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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齐锂业:关于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9

关于对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

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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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XYZH/2020CDA20205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齐锂业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包括2019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9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0年4月28日出具了XYZH/2020CDA20194号带强调事项段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现对导致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事项说明如下:

一、 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的内容

如财务报表附注六、13在建工程及附注十六、(三)3.(1)所述,天齐锂业公司在西澳大利亚州奎纳纳市投资建设的“第一期年产2.4万吨电池级单水氢氧化锂项目”(以下简称一期氢氧化锂项目)和“第二期年产2.4万吨电池级单水氢氧化锂项目”(以下简称二期氢氧化锂项目)在建工程于2019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上反映的账面价值分别为353,064.02万元、125,564.62万元。一期氢氧化锂项目和二期氢氧化锂项目原投资预算分别为199,836.89万元,167,043.84万元,目前工程未按预期时间投产,预计投资额分别上调到371,187.68万元、167,043.84万元。天齐锂业公司因工程发包方式及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变更等原因,尚未完成对工程投入的具体项目清理,同时也因未达到竣工决算条件,故暂未能提供完整的工程投入资产对应的工程项目或工程支出对应的工程建设与设备采购具体情况,另外,受该项目所在地疫情影响,我们未能且预计未来短期内都不能到项目所在地实施包括实地察看、检查原始凭证原件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计程序。我们因此未能获得前述在建工程的账面价值是否存在未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处理的支出金额和工程投资是否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等方面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也无法

确定是否有必要对这些金额进行调整。

二、 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详细理由和依据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第八条规定,“当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保留意见:(一)在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后,注册会计师认为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对财务报表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二)注册会计师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但认为未发现的错报(如存在)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如本专项说明一所述,我们无法就上述事项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我们认为上述事项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因此,根据审计准则的规定,我们对天齐锂业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 持续经营中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内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三、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2.持续经营”所述,天齐锂业公司2019年末面临流动性风险,这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天齐锂业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四、 在审计报告中增加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详细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4号——持续经营》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如果运用持续经营假设是适当的,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财务报表对重大不确定性已作出充分披露,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无保留意见,并在审计报告中增加以“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为标题的单独部分,以:(一)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财务报表附注中对本准则第十八条所述事项的披露;(二)说明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并说明该事项并不影响发表的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如本专项说明三所述,天齐锂业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财务报表对重大不确定性已作出充分披露,因此我们在审计报告中增加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以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财务报表附注中相关的披露。

五、 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对2019年度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由于上述保留意见涉及的事项,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我们认为保留意见涉及的事项可能对天齐锂业公司2019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但不具有广泛性。

上述强调事项不会对天齐锂业公司 2019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具体金额的影响。

六、 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是否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性规定

我们无法判断保留意见涉及事项是否存在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规定的情形。

上述强调事项主要是对天齐锂业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提请财务报表使用者注意,该事项不存在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及相关信息披露的规定的情况。

七、 其他说明事项

本专项说明仅供天齐锂业公司为2019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本事务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蒋红伍

中国注册会计师:万永阳

中国 北京 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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