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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应互联: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9-11

证券代码:002464 证券简称:众应互联 公告编号:2019- 079

众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众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9年9月9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于2019年9月10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李化亮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李化亮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经表决,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1)选举李化亮先生、郑玉芝女士、黎晓光女士(独立董事)、张世贤先生(独立董事)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其中李化亮先生为召集人。

经表决,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选举李世勇先生(独立董事)、黎晓光女士(独立董事)、朱恩乐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李世勇先生为召集人。

经表决,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选举黎晓光女士(独立董事)、李世勇先生(独立董事)、李化亮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黎晓光女士为召集人。

经表决,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选举张世贤先生(独立董事)、李世勇先生(独立董事)、肖良林先生为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张世贤先生为召集人。经表决,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上述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聘任朱恩乐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经表决,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的议案》

聘任孙铁明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经表决,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孙铁明先生的通讯方式为办公电话:0512-36860986;传真:0512-36860985 ;电

子邮箱:sz002464@163.com。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聘任潘晨怡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经表决,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聘任吕红英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经表决,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吕红英女士的通讯方式为办公电话:0512-36860986;传真:0512-36860985 ;电

子邮箱:sz002464@163.com。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结合行业薪资水平及岗位职责,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规定如下:

公司总经理年薪:80万元至130万元(含税);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年薪:60万元至100万元(含税);公司财务负责人年薪:50万元至80万元(含税)。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经表决,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众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一九年九月十一日

附件: 个人简历

1、李化亮先生,1987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曾任上海炫踪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上海立澜自动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炫踪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瑞燊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以下简称“宁波瑞燊”)10%的股份,李化亮先生除控制宁波瑞燊外,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肖良林先生,1975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澳大利亚国立大学管理硕士,注册会计师、律师、国际注册内审师,澳洲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国家税务总局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北京市注协首批专家型管理人才及行业领军人才,国家级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兵团园区首席经济顾问。曾任青岛澳柯玛集团洗碗机厂业务核算部部长,北京国联视讯股份公司财务经理,北京东方文化集团影视板块财务总监,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北京晴阳电力公司财务总监。现任北京中经信达国际财务顾问有限公司总经理,北京中岱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任中国管理科学学会金融科技研究院副院长,北京社会力量扶贫协作和乡村振兴促进会监事长,九三学社企业家联谊会执委。

截至本公告日,肖良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郑玉芝女士,1954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加拿大皇家大学(ROYAL ROADSUNIVERSITY)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高级国际财务管理师(SIFM)。曾任中信深圳公司北京公司总经理,北京中信创投企业管理公司总经理,众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现任欧美同学会会员,欧美同学会企业家协会会

员,中国总会计师协会会员。截至本公告日,郑玉芝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朱恩乐先生,1985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华东理工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曾任第一财经传媒旗下上海贝格计算机数据服务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上海欧擎欣锦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运营总监;炫踪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现任炫踪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众应互联科技股份有公司董事。截至本公告日,宁波瑞燊持有公司10%的股份,宁波瑞燊的普通合伙人为上海米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米椒”),朱恩乐先生持有上海米椒20%的股份。朱恩乐先生除通过上海米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外,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5、黎晓光女士,1967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分别获得国际经济法法学学士、国际私法硕士、国际法博士学位。曾任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处长;现任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秘书长;兼任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客座教授,中国首席法务官研究院/中国法治企业研究院研究员。

黎晓光女士目前还被聘为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海峡两岸仲裁中心、海南仲裁委员会、惠州仲裁委员会、哈尔滨仲裁委员会等多家仲裁机构的仲裁员以及中国贸仲委调解中心调解员,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客座教授,中国首席法务官研究院与中国法治企业研究院兼职研究员,深圳市政协开展立法协商工作咨询委员会委员。

截至本公告日,黎晓光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6、李世勇先生,1960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大屯煤电公司财务处资产科科长,大屯煤电公司电业分公司财务科长,副总会计师兼财务科长、总会计师,大屯煤电公司徐庄煤矿总会计师,大屯煤电公司姚桥煤矿总会计师。截至本公告日,李世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7、张世贤先生,1956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经济学博士。曾在中国社会科学研究工业经济研究所工作,历任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研究员,曾任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教授,中国经营报社副社长,经济管理出版社社长;现任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博士生导师;兼任清华大学继教学院教师,清华大学-澳大利亚国立大学MBA导师,中国投资协会投资咨询委员会常务理事,法国巴黎第九大学特聘教授/EDBA导师,中国区域经济学会副会长,国家能源交通融合发展研究院专家委员会委员。

截至本公告日,张世贤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8、孙铁明先生,1977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大学本科学历,中级经济师。曾任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主任、监事。2015年10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2018年1月至今担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炫旗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法人、执行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孙铁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9、潘晨怡先生,1986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上海立信会计学院审计专业学士学位。曾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项目经理;曾担任上海炫踪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本公司审计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日,潘晨怡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0、吕红英女士:1980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起任职于公司,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日,吕红英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任职条件,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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