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63 证券简称:沪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9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就新型冠状病毒肺炎(COVID-19)疫情防控期间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注意事项特别提示如下:
1、建议您优先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如果您就本次股东大会相关议题有任何问题,均可拨打投资者关系电话(0512-57356148),或发送电子邮件至本公司投资者关系电子邮箱fin30@wuspc.com。
2、拟现场参会的股东,请务必提前关注并遵守昆山市有关疫情防控期间健康状况申报、隔离、观察等规定和要求。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于2021年12月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1年12月28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下称“本次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股东大会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股东大会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2月28日(星期二)14:00-15: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2月2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28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28日09:15至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21日(星期二)。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21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会议表决;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附件2为供参考的授权委托书)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昆山市黑龙江北路8号御景苑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审议《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制度的议案》
4、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4.1《关于选举吴礼淦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4.2《关于选举陈梅芳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4.3《关于选举吴传林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4.4《关于选举高文贤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4.5《关于选举石智中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4.6《关于选举林明彦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5、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5.1《关于选举高启全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5.2《关于选举李树松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5.3《关于选举张鑫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6、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6.1《关于选举郭秀銮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6.2《关于选举林美真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上述议案中第2项议案需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暨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含)以上通过。其余议案需由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通过暨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上述第4至第6项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应选非独立董事6位,独立董事3位,非职工代表监事2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上述全部议案都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1年12月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2月7日刊登于公司指定披露信息的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及信息披露文件。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提案 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
2.00 |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3.00 | 《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制度的议案》 | ||||
累积投票提案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
4.00 | 《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6位 | 选举票数(票) | ||
4.01 | 《关于选举吴礼淦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
4.02 | 《关于选举陈梅芳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
4.03 | 《关于选举吴传林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
4.04 | 《关于选举高文贤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
4.05 | 《关于选举石智中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
4.06 | 《关于选举林明彦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
5.00 | 《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3位 | 选举票数(票) | ||
5.01 | 《关于选举高启全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
5.02 | 《关于选举李树松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
5.03 | 《关于选举张鑫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
6.00 | 《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2位 | 选举票数(票) | ||
6.01 | 《关于选举郭秀銮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 | |||
6.02 | 《关于选举林美真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
席会议的,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3、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现场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请在2021年12月27日16:00前传真或送达至公司证券部,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时间:2021年12月22日-2021年12月27日(工作日9:00-11:00,14:00-16:00)。
5、登记部门: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6、登记地址:江苏省昆山市玉山镇东龙路1号。
7、联系人:钱元君、王婷
8、联系电话:0512-57356136 联系传真:0512-57356030
9、联系电子邮件:fin30@wuspc.com
10、联系地址:江苏省昆山市玉山镇东龙路1号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11、邮政编码:215300
12、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本次会议的现场会期为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费用自理。
五、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七、附件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七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463”,投票简称为“沪电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对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填报 |
对候选人A投X1票 | X1票 |
对候选人B投X2票 | X2票 |
对候选人C投X3票 | X3票 |
对候选人D投X4票 | X4票 |
对候选人E投X5票 | X5票 |
对候选人F投X6票 | X6票 |
合 计 |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
累积投票制下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
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2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28日09:15至15:00 。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1年12月28日在江苏省昆山市黑龙江北路8号御景苑二楼会议室召开的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明确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公司/本人承担。附表: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
提案 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
3.00 | 《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制度的议案》 | √ | |||
累积投票提案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
4.00 | 《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6位 | 选举票数(票) | ||
4.01 | 《关于选举吴礼淦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
4.02 | 《关于选举陈梅芳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
4.03 | 《关于选举吴传林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
4.04 | 《关于选举高文贤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
4.05 | 《关于选举石智中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
4.06 | 《关于选举林明彦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
5.00 | 《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3位 | 选举票数(票) | ||
5.01 | 《关于选举高启全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
5.02 | 《关于选举李树松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
5.03 | 《关于选举张鑫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
6.00 | 《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2位 | 选举票数(票) | ||
6.01 | 《关于选举郭秀銮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 | |||
6.02 | 《关于选举林美真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 |
(注:请在“同意”、“反对”或“弃权”相应栏内填写“√”,涂改、填写其它符号,不选或多选则该项表决视为弃权。)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证件号码:
授权委托书的签发日期: 年 月 日本次授权的有效期限:自授权委托书签发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授权委托书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