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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格通信: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3-28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2019年,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和独立行使监事会的监督职权和职责。监事会成员出席或列席了2019年所有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较好地保障了公司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2019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会议6次,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于2019年4月17日组织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4)《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公司2018年度报告及摘要》;

(6)《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8)《2018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9)《关于公司高管层2018年度薪酬考核和2019年度业绩考核目标的议案》;

(10)《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18-2020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11)《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12)《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次会议决议刊登在2019年4月19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2、公司于2019年4月24日组织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19年度第一季度报告》,按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未单独公告,备案于公司证券部。

3、公司于2019年8月13日组织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3)《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4)《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5)《关于制定<商誉减值测试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6)《关于监事会换届及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次会议决议刊登在2019年8月15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4、公司于2019年9月3日组织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本次会议决议刊登在2019年9月4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5、公司于2019年10月30日组织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本次会议决议刊登在2019年10月31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6、公司于2019年12月20日组织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议决议刊登在2019年10月24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二、监事会对有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2019年,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审核,认为: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19年公司监事会成员共计列席了8次董事会会议,参加了3次股东大会。对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董事、经理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全过程的监督和检查。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依法运营,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执行;三会运作规范、决策合理、程序合法;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尽职履责,忠诚勤勉,较好的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各项任务,不存在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监事会对2019年公司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并审核了年内公司董事会提交的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得到严格的执行,内控体系较为完善,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经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的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三)检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9年,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能够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执行,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去向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用途的情况且所涉及的资金额度、使用期限也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编制的《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四)审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2019年,公司无重大收购及出售资产事项,不存在内幕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

(五)检查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有关制度的规定,根据公司实际需要,依据双方互利、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价格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合理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已得到有效执行,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保证。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三、监事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意见

2019年,监事会定期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进行检查,对重大事项信息披露情况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和报备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要求做好内幕信息管理和登记工作,切实防范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滥用知情权,泄漏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等违规行为的发生,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19年,未发现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的事项。

2020年,公司监事会成员将认真履行好监督职责,督促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股东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促使公司持续、健康的发展!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0年3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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