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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澳科技:关于续聘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1-24

证券代码:002459 证券简称:晶澳科技 公告编号:2020-135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作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立信持有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独立、客观、公正地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体现了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的职业素养,较好地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任务。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继续聘任立信作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0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立信协商确定具体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立信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0年6月底,立信拥有合伙人394名、注册会计师2361名、从业人员总数10455名,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2019年,立信新增注册会计师414人,减少注册会计师387人。

3、业务规模

立信2019年度业务收入38.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0.4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2.46亿元。截至2020年6月30日,立信为5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具有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止2019年底,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立信2017年受到行政处罚1次,2018年3次,2019年0次;2017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3次,2018年5次,2019年9次,2020年1-6月7次。

6.项目组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姓名执业资质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年限
项目合伙人吴雪中国注册会计师22
签字注册会计师万青中国注册会计师9
质量控制复核人朱锦梅中国注册会计师22

(2)项目合伙人从业经历:

姓名:吴雪

时间工作单位职务
1998.3-2003.3辽宁正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
2003.3-2008.5天华中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
2008.6-至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分所合伙人

(3)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

姓名:万青

时间工作单位职务
2009.10-2010.7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
2010.10-2014.3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项目经理
2016.4-至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经理

(4)质量控制复核人从业经历:

姓名:朱锦梅

时间工作单位职务
1998.6-1999.8北京鼎新立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经理
1999.9-2008.5天华中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合伙人、副主任会计师
2008.6-至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分所权益合伙人

7、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相关资质和诚信记录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认可立信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立信具备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审计资格,拥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

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我们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拟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立信具备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以及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我们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审议情况及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0年11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任立信作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 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纪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1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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