度经营奋斗目标为:

实现营业总收入255,909万元,同比增长5%;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扣除非经常损益的净利润13,254万元,同比增长1.40%。

特别说明:上述指标为公司2022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不代表公司对2022年的盈利预测,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新业务的拓展及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请注意投资风险。

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2022年将新增代销模式,加速市场布局,进一步拓展销售渠道,加速提升订单的获取能力。未来将采用直销+代表双驱动模式开拓市场。另外,在稳固原有市场的基础上,不断开拓新市场、新领域,进一步提高市场占有率。

2、持续推进、落实《公司三年技术进步规划》,加快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的研发应用,优化产品品种结构,提升工艺水平,有效降低工艺成本;继续推进管理信息化建设和生产过程自动化建设工作,提高管理效能、大力提升劳动生产效率;

3、全力推进工程总承包平台建设工作,打造设计、咨询、采购制造、施工为一体的整体方案解决能力,提升为客户提供全面服务的能力。

以宁夏水利设计院为平台,加快设计业务板块的全国性布局。

4、持续推进新版企业文化落地工作,以优良文化引领企业发展;

5、全力进行人才队伍建设,继续加大人才培养和引进的力度,持续完善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干部任用机制;

6、进一步完善激励模式,加强薪酬和绩效考核工作,充分激活员工队伍,最大限度的调动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7、持续推进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强化基础管理工作,有效防范经营风险,巩固并继续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地位,实现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地发展。

(四)公司资金需求与筹措

目前,公司所需建设和运营资金较为充裕,融资渠道丰富,资金筹措无障碍。

(五)公司实现经营目标和发展战略可能面对的风险因素

1、主要原材料供应及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主要原材料为钢材、水泥和塑料树脂,主要原材料成本平均占单位产品成本的比重很高,随着国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的持续推进和环境保护力度的持续加大、新冠疫情的反复影响,加上碳中和、碳达峰相关政策的推行,与公司生产需要相关的原辅材料存在价格上涨和不能及时供货的风险。将对公司的经营结果产生直接影响。对此,公司将加强对原材料价格走势的预判,通过加强原材料采购管理、合理控制存货储备;通过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推广应用,降低单耗以及优化和丰富供应渠道等措施将原材料的影响降低到最小。

2、经营管理风险。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张、市场区域的扩大、服务半径的拓展及新业务的开发、新产品的推广,公司的组织结构和管理体系也日趋复杂,新业务管理经验缺乏、管理人才队伍不足,这将导致经营管理工作的难度加大,从而给公司经营管理和全面协调、控制能力带来挑战。公司将通过推进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优化管理体系、加快引进成熟人才等措施,防范并消除经营管理风险。

3、行业市场竞争风险。

目前,公司主营业务所属行业已呈现出市场化程度高、产品同质化竞争激烈、产能过剩等特点,行业内现有企业也在不断开拓新市场区域和市场领域,不排除行业内其他企业或新的竞争者通过各种方式向行业和公司核心市场区域进行渗透的可能,进而削弱公司在核心市场区域的地位,并对公司开拓新市场带来困难。对此,公司将继续完善营销机制、创新经营模式、优化竞争策略、加大市场开拓力度、拓展产业链,避免市场占有率下降和效益下滑等市场竞争风险。

4、已签合同延迟供货风险。

公司所签订的供货合同多是向水利、市政建设等工程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工程项目的施工进度受气候、水文地质、施工方案、资源供应、施工环境、环保等多种因素的影响,项目施工进度计划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有可能不能按合同计划进度推进,进而影响到公司管材及管件的供货进度。因此,公司存在已签订合同延迟供货风险,可能导致公司销售收入的确认不及预期。公司将积极与项目业主方进行沟通,及时了解工程项目的施工进度并按业主方实际需要供货。

5、新业务拓展、管理和新产品推广风险及商誉减值风险。

受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以及产品标准不全等的影响,公司新业务的拓展和新产品推广有可能不及预期,这将影响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将采取加强沟通、宣传普及、制定企业标准、配合制定出台地方标准等措施,以消除不利影响。

为延伸产业链、扩大经营规模而实施的并购项目,存在因项目业绩不及预期而导致的商誉减值风险。

6、受新冠疫情影响的风险。

目前国内新冠疫情时有反复,不排除未来新冠疫情持续反复,导致公司的各项经营管理工作受到影响。

7、贷款及利息不能按期收回从而造成的贷款损失风险及抵押物品和资产的处置风险。

尽管青龙小贷对逾期欠款采取了诉讼、财产保全等法律措施及追加担保物等措施,但后续能否足额收回、处置前期逾期贷款仍存在不确定性。同时,对抵押物品和抵账资产能否顺利处置及处置金额能否足额覆盖贷款金额尚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

六、2022年董事会重点工作

2022年,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展规划,本着为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出发,继续积极发挥公司治理的核心作用,持续提升公司规范运营和治理水平,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重点抓好以下方面的工作:

1、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国发〔2020〕14 号)的精神,以《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自查》为契机,抓好规范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工作,使公司内控体系进一步提升,从而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建立健全长效激励机制各方面工作,使公司规范治理水平进一步提升,信息披露质量不断提高,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整体质量显著提高。

2、提升公司规范运作和治理水平。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以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为行为准则,进一步完善公司规章制度;建立并完善更加规范、透明的运作体系,继续优化公司的治理结构,进一步完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三会和经营管理层的运作能力,提升公司法人内部治理水平和规范运作水平;继续加强公司内控体系建设,完善风险防控机制,夯实公司风控基础,促进公司平稳、健康及可持续发展。

3、做好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真实、准确、完整的依法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增强公司透明度,维护广大投资者权益。

4、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进一步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多渠道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形成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努力实现公司价值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5、加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学习及培训工作,积极组织参加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学习,提升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自律意识和履职能力、决策能力,提高决策的科学性、高效性和前瞻性。

以上为公司董事会2021年年度工作报告,请各位董事审议。

《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吴春芳女士、黄玖立先生、王力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李骞2022年3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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