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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生股份:关于签订《项目合作意向书》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12-30

关于签订《项目合作意向书》的公告证券代码:002458 证券简称:益生股份 公告编号:2019-097

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项目合作意向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协议为意向性协议,就本意向书下的投资合作项目,其全部事宜最终以正式签署的投资合作协议的约定为准。

2、本意向书的签订对公司经营业绩不会构成重大影响。

一、项目合作意向书签署概况

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益生股份”)于近日与黑龙江省八五二农场(以下简称“八五二农场”)签署了《项目合作意向书》。双方就共同建设“黑龙江年出栏-屠宰加工 200 万头生猪农业产业化生态循环项目种猪端项目”达成合作意向。

本协议的签署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对方基本情况

1、对方名称:黑龙江省八五二农场

2、法定代表人:孙永庆

3、注册资本:6342万人民币

4、统一信用代码:91233002606362014T

5、公司类型:全民所有制

6、成立日期:2004年3月4日

7、营业期限:2004-03-04至无固定期限

8、地址: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清县八五二农场六委0101幢01号

9、经营范围:农、林、牧、渔业,进出口商业贸易、内河旅客运输(水库);图书、文化用品零售(分支机构经营);本农场境内的依饶公路,虎八公路及农场专用公路的养护与管理(分支机构经营);热力、水的生产和供应(分支机构经营);客运服务、出租部分设施(分之机构经营);利用自有电视台设计、制作、发布广告、有线电视安装(分支机构经营);一般旅馆,正餐服务(分支机构经营);国内旅游及旅游相关服务;建筑物出租,机械设备出租、水库、池塘出租;劳务中介服务。

三、意向书的主要内容

甲方: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黑龙江省八五二农场

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黑龙江年出栏-屠宰加工 200 万头生猪农业产业化生态循环项目种猪端项目(存栏8.16万头能繁母猪场项目)。

(2)项目地点:本项目位于黑龙江省宝清县八五二农场。

(3)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总建设规模为存栏 8.16 万头能繁母猪场。以存栏 4800 头能繁母猪为一个建设单位,该项目建设原种猪场 1 个,祖代种猪场 2 个,父母代种猪场14 个,配套建设存栏650头的种公猪场1个,公猪仔猪育肥场2个,年产20万吨饲料厂1个。

(4)项目建设周期:项目总建设期计划为2年,即2020年和2021年。本项目实施中各分项目可以分期投资、建设、运营。

(5)项目建设投资:项目投资估算总额约13.6亿元。其中:建设投资约12.7亿元,引种费用(种公猪+母猪)约0.4亿元,流动资

关于签订《项目合作意向书》的公告金约0.5亿元。项目投资最终以投资决算为准。

2、合作方式:

(1)甲乙双方共同注册成立合资公司,其中,山东益生占比70%,八五二农场占比30%。项目公司作为本项目的投资运营主体,具体实施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事务。

(2)项目公司依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实施运营、管理,公司的注册资本、组织机构、议事规则、运营管理、股东权利义务等事宜按双方制定的公司章程执行。

(3)项目公司具独立法人资格,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4) 建设项目以原种猪产业化生产为目标,以产加销一体化为运作模式,实行规模化经营、专业化生产、科学化管理和社会化服务。

3、双方的权利义务

3.1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充分利用自身资源优势,为建设项目提供有力支持。

(2)按约定及时投入建设项目需甲方投入的资金。

(3)负责主导实施项目建设的具体工作,保证项目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

3.2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负责协助办理项目各项建设、运营手续的审批工作及有关政府事务的协调等事项,保证项目取得项目建设和运营的各项许可手续。

(2)按约定及时投入建设项目需乙方投入的资金。

(3)乙方应充分利用自身资源与规模优势,为项目开发、建设和运营提供服务。

4、其他

(1)就本意向书项下的投资合作项目,其全部事宜最终以甲乙双方正式签署的投资合作协议的约定为准。

(2)为本项目防疫需要,在本项目所建设猪场外围3公里范围内,乙方不得再安排其他畜禽饲养或屠宰项目。

(3)本意向书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后书面补充。

(4)甲乙双方对意向书内容及履行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未经对方当事人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意向书以外的第三方披露,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此次与八五二农场签署项目合作意向书,建设黑龙江年出栏-屠宰加工 200 万头生猪农业产业化生态循环项目种猪端项目,旨在贯彻国家“保障市场供应”、“提高生猪产能”的政策精神,实现双方产业优势互补,共同做大做强的目标,增加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提升公司自身的综合竞争力,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协议书为表达双方战略合作意向的意向性协议,本协议书的签署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业绩带来重大影响。

五、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的项目合作意向书仅为意向性协议,就本意向书下的投资合作项目,其全部事宜最终以正式签署的投资合作协议的约定为准。本意向书涉及的后续事宜,公司将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履行审议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六、备查文件

《项目合作意向书》。

特此公告。

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12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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