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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锋锂业: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04

证券代码:002460 证券简称:赣锋锂业 编号:临2020-075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0年7月28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3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举行。会议应出席董事10人,实际出席董事10人,会议由董事长李良彬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了所有议案,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及2019年8月13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及2019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在前述议案授权范围内,确定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案如下:

1、发行规模

本次拟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0,800.00万元,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量为2,108万张。

表决结果: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发行方式:

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股权登记日(即2020年8月5日,T-1日)收市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原A股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A股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足210,800.00万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本次公开发行对象:

(1)公司原A股股东: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即2020年8月5日,T-1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发行人全体A股股东;

(2)社会公众投资者: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立证券账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3)本次发行的承销团成员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本次申购。

表决结果: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债券利率

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第一年为0.3%、第二年为0.5%、第三年为0.8%、第四年为1.0%、第五年为1.5%,第六年为1.8%。

表决结果: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5个交易日内,公司将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赎回价格为本次可转债票面面值的107.00%(含最后一期利息)。

表决结果: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转股价格的确定

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61.15元/股。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收盘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量;

前一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量。

表决结果: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6、优先配售的数量和比例

原A股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发行人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1.9292元可转债的比例,再按100元/张转换为张数,每1张为一个申购单位。

公司现有A股股本1,092,648,516股,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原A股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上限总额为21,079,375张,约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总额的99.9970%。

表决结果: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临2020-076 赣锋锂业关于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刊登于同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二、会议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同意公司分别在九江银行新余市分行(银行账号:267019200000003330)、邮政储蓄银行新余分行(银行账号:936002010013506692)、招商银行南昌分行江铃支行(银行账号:791904063019998)各设立一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管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授权公司经营层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分别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会议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

根据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及2019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在本次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之后,办理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相关事宜,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的指定人员负责办理具体事项。

特此公告。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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