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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格通信: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李映照)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9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2023年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尽职尽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了所赋予的权利,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3年度任职期间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李映照,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原任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会计学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学位分委员会委员,主要从事财务与会计、公司治理、内部控制领域的教学与研究工作,2023 年退休。兼任广州广电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格林循环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天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3年任职期间,本人任职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3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3年,本人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勤勉尽责,出席公司召开的历次董事会会议,列席公司股东大会,认真审核董事会议案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重要作用。

本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12次,股东大会3次,本人出席了所有董事会,并对所审议议案均投赞成票。

公司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报告期内本人没有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在2023年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审计委员会

2023年度主持召开了7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审计报告》、《2022年度会计报表审计报告》和《2022年度关联方交易审计报告》等事项。详细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严格审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实施了有效的指导和监督。

2、提名委员会

2023年度参加了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等事项,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3年度参加了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考核和任期考核结果及2023年度和任期(2023-2025)考核指标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3年度参加了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放弃行使优先认缴出资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在公司年度报告的编制过

程中,本人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全年经营情况和对外投资、市场拓展等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听取公司财务负责人对公司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汇报;掌握年度报告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积极主动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与另外两位独立董事相互配合,共同探讨有关事项。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2023年任职期间利用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及其他时间对公司生产场地、子公司等进行实地考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于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并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财务和公司治理状况,主动查阅、问询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运用专业知识为公司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新闻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掌握公司运行动态。另外,对董事、高管履职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检查,充分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五)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1、勤勉履职,客观发表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按时亲自参加公司的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及时与管理层沟通、交流意见,客观发表自己的意见与观点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2、监督公司信息披露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和公众传媒对公司的报道,积极协助和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进行信息管理和披露。

2023年度,公司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进行信息披露,深入开展公司治理,持续推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切实维

护了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3、提高自身履职能力

本人积极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广东证监局新发布的有关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它相关文件,进一步加深了相关法规尤其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建议,切实维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事项

1、2023年3月1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广州数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广州广电平云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涉及关联交易。

2、2023年3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2023年与关联方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总计约为人民币1.68亿元。

3、2023年12月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增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调增与关联方广州数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长沙金维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预计调增合计不超过3,790万元。

4、2023年12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放弃行使优先认缴出资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海格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放弃北京华信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信泰”)增资优先认缴出资权,公司关联方参与华信泰本次增资。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人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上述关联交易行为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化原则进行,公平合理,定价公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2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3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16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审计需要,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董事会在审议该关联交易时,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人对该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天健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资格和能力,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经验丰富,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此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与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已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对该事项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

(四)提名董事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2023年12月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黄跃珍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职务,董事会同意提名赵倩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本人对赵倩女士个人简历等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查阅,认为赵倩女士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符合公司董事的任职要求;未发现赵倩女士存在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讨论后提出,提名、审核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合法有效。该事项已经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2023年12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本人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董事会同意提名韦岗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经核查,本人认为韦岗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具备担任独立董事的资格和能力;未发现韦岗先生存在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本次补选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合法有效。该事项已经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2023年12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管理需要,经总经理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邓珂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本人对邓珂先生个人简历等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审查,并了解其相关情况,认为邓珂先生具备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并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履职能力。本次聘任邓珂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五)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2023年3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考核和任期考核结果及2023年度和任期(2023-2025)考核指标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2022年度经营状况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度业绩进行考评,确定了高级管理人员 2022年度薪酬及任期(2021年1月-2022年12月)考核结果。同时,制定了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及任期(2023-2025年)考核指标,并核定了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基本年薪及业绩年薪基数。经核查,公司2022年度薪酬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2022年年度报告中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披露内容与实际情况一致。公司所制定的高级管理人员2023 年度及任期(2023-2025)考核指标符合相关要求及公司现状,有利于激发公司经营管理层的活力及创造力,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本人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忠实履行职责,客观公正地保障了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本人的工作也得到了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的积极支持与配合。在履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切实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最后,对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在我2023年任职期间的工作中给予的积极配合及帮助,表示衷心的感谢!

独立董事:李映照2024年3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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