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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通快递: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涉及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以及三分之一以上董事发生变动事项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1-04
债券简称:20STO01债券代码:149107.SZ
债券简称:20STO02债券代码:149255.SZ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涉及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以及三分之一以上董事发生变动事项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受托管理人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二零二三年一月

重要声明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申通快递或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受托管理人或海通证券)编制。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海通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海通证券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一、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事项的基本情况根据公司于2022年12月10日披露的《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以及于2022年12月28日披露的《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司改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作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事项基本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0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容诚共有合伙人160名,注册会计师1,134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504名。容诚2021年度业务收入为233,952.72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20,837.62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4,730.69万元。2021年度,容诚为32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收费总额36,988.75万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等。

2、投资者保护能力容诚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1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9亿元。容诚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容诚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1次;1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1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1、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已连续6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此期间大信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工作勤勉尽责,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其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2、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鉴于大信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和公允性,且综合考虑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及审计需求等情况,经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公司拟聘任容诚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3、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公司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已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沟通,双方均已知悉本事项且对本次更换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规定和其他有关要求,积极沟通做好后续相关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容诚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并将该议案

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同意聘请容诚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及监事会公司于2022年12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容诚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股东大会公司于2022年12月27日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5、生效日期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自上述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二、董事变动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变动的基本情况根据公司于2022年10月1日披露的《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公告》《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以及2022年10月18日披露的《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申屠军升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及副总经理职务,其书面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路遥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根据公司于2022年12月10日披露的《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任职期满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以及于2022年12月28日披露的《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司独立董事章武生先生、俞乐平女士、沈

红波先生将于2022年12月27日任职期满六年,上述独立董事任职期满离任后,不再公司担任任何职务。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杨芳女士、郝振江先生、李路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2022年初实有7名董事,以上变动使得公司董事会成员在2022年度累计变动超过三分之一。

(二)新任人员的基本情况

新任命董事会成员路遥、杨芳、郝振江、李路简历如下:

1、非独立董事

路遥先生,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3年至2018年,担任申通快递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总监职务;2018年至2021年,担任申通快递有限公司川藏省区总经理职务;2021年至今,担任申通快递有限公司广东省区总经理职务。

路遥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其通过持有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298,200份的份额而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任何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无任何关联关系。路遥先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2、独立董事

(1)杨芳女士,1975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复旦大学会计学博士,IPA&IFA,财政部企业内部控制标准委员会咨询专家,中国内部审计协会职业发展委员会委员,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兼职硕士研究生导师,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兼职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2015年至2020年,任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职务;2017年至2020年,任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职务;2008年至今,任上海立信锐思信息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职务;2013年至今,任杭州锐泽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和广东锐思财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职务;2018年至今,任上海立信序伦股权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职务;2021年至今,任上海沪佳装饰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职务;2022年至今,任中道汽车救援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杨芳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任何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无任何关联关系。杨芳女士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杨芳女士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郝振江先生,1976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博士,上海财经大学教授,深圳国际仲裁院、上海仲裁委员会、广州仲裁委员会等仲裁机构仲裁员。2020年4月至今任上海财经大学教授职务;2021年7月至今任宁波GQY视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郝振江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任何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无任何关联关系。郝振江先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郝振江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李路先生,1982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外国语大学国际金融贸易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博士。2014年11月至今任上海外国语大学国际金融贸易学院副教授职务;2017年11月至今任爱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职务;2020年12月至今任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职务;2022年3月至今任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职务;2021年11月至今任上海阀门厂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李路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任何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无任何关联关系。李路先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李路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工商变更登记情况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上述董事的变更的工商变更登记仍在办理中。海通证券作为“20STO01”“20STO02”债券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相关规定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海通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本页以下无正文)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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